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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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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責任書是寫明責任範圍、職責,多用於平行的文書。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責任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5篇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1

甲方:xxx實驗幼兒園

乙方:xxx 幼兒姓名:xxxxx 家長姓名:xxxxx

爲保證幼兒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幼兒園與乘車幼兒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並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週歲)接送幼兒。

三、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着校車跑。

四、家長接幼兒下車後不要急於從車前或車後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後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五、家長儘量按時接送孩子,爲保證孩子安全,不允許孩子獨自回家。如未能按時接送、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均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教師。

六、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後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後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後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七、本責任書一學年籤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監護人簽字: xxxxxxxxx xxxxx實驗幼兒園

20xxx年xxx月xxx日 20xxx年xxx月xxx日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2

爲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確保xxx中小學(幼兒園)人身安全,預防各類事故發生,增強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責任感,落實各項安全工作防範措施,制訂以下校車安全責任書:

一、中小學(幼兒園)自備或租用接着學生的車輛都稱爲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並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各類個人機動車等作爲校車。

二、嚴格校車審批,堅決杜絕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各中小學對本校及轄區內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定期進行全面排查,登記造冊,對未經公安交警、教育部門審覈的校車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公安交通部門進行審覈,合格後辦理校車使用證,並隨車張貼校車使用證方可接送學生,否則,一律不準接送學生。

三、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是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負起校長管理職責。一是各學校要與轄區內校車使用幼兒園建立接送學生提前報告制度。學校必須指派專人進行接送學生的監督管理。每月要對轄區內的校車駕駛員進行安全培訓,及時發現、制止和舉報非校車接送學生行爲。二是各學校(幼兒園)要與校車駕駛員簽訂不違法行駛保證書。要詳細掌握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執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並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學校所有工作人員及學生家長手中,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四、加強校內校車管理,確保學生接送安全。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爲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一)要詳細掌握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以及校車執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並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學校所有工作人員及學生家長手中,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二)要對接送學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學生;(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執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爲,應當制止。

五、要把校車安全管理作爲學校(幼兒園)各項考覈的基本要素。

六、各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覈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鬆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中心校

責任人(簽名):

責任單位:

責任人(簽名):

車輛號牌:

駕駛員(簽名):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3

爲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濰坊市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工作責任,規範車輛運營行爲,切實維護學生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1。校車駕駛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週歲以上、不超過60週歲;

②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③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④無飲酒後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記錄;

⑤無犯罪記錄;

⑥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爲記錄。

2。嚴格按照校車覈定人數、規定線路、執行時間接送學生。嚴禁出現漏接學生、超員或者更改執行線路等情況,在接送學生過程中不得搭乘社會人員。

3。積極主動配合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公安部門、教育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校車進行監管;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學生上下學的組織管理,科學調整接送學生上下學時間。

4。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相關教育活動,在制定應急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後,可使用校車。除此以外,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利用校車從事一切運營活動。

5。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時參加車輛定期檢測,保證每學期開學前到車管部門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每月自行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臨檢,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運營。

6。嚴格遵守校車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檔案規定,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認真執行校車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確保車輛安全執行。

7。校車駕駛人應配合校車所有人及時維護和保養車輛。在校車執行過程中,及時發現車輛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並向校車所有人、服務學校和有關部門及時彙報,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8。校車駕駛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出現疲勞駕駛、酒後駕駛、超員超速駕駛或駕證不符等違法違規行爲。

9。校車駕駛人出現違法運營行爲的,由監管執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駕駛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如校車駕駛人有變動,應提前向學校申請備案。學校重新與新校車駕駛人簽訂《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在新校車駕駛人未簽字前,原校車駕駛人仍應履行本責任書所列各項責任。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4

爲確保乘坐校車學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絕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經學校和乘坐校車學生家長共同商議,簽訂此安全目標責任書。

校方職責:

1、負責提供學生校車停放的安全場所,並由專職人員負責協助組織學生乘坐指定車輛,每接送點安排1—2名責任強的學生任組長。

2、負責對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並同駕駛人員、班主任學生簽訂道路安全責任書。

3、學校負責對校車情況的日檢,督促校車營運公司對校車的審覈,提供每個接送點學生上學、放學的準確時間。

家長職責:

1、負責對孩子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

2、每天向孩子、車主瞭解孩子的乘車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校方報告。

3、上學、放學時準時將孩子送、接到乘車點,並與校車跟車員辦理交接手續和簽名確認手續。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

校方: 家長:

  XX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5

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檔案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後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爲,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並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覈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並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鬆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