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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生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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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加強對通校生的教育管理,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與通校生監護人簽定如下責任書:

校生安全責任書

1、通校生應具備的條件: ①居住在北洛初中不到一里路的'學生;②家中有管理能力的監護人;③學生自己有很強的自控能力和安全意識。

2、通校生在往返學的途中或在家中(校外),若由於交通、私自用電、私自下河堰池塘洗澡、與他人打架鬥毆、惹是生非、參與違規違紀違法行爲、參與非法社會團伙等等因素造成意外傷亡或損失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或其監護人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通校生在校外或在家中的管理均由監護人負責,通校生在家中或路途中不得參與、酗酒,不得看有兇殺、暴力、色情等內容的錄像,學習期間不得無故滯留在家中。

3、通校生進出學校必須憑“通校生證”,否則不允許出入。擅自離校,或私自到校活動以及放學(放假)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意外傷亡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通校生在家裏不得留宿他人,也不得在其它地方逗留和夜不歸宿,否則後果由監護人負責。學生在校外就餐或吃零食等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和其監護人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5、通校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上課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6、學生監護人要認真做好學生的接送工作,每天按照放學前五分鐘到校門前等候,如果家長沒有按照學校規定時間接送,學生出現的安全事故概由監護人負責。若通校生在放學 20分鐘後還未到家,監護人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繫。

7、通校生必須要求家長或監護人接送。

8、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由學校儲存一份,監護人儲存一份)(本責任書有效期爲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學 生:

班 級: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初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