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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區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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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爲加強家屬區的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原則,經學校研究決定,家屬區房屋不許對外出租,並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家屬區安全責任書

一、爲了房屋安全,任何住戶不得改變房屋主體結構。

二、各住戶必須配備漏電保護器和消防設施。

三、嚴格安全用電和防火管理。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用電線路要定期排查,老化電線要及時更換,確保用電安全。

四、要提高防火意識,嚴禁在消防樓道內擺設、堆放雜物。車輛停放要按照規定停放,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五、小區住戶有義務對自己房屋進行經常性的安全自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如因自身安全隱患不整改或私自對外租賃而引發安全事故,後果自負。

責任人簽名:

20XX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