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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安全責任書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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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責任書的場合越來越多,責任書是在自己的崗位上分內應做的事,沒有做好自己的工作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的文書。擬定責任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校車安全責任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車安全責任書精選15篇

校車安全責任書1

爲確保乘坐校車學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絕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經學校和乘坐校車學生家長共同商議,簽訂此安全目標責任書。

校方職責:

1、負責提供學生校車停放的安全場所,並由專職人員負責協助組織學生乘坐指定車輛,每接送點安排1—2名責任強的學生任組長。

2、負責對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並同駕駛人員、班主任學生簽訂道路安全責任書。

3、學校負責對校車情況的日檢,督促校車營運公司對校車的審覈,提供每個接送點學生上學、放學的準確時間。

家長職責:

1、負責對孩子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

2、每天向孩子、車主瞭解孩子的乘車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校方報告。

3、上學、放學時準時將孩子送、接到乘車點,並與校車跟車員辦理交接手續和簽名確認手續。

班主任職責:

1、負責對本班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

2、安排1—2名責任心強的學生任組長,負責掌握本班學生的乘車情況。

3、每天早晨要向車長了解學生乘車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校方報告。

4、放學時及時組織本班乘車學生排隊有序到達學校乘車點乘車、候車安全區候車。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學校、班主任各執一份。

校方:

班主任:

20xx年2月26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2

爲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着“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並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並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爲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並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儘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採取緊急措施,並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部門:

年 日 月

校車安全責任書3

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爲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國家《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和市教育局要求,我校已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並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防範和急救知識。

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後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透過;

(二)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現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並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三)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啓動校車;

(四)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爲;

(五)覈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初一學生或比較小的學生、身體不方便的學生,隨車照管員應當與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員在校車停靠站點交接。

(六)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

(七)校車駕駛人不得在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八)校車行駛途中,除依法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許與乘

車學生無關的人員上車。

(九)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定警示標誌。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並及時與學校、校車服務提供單位聯繫處理後續事宜。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校、車主和校車隨車照管員各執一份。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公章、校長 簽字:

車 輛 提 供 者 簽字:

隨 車 照 管 員 簽字:

校車安全責任書4

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爲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國家《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後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透過; 2.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現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並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啓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爲; 5.覈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6.幼兒、小學生上下學,隨車照管人員應當與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校車停靠站點交接。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隨車人員各執一份。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隨車照管人(簽字):

二○一二年九月

校車安全責任書5

1、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工作,確保幼兒及跟車人員的安全。

2、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

3、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時刻維護幼兒園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4、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裏如一,實事求是。

5、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疲勞駕駛;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6、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僞造駕駛證;

7、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年檢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8、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菸、飲食、閒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爲。

9、行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向110報案,並與幼兒園取得聯繫協助處理,急救傷患人員,妥善安置意外事故中的幼兒。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幼兒園報告。

10、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保險公司理賠以外部分,一切責任由司機自負。司機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車前:

1、檢查各種證件,證件齊備纔出車。

2、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檢修。

3、冬天要先預熱車輛。

4、準時發車。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行駛途中:

1、校車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40公里。司機有權拒絕違反交通規則的行駛路線。

2、在幼兒園門口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公里。

3、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到達各接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幼兒已全部上車,否則需等候至規定時間方可開車。

4、到達接送點,車輛停穩後方可開門;幼兒沒有坐穩繫好安全帶、車門沒有關好,不準行駛。幼兒下車時,切勿將車停在危險處

5、校車到達幼兒園後,司機停穩車輛,先下車協助跟車老師將幼兒安全送進幼兒園,然後檢查車內,確保全部幼兒下車後再鎖好車門。

6、對待家長要熱情有禮貌,對幼兒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並儘量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髮生爭執,事後可將事件報告幼兒園領導。

收車後:

1、檢查車內是否有未下車幼兒和遺留物品。

2、清掃、消毒車箱,擦洗車輛外部,以保持車輛的清潔衛生。

3、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嚴禁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

  司機簽字:

校車安全責任書6

一、爲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精神,加強對學校(園)校車的管理,確保交通安全,明確學校、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本責任書。

二、學校、幼兒園都應對校車進行嚴格管理。

三、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爲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覈准並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經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五、校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二)近3年未發生過負有責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無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的;

(四)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五)未受過刑事處罰。

六、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駕駛員及隨車照管員職責明確。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七、校車必須保持車輛整潔,車窗不得用金屬材料固定封閉。

八、校車接送幼兒,必須有固定的行車路線和站點,並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備案。不得隨意更改行車路線,不得隨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險的地方行駛。

九、校車接送幼兒,除駕駛員外,必須有專人跟車管理學生。要嚴格按照車輛覈定載客人數乘載幼兒,嚴禁超載。嚴禁校車駕駛員酒後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

十、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並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管,確保安全。

十一、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應當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幼兒園須及時根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抄送的駕駛人違法情況對駕駛員進行懲處。

十二、幼兒園要開設交通安全教育課,經常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確乘坐校車的紀律;主動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配合,邀請交警進校園宣傳交通安全知識,進行警示教育;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要教育幼兒並告知家長,不得乘坐貨運車、農用車、大小三輪車等非客運車輛上學、放學。

十三、幼兒園應當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校園周邊非法營運車輛進行整治,並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幼兒園路段設定交通標誌。

十四、幼兒園要與校車辦、鎮政府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並與校車駕駛員和校車隨車照管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

十五、幼兒園園長是校車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駕駛員和隨車照管員是直接責任人。幼兒園要強化安全意識,確保校車接送幼兒的安全。校車發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

校車車主:

XXX年2月15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7

爲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着“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做到:

1、嚴格執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並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並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儘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採取緊急措施,並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責任人(簽字):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8

乘坐校車幼兒家長接送安全責任書 爲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現簽訂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 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並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週歲)接送幼兒。

四、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着校車跑。看後,

五、家長或監護人下午來接幼兒時,一定要持本園的接送卡給跟車老師方可接走幼兒,如沒持接送卡的家長一律不可接走幼兒,跟車老師有權將幼兒隨校車帶回幼兒園。

六、家長接幼兒下車後不要急於從車前或車後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後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七、家長儘量按時接、送孩子。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司機。

八、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後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後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後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學年籤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人。

家長簽字: 幼兒姓名:

幼兒園簽字(蓋章)

校車安全責任書9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_____交運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執行線是__________,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停靠點是__________,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爲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停靠點接孩子,由於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繫並交代清楚後,由學生簽字後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繫或無法聯繫、聯繫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後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並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衛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後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爲,對駕駛人違章行爲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聯繫電話:

公司管理人員:__________

駕駛員:__________

護導員:__________

_____交運集團有限公司_____公交分公司管理負責人:

乘坐校車的學生:__________

學生家長: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0

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校長、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

學校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爲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並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爲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

學校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後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累計記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

學校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爲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兒童安全管理,以及家長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並做好幼兒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學生接送安全。

法人代表作爲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①要詳細掌握學校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執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

②要對接送學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③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學生;

④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賬,對校車的日常執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尊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⑤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學校要確保校車每次運載幼兒時不出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爲,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⑥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塗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覈獎勵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鬆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藥依法追究責任。

六、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

七、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單位:XXXX中心學校單位:

責任人簽名:責任人簽名:

校車安全責任書11

爲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教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學校與校車駕駛員簽定校車駕駛員安全責任書如下:

1、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工作標準,確保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6、行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向110報案,並與學校取得聯繫協助處理,救助傷患人員。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學校報告。

7、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裏如一,實事求是,如有僞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處以相應的罰款,並按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僞造駕駛證。

10、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年檢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11、嚴禁酒後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12、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菸、飲食、閒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爲。

14、嚴格執行並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駕駛員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車前:

1、檢查各種證件,證件齊備纔出車。

2、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檢修。

3、冬天要先預熱車輛。

4、準時發車。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行駛途中:

1、校車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80公里。司機有權拒絕違反交通規則的行駛路線。

2、在校內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10公里。

3、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到達各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人員已全部上車,否則需等候至規定時間方可開車。

4、到達接送點,車輛停穩後方可開門;人員沒有坐穩繫好安全帶、車門沒有關好,不準行駛。人員下車時,切勿將車停在危險處。

收車後:

1、檢查車內是否有乘車人員遺留的物品。

2、清掃、消毒車箱,擦洗車輛外部,以保持車輛的清潔衛生。

3、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

4、進行車輛的保養,檢查車況(詳見《校車安全管理制度》)。發現故障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未經批准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5、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否則後果自負。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校車駕駛員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章): 校車司機(簽字)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2

爲了保證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避免人爲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根據教育局和中心校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學生乘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責任書:

一、桃林初中至東西響水、三裏莊、解家莊子等線路已有校車接送學生。

二、嚴禁家長安排學生乘座標準校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輛,並隨時舉報接送學生的麪包車、三輪車、手扶車等非營運機動車,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三、家長必須與所乘車輛車主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明確約定並隨時監督安全駕駛及能安全上下車的站點等事宜,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以便追究其責任。

四、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自覺安全上下車、一人一座、繫好安全帶、有秩序地在站點等車。

五、凡是乘坐校車的學生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坐,並告知家長、學校及交通主管部門,及時解決。

1、“三無”車輛(無符合要求的駕駛證、無營運證、無行駛證)。

2、駕駛員沒有按約定地點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3、駕駛員未嚴格按照覈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4、駕駛員存在作風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其他能夠危及學生安全的問題。

5、駕駛員酒後駕駛。

6、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爲。

7、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桃林初中

  乘車學生簽名:_______________家長簽名:________________

校車安全責任書13

根據《校車管理暫行規定》,爲了加強我鎮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杜絕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我鎮學生和在園幼兒的生命安全,結合我鎮校車管理實際,雙溝鎮中心學校與各學校、幼兒園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建立、健全校車及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車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工作,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接送車輛按交巡警和交通運管部門規定辦理相關校車手續,噴塗“校車”統一標式;

2、凡受過刑事處罰的、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未滿三年的、三年內發生致人傷亡交通責任事故或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駕駛人,一律不得駕駛校車;

3、杜絕使用無營運資格的社會車輛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車輛接送學生和在園幼兒;

4、教育司乘人員做到接送車輛不超員,不超速,不違規;

5、落實責任,常抓不懈,預防避免各類交通事故發生。

二、工作任務

1、各學校和配有接送車輛的幼兒園要充分認識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堅決克服麻痹和僥倖心理,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交通法規的學習宣傳和教育活動,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實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接送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2、認真落實車輛接送工作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接送車輛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校長在每學期第一週內,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車主、駕駛員、學生、家長等層層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狀。

3、積極配合當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隊、交通運管等部門做好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接送車輛的排查整治工作。

4、各中心小學要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員制度。每天上放學期間,在學生接送車停車點進行現場督查,及時發現制止接送學生車輛超員、校車駕駛人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爲。發現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同時報告學校,校方要及時與家長溝通,提醒家長不要讓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必要時可採用攝像、攝影等措施固定證據,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運管部門予以處罰。

5.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宣傳“進校園”活動,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透過交通安全知識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提高學生自我交通安全防護意識。

6.凡配備接送車輛的學校、幼兒園必須及時到鎮中心學校備案,並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確保學生和在園幼兒乘車過程中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2)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爲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豐富的駕駛經驗,工作認真負責、細心,關愛乘車學生和幼兒。嚴禁非專職駕駛員開接送車。

(4)凡需乘坐接送車的中小學生和在園幼兒,應由其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得到所在學校和幼兒園的認可,並與家長簽定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

(5)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覈准並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兒園自備、承租用於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合格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未經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6)應選擇安全地點設定接送車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每輛車應配備1-2名隨車工作人員,負責做好學生和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班主任的交接工作。接送車到達校園後要統一組織學生和幼兒進入班級,防止發生幼兒滯留校車引發安全事故。

(7)接送車在接送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隨車工作人員應採取緊急救護措施,並積極配合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並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中心學校、區教體局。

(8)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並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管,確保安全。

三、獎懲與處罰

1、對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完成責任目標和工作任務,做出顯著成績的中心小學、幼兒園,中心學校年終予以表彰和獎勵。

2、對未完成責任目標和工作任務的,年度目標考覈實行一票否決,並予以通報批評。

3、對疏於管理,違反交通法規,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到位,處置不當,資訊報送不及時等導致發生重、特大接送車輛事故的,按照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屬民辦學校、幼兒園的將吊銷其辦學許可證和登記註冊證,取消其辦學(園)資格。

4、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中心學校 中小學(幼兒園)

  校長:

  校長(園長):

  XXX年十二月一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4

各位學生家長:

爲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客車不再等候。由此帶來的後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安全負責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覈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後駕駛的車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爲的。

五、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責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5

爲確保乘坐校車學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絕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經學校和乘坐校車學生家長共同商議,簽訂此安全目標責任書。

校方職責:

1、負責提供學生校車停放的安全場所,並由專職人員負責協助組織學生乘坐指定車輛,每接送點安排1—2名責任強的學生任組長。

2、負責對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並同駕駛人員、班主任學生簽訂道路安全責任書。

3、學校負責對校車情況的日檢,督促校車營運公司對校車的審覈,提供每個接送點學生上學、放學的準確時間。

家長職責:

1、負責對孩子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

2、每天向孩子、車主瞭解孩子的乘車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校方報告。

3、上學、放學時準時將孩子送、接到乘車點,並與校車跟車員辦理交接手續和簽名確認手續。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

  校方: 家長: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