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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奧數“雞兔同籠”問題的幾種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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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兔同籠”是小學奧數教程必學的一個數學問題,小面小編教各位同學幾種解答這類數學題的常用方法,幫助大家徹底攻克“雞兔同籠”問題。

小學奧數“雞兔同籠”問題的幾種解法

“雞兔同籠”問題是我國民間廣爲流傳的典型數學趣題之一,最早出現在《孫子算經》中。其大意是說:籠子裏有雞和兔若干,從上面數,有35個頭,從下面數,有94只腳。雞和兔各有幾隻?

我們現在把數量變小一點:籠子裏有雞和兔若干,從上面數,有12個頭,從下面數,有38只腳。雞和兔各有幾隻?

先讓孩子明確幾個名稱:每隻兔有4只腳,腳只數要多一些,我們把它(兔)定爲“多”量;每隻雞隻有2只腳,腳只數要少一些,我們把它(雞)定爲“少”量;每隻兔比每隻雞多2只腳(4-2),我們把它(4-2)定爲“差”。

一、猜測法

先猜測,再驗證,逐一排除,這種方法實用性不大。

 二、列舉法

列舉法可一一列舉、跳躍列舉,也可對半列舉,關鍵在於逐步調整,以達到題意的要求,操作時若數據較大時過程頗爲繁瑣,比較費時,目的性也不強,在此不加贅述。

三、假設法

假設法也就是先假設全部是其中的某一種(雞或兔),算出腳的只數,看比實際腳的總只數是多了還是少了,由於一隻兔比一隻雞多(4-2)只腳,再用多餘或不足的腳只數除以“差”(4-2)就是另一種的只數。具體算法是:

1、假設全部都是“多”量(兔):

多餘的腳只數÷“差”=“少”量(雞)

例如,假設全部都是兔,就有腳4×12=48(只),比實際腳的總只數多出了48-38=10(只),則雞有10÷(4-2)=5(只)。兔的只數就是12-5=7(只)。

2、假設全部都是“少”量(雞):

不足的腳只數÷“差”=“多”量(兔)

例如,假設全部都是雞,就有腳2×12=24(只),比實際腳的總只數少了38-24=14(只),則兔有14÷(4-2)=7(只)。雞的只數就是12-7=5(只)。

四、方程法

方程法是最適用,也是最具一般性的解答方法,這種方法思路清晰,易於理解。具體方法是:設甲有x只,則乙有a-x只。根據等量關係“雞腳總數+兔腳總數=腳的總只數”就可列出方程進行解答。

如:

1、解:設雞有x只,則兔有12-x只。

2x+4×(12-x)=38

x =5

兔有12-5=7(只)。

2、解:設兔有x只,則雞有12-x只。

4x+2×(12-x)=38

x =7

雞有12-7=5(只)。

在方程法中,爲了避免像方法1的解方程過程中出現“2x+48-4x=38 ”小學生應用現在小學知識還難以理解的知識問題,在幫助學生理解後,可建議學生像方法2那樣設“多”的(兔)爲x,就可避免出現像“2x-4x”這樣的問題。

五、“擡腿法”(減半法)

“擡腿法”是我們的祖先解決“雞兔同籠”問題的經典方法,體現了我們祖先的.聰明才智。其算理是:假如每隻雞都擡起一條腿(“金雞獨立”),同時每隻兔也都擡起兩條腿(蹲着),各擡起一半腿,則總腿數減半,此時一隻雞一條腿,而有一隻兔就多一條腿,所以腿總數÷2-頭數=“多”量(兔)

如上面例題,38÷2=19(只),19-12=7(只)(兔)。

孩子一嘗試,可能很快就會發現這種方法最簡便、快捷,但在以後的訓練中要讓學生體會到,“擡腿法”僅適用於典型的“雞兔同籠”問題(或“龜鶴問題”),而對於植樹、租船等“雞兔同籠”的變式問題並不通用。所以“擡腿法”具有一定的侷限性。

 六、對半分法

據我對“雞兔同籠”問題的理解,用“對半分法”來解決“雞兔同籠”問題也很適用。先假設雞和兔(即“多”量和“少”量)各佔一半,算出此時腳的全部只數,如果超過腳的總只數,說明“多”量(兔)多了,如果不夠腳的總只數,說明“多”量(兔)少了;再用超過或不足部分除以腳只數“差”(4-2)就是兔多出或少的只數,然後用“一半”減去或加上多出或少的只數,就是兔的只數。

如上面例題,先假設各有12÷2=6(只),此時共有腳4×6+2×6=36(只),不足總數38只,說明兔少了,少了(38-36)÷(4-2)=1(只),所以兔有6+1=7(只)。同理,雞有6-1=5(只)。

再如前面“雞兔同籠”的原題:有35個頭,共94只腳。先假設各有35÷2=17.5(只),此時共有腳4×17.5+2×17.5=105(只),超過總數94只,說明兔多了,多了(105-94)÷(4-2)=5.5(只),所以兔有17.5-5.5=12(只)。同理,雞有17.5+5.5=23(只)。

“雞兔同籠”問題的解題方法有多種,孩子進入中學後,隨着知識面的擴展,將會學到其它不同的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