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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家長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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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安全牽動着每一位家長的心,涉及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和安樂,做好孩子們的安全教育工作,學校、家長(監護人)有不可推御的責任。因而,學校、家長(監護人)必須攜手共同做好孩子們的安全教育和監護工作,從而增強孩子們的安全意識,防患於未然,確保孩子在校、在家、在家校往返途中等的安全。因此,依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與家長(監護人)簽定如下責任書:

小學家長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管理

1、組建校外安全監督小組、成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委任安全聯絡員。由學生和家長組成校外安全監督小組,及時反饋學生的校外不安全行爲,發現問題,及時教育,及時解決;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排查校內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安全教育工作計劃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由分管領導擔任安全聯絡員,每月向婺城區教育文化體育局書面報告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情況。

2、學校和班主任簽定《學生安全工作管理責任書》,與任課老師簽訂《任課教師安全工作管理責任書》。明確了老師的責任,增強了老師的責任心,完善了我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3、使用《平安日記》和《家校聯繫本》。班主任把告誡學生一天中該注意的事項(如遵守學校紀律、遵守交通規則、維護社會公德等),不該去的地方(如建築工地、空中懸掛物下、溝河湖岸等),不應該做的事情(如爬高、玩火、玩水等)等安全教育記錄到《平安日記》當中;每天放學前輪流讓學生讀《家校聯繫本》中的.“安全提示”。

4、實行上學點名制、放學回家路隊制。每天早晨預備鈴響後班主任及時點名,對未請假而沒到校的學生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對過公路放學的學生實行路隊制度,點名後由班主任老師護送過公路(不排路隊的學生出校門後,自行回家)。

5、積極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並做好資料整理和記錄。利用週一國旗下的講話、值日老師每天的值日講評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利用電影、掛圖、橫幅標語等形式大力宣傳安全工作;定期舉行安全知識講座。

二、家庭監護

(一)往返學校

1、嚴格控制孩子到校時間。10月1日至4月30日,到校不得早於7點30分,放學不遲於17點20分。5月1日至9月30日,到校不得早於7點,放學不遲於17點40分。嚴禁孩子騎自行車上學。

2、如果孩子因病或事不能按時到校,請提前向班主任請假。

3、對一年級和路途較遠的學生,請家長做到親自接送,以保證孩子路上的安全。

4、教育孩子要遵守道理交通規則。不準乘坐三輪車和非客運型的車輛,不準在公路上騎自行車,不準在馬路上追逐打鬧。

5、如果因事需要到校找孩子,要求家長本人親自來校,並徵得班主任老師同意後方可與孩子見面或帶孩子出校門。

6、教育孩子在學校期間,服從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按學校要求去做,確保學生在校安全。學校切實加強校園安全責任制,請家長嚴格遵守出入校園登記制度,服從門衛的學校大門管理措施,強化校園內安全管理。

(二)防溺水、防火、防觸電教育。

1、嚴禁孩子在沒有家長帶領下私自到溝、河、湖等地洗澡、捉魚、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2、教育孩子注意防火,禁止孩子燃放煙花爆竹。

3、教育孩子在家中不玩耍危險品,不亂動家用電器和電源開關。

(三)交通安全教育

1、提醒孩子過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透過”。

2、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規,會觀察紅綠燈,過馬路走人行橫道線,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3、家長(單獨或聯合)僱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千萬不要爲貪圖方便而讓孩子乘坐報廢車、拼裝車、電瓶三輪車、機動三輪車和無證無牌及超載速等違規車輛!

4、家長到校接送孩子,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爲孩子做好表率,並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戴好頭盔確保安全。

(四)飲食衛生教育

1、教育孩子不暴飲暴食,特別要控制吃冷飲、燒烤等,以免發生腸胃不適。

2、教育孩子講究食品衛生,做到飯前便後要洗手,吃水果要洗淨,不購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物。

(五)其它教育

1、教育孩子遵紀守法,增強安全意識,貫徹“預防爲主”的原則。特別關注孩子在校外期間和無人看管時間的安全。

2、 教育孩子遠離不健康音像出版物,嚴禁未成年人進入網吧、電子遊戲機房,家長關注學生閱讀的書籍和觀看的影視及錄像節目內容,努力爲孩子創設良好的精神世界。

3、經常關注孩子在家或外出玩耍時交友是否健康,不與一些有不良行爲的青少年一起玩耍。對孩子的零用錢應嚴格控制,學校倡導不帶零用錢上學,故請家長能配合教育,同時要對家裏的錢物妥善保管,不讓孩子任意使用。

4、讓孩子熟記詳細的家庭地址,熟記家庭電話、家長電話及各種急用電話,並教給孩子撥打方法。

5、學生經檢查得了傳染病以後,家長務必及時通知學校,學校在瞭解情況後,及時採取安全措施,如果因家長通知不及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傳染病源學生家長將承擔一切責任。

6、學生有嚴重疾病影響正常學習活動的,家長在與學校和班主任聯繫後,可請假進行治療,不要讓學生帶病堅持上學;學生上學之前如有身體不適或生病及其他情況時,家長要將相關情況提前告訴班主任老師,否則發生事故,家長承擔一切責任。學校和教師概不負責。

三、其它事項

責任歸屬:學生到校後在學校正常作息時間內出現問題,根據情況由校方認定其責任,學校作息時間之外學生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本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學生畢業後自行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