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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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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爲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項目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項目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精選5篇)

項目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爲了保護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儘可能減少或降低生產安全事故和各類突發事件給工程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特制訂本工程生產安全應急預案。

成立以項目經理爲主的安全生產應急指揮小組。

組成成員:執行經理、技術負責人等。

一、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工作職責

1、接到應急報告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事故救援,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

2、在規定時限內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3、迅速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對有可能進一步擴大的事故現場進行封閉,在記明數據和繪製現場示意圖的前提下清除危險。

4、接待並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事故的初步調查,組織接待並籍慰事故人員家屬和社會關注方。

5、組織、調動各方面的資源進行事故人員的救治和事故現場的整頓和整改。

6、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二、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

1、項目部設專項急救援經費保障、搶險救護人員、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2、項目應急救援人員疏散措施:產作業場所和員工宿舍救援車輛通行、人員行走通道和疏散路線,要求相應的安全標識和日常保護通暢的措施。

3、項目應急救援現場醫療急救措施,包括:針對不同上傷害採取的現場急救措施;據可能的傷情認定2個最快捷的相應醫院,明確標識相應的路線。

4、項目應急救援緊急處置措施:現場如有易燃易爆物品,要明確轉移場所及轉移路途中的安全保證措施。

5、應急救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持《急救員》證上崗。

項目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2

1編制目的

爲了防止施工現場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在工程項目發生事故狀態下,迅速有序地開展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搶救傷員,減少事故損失,制定本預案。

2危險性分析

2.1項目概況

(略)

2.2危險源情況

根據從事工程的項目特點,所承接的項目主要有機械設備、電氣焊、高空作業等工程施工。可發生和重大危險因素的生產安全事故有高空墜落事故、觸電事故、坍塌事故、電焊傷害事故、車輛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災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等。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與職責

(1)項目經理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成員分別由商務經理、生產經理、項目書記、總工程師、機電經理組成。安監部長是應急救援第一執行人,擔任副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具體實施和組織工作。

(2)生產經理是坍塌事故應急小組第二負責人,機電經理是觸電事故應急小組第二負責人,現場經理是大型腳手架及高處墜落事故、電焊傷害事故、車輛火災事故、交通事故、火災及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應急第二負責人,分別負責相應事故救援組織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3.2應急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1)搶險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成員由安全總監、現場經理、機電經理、項目工程師和項目班子及分包單位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搶險行動方案,協調有關部門的搶險行動;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搶險進展情況。

(2)安全保衛組:組長由項目書記擔任,成員由項目行政部、經警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阻止非搶險救援人員進入現場,負責現場車輛疏通,維持治安秩序,負責保護搶險人員的人身安全。

(3)後勤保障部:組長由項目書記擔任,成員由項目物資部、行政部、合約部、食堂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調集搶險器材、設備;負責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工作人員的食宿問題。

(4)醫療救護組:組長由項目衛生所醫生組成,成員由衛生所護士、救護車隊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等工作。

(5)善後處理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成員由項目領導班子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落實遇難者家屬撫卹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問題;做好其他善後事宜。

(6)事故調查組:組長由項目經理、公司責任部門領導擔任,成員有項目安全部長,公司相關部門,公司有關技術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保護和圖紙的測繪,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件的性質,提出應對措施,如確定爲事故,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4預防與預警

4.1預防

4.1.1預防高處墜落的預防措施

(1)加強安全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強化管理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

(2)重點部位項目,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專業人員旁站監督制度

(3)隨施工進度,及時完善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各類豎井安全門欄必須設制警示牌。

(4)各類腳手架及垂直運輸設備搭設、安裝完畢後,未經驗收禁止使用。

(5)安全專業人員,加強安全防護設施巡查,發現隱患及時落實解決。

4.1.2火災、爆炸事故預防措施

各施工現場應根據各自進行的施工工程的具體的情況制定方案,建立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項操作規程。

(1)根據施工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保衛方案,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2)在工程場地內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施工單位不得在工程內設定調料間,不得在工程內進行油漆的調配。

(4)工程場地內嚴禁吸菸,使用各種明火作業應開具動火證並設專人監護。

(5)作業現場要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

(6)施工期間工程內使用各種明火作業應得到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消防保衛部門的批准,並且要配備充足滅火材料和消防器材。

(7)嚴禁在施工工程現場內存放氧氣瓶、乙炔瓶。

(8)施工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要與動火點保持10米的距離,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保持5米以上。

(9)進行電、氣焊作業要取得動火證,並設專人看管,施工現場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0)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證,到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處辦理動火證,並按要求對作業區域易燃易爆物進行清理,對有可能飛濺下落火花的孔洞採取措施進行封堵。

4.1.3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1)堅持電氣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

(2)建立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並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3)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膠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4)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範架設,架空線必須從採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架設和使用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的規定。

(6)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採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7)配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定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需統一樣式,統一配置,箱體統一刷塗桔黃色,並按規定設定圍欄和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箱的連接,採用外搽連接方式(所有電箱必須使用定點廠家的認定產品)。

(8)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9)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梯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然出事。

(10)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採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11)在採取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12)爲了在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時能確保現場的照明不中斷,配電箱內的動力開關與照明開關必須分開使用。

(13)開關箱應由分配電箱配電。注意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用電設備不可一閘多用,每臺設備應由各自開關箱,嚴禁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以保證安全。

(14)配電箱及開關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築材料和雜物。

(15)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16)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它所控制的電氣設備相聚不得超過3米。

(17)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有專人負責。

(18)施工現場的照明一般採用220v電源照明,結構施工時,應在頂板施工中預埋管,臨時照明和動力電源應穿管佈線,必須按規定裝設燈具,並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

(19)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定點應防潮、防雨、防砸。

4.2資訊報告

(1)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向組長(副組長)報告。如果是火災事故,必須同時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急救撥打120、999。

(2)組長接到報警後,通知副組長、組員,立即啓動應急救援系統。

(3)根據事故類別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

聯繫人姓名和電話等。

5應急響應

5.1大型腳手架及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置

5.1.1大型腳手架出現變形事故徵兆時的應急措施

(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腳手架局部變形。在雙排架橫向截面上架設八字戧或剪刀撐,隔一排立杆架設一組,直到變形區外排。八字戧或剪刀撐下腳必須設在堅實、可靠的地基上。

(2)腳手架賴以生根的懸挑鋼樑撓度變形超過規定值,應對懸挑鋼樑後錨固點進行加固,鋼樑上面用鋼支撐加u形託旋緊後頂住屋頂。預埋鋼筋環與鋼樑之間有空隙,須用馬楔備緊。吊掛鋼樑外端的鋼絲繩逐根檢查,全部緊固,保證均勻受力。

(3)腳手架卸荷、拉接體系局部產生破壞,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將其恢復,並對已經產生變形的部位及杆件進行糾正。如糾正腳手架向外張的變形,先按每個開間設一個5t倒鏈,與結構繃緊,鬆開剛性拉接點,各點同時向內收緊倒鏈,至變形被糾正,做好剛性拉接,並將各卸荷點鋼絲繩收緊,使其受力均勻,最後放開倒鏈。

5.1.2大型腳手架失穩引起倒塌及造成人員傷亡時的應急措施

(1)迅速確定事故發生的準確位置、可能波及的範圍、腳手架損壞的程度、人員傷亡情況等,以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置。

(2)劃出事故特定區域,非救援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特定區域。迅速覈實腳手架上作業人數,如有人員被坍塌的腳手架壓在下面,要立即採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後拆除或切割壓住傷者的杆件,將傷員移出。如腳手架太重可用吊車將架體緩緩擡起,以便救人。如無人員傷亡,立即實施腳手架加固或拆除等處理措施。以上行動須由有經驗的安全員和架子工長統一安排。

5.1.3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搶救措施

(1)救援人員首先根據傷者受傷部位立即組織搶救,促使傷者快速脫離危險環境,送往醫院救治,並保護現場。察看事故現場周圍有無其它危險源存在。

(2)在搶救傷員的同時迅速向上級報告事故現場情況。

(3)搶救受傷人員時幾種情況的處理:

如確認人員已死亡,立即保護現場。

如發生人員昏迷、傷及內臟、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聯繫120、999急救車或距現場最近的醫院,並說明傷情。爲取得最佳搶救效果,還可根據傷情送往專科醫院。②外傷大出血:急救車未到前,現場採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運時的保護,對昏迷、可能傷及脊椎、內臟或傷情不詳者一律用擔架或平板,禁止用摟、抱、背等方式運輸傷員。

一般性傷情送往醫院檢查,防止破傷風。

5.2觸電事故應急處置

(1)截斷電源,關上插座上的開關或拔除插頭。如果夠不着插座開關,就關上總開關。切勿試圖關上那件電器用具的開關,因爲可能正是該開關漏電。

(2)若無法關上開關,可站在絕緣物上,如一疊厚報紙、塑料布、木板之類,用掃帚或木椅等將傷者撥離電源,或用繩子、褲子或任何干布條繞過傷者腋下或腿部,把傷者拖離電源。切勿用手觸及傷者,也不要用潮溼的工具或金屬物質把傷者撥開,也不要使用潮溼的物件拖動傷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開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切記不能給觸電的人注射強心針。若傷者昏迷,則將其身體放置成臥式。

(4)若傷者曾經昏迷、身體遭燒傷,或感到不適,必須打電話叫救護車,或立即送傷者到醫院急救。

(5)高空出現觸電事故時,應立即截斷電源,把傷人擡到附近平坦的地方,立即對傷人進行急救。

(6)現場搶救觸電者的原則:現場搶救觸電者的經驗原則是:迅速、就地、準確、堅持。迅速——爭分奪秒時觸電者脫離電源;就地——必須在現場附近就地搶救,病人有意識後在就近送醫院搶救。從觸電時算起,5分鐘以內及時搶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鐘以內搶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準確——人工呼吸發的動作必須準確;堅持——只要有百萬分之一希望就要近百分之百努力搶救。

5.3坍塌事故應急處置

(1)坍塌事故發生時,安排專人及時切斷有關閘門,並對現場進行聲像資料的收集。發生後立即組織搶險人員再半小時內到達現場。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人工和機械相結合的方法,對坍塌現場進行處理。搶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運有困難時,可調集大型的吊車進行調運。在接近邊坡處時,必須停止機械作業,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誤傷被埋人員。現場搶救中,還要安排專人對邊坡、架料進行監護和清理,防止事故擴大。

(2)事故現場周圍應設警戒線。

(3)統一指揮、密切協同的原則。坍塌事故發生後,參戰力量多,現場情況複雜,各種力量需在現場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密切協同,共同完成。

(4)以快制快、行動果斷的原則。鑑於坍塌事故有突發性,在短時間內不易處理,處置行動必須做到接警調度快、到達快、準備快、疏散救人快、達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5)講究科學、穩妥可靠的原則。解決坍塌事故要講科學,避免急躁行動引發連續坍塌事故發生。

(6)救人第一的原則。當現場遇有人員受到威脅時,首要任務是搶救人員。

(7)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8)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9)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5.4電焊傷害事故應急處置

(1)未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不準進行焊接工作。焊接鍋爐承壓部件、管道及承壓容器等設備的焊工,必須按照鍋爐監察規程(焊工考試部分)的要求,經過基本考試和補充考試合格,並持有合格證,方可允許工作。

(2)焊工應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準紮在褲子裏。口袋須有遮蓋,腳下穿絕緣橡膠鞋,以免焊接時被燒傷。

(3)焊工應帶絕緣手套,不得溼手作業操作,以免焊接時觸電。

(4)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設備。

(5)高空電焊作業人員,應正確佩戴安全帶,作業面設水平網兜並鋪彩條布,周圍用密目網維護,以防焊渣四濺。

(6)不準在帶有壓力(液體壓力或氣體壓力)的設備上或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

(7)現場上固定的電源線必須加塑料套管埋地保護,以防止被加工件壓迫發生觸電。

(8)電焊施工前,項目要統一辦理動火證。

5.5車輛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車輛火災事故發生後,項目應立即組織人員滅火,有可能的情況下卸下車上貨物。

(2)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羣至安全地帶。

(3)在急救過程中,遇有威脅人身安全權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4)爲防止車輛爆炸,項目人員除自救外,還應向社會專業救援隊伍求援,儘快撲滅火情。

(5)定期檢查維修車輛,檢查車輛山滅火器的配備,保證良好的車況是防止車輛發生火災的最好措施。

(6)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溫度高,爲防止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儘量將車停在陰涼處或定時對車倆灑水降溫。

5.6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事故發生後,迅速撥打急救電話,並通知交警。

(2)項目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迅速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並派人保護現場。

(3)協助交警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羣至安全地帶。

(4)做好事後人員的安撫、善後工作。

5.7火災、爆炸事故事故應急處置

5.7.1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流程應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發現人應立即報警。一旦啓動本預案,相關責任人要以處置重大緊急情況爲壓倒一切的首要任務,絕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各部門之間、各單位之間必須服從指揮、協調配和,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求有關人員的責任。

(2)項目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進行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隊伍救援,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羣至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有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切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安全總監爲緊急事務聯絡員,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

(7)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後,安全總監應填寫記錄,並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5.7.2火災、爆炸事故的應急措施

(1)對施工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目的是幫助施工人員學習防火、滅火、避難、危險品轉移等各種安全疏散知識和應對方法,提高施工人員對火災、爆炸發生時的心理承受能和應變力。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施工人員不僅可以沉穩自救,還可以冷靜地配合外界消防員做好滅火工作,把火災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2)早期警告。事件發生時,在安全地帶的施工人員可透過手機、對講機向樓上施工人員傳遞火災發生資訊和位置。

(3)緊急情況下電梯、樓梯、馬道的使用

高層建築在發生火災時,不能使用室內電梯和外用電梯逃生。因爲室內電梯井會產生“煙囪效應”,外用電梯會發生電源短路情況。最好透過室內樓梯或室外腳手架馬道逃生(本工程建築高度不高,最好採取這種方法逃生)。如果下行樓梯受阻,施工人員可以在某樓層或樓頂部耐心等待救援,開啟窗戶或劃破安全網保持通風,同時用溼布捂住口鼻,揮舞彩色安全帽表明你所處的位置。切忌逃生時在馬道上擁擠。

5.7.3火災、爆炸發生時人員疏散應避免的行爲因素

(1)人員聚集

災難發生時,由於人的生理反應和心理反應決定受災人員的行爲具明顯向光性,盲從性。向光性是指在黑暗中,尤其是辨不清方向,走投無路時,只要有一絲光亮,人們就會迫不及待的向光亮處走去。盲從性是指事件突變,生命受到威脅時,人們由於過分緊張、恐慌,而失去正確的理解和判斷能力,只要有人一聲招呼,就會導致不少人跟隨、擁擠逃生,這會影響疏散甚至造成人員傷亡。

(2)恐慌行爲

是一種過分和不明智的逃離行爲,它極易導致各種傷害性情感行動。如:絕望、歇斯底里等。這種行爲若導致“競爭性”擁擠,再進入火場,穿越煙氣空間及跳樓等行動,時常帶來災難性後果。

(3)再進火場行爲

受災人已經撤離或將要撤離火場時,由於某些特殊原因驅使他們再度進入火場,這也屬於一種危險行爲,在實際火災案例中,由於再進火場而導致災難性後果的佔有相當大的比例。

5.8機械傷害事故應急處置

應急指揮立即召集應急小組成員,分析現場事故情況,明確救援步驟、所需設備、設施及人員,按照策劃、分工,實施救援。需要救援車輛時,應急指揮應安排專人接車,引領救援車輛迅速施救。

5.8.1塔式起重機出現事故徵兆時的應急措施

(1)塔吊基礎下沉、傾斜:①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將迴轉機構鎖住,限制其轉動。②根據情況設定地錨,控制塔吊的傾斜。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①塔吊不能做任何動作。②按照搶險方案,根據情況採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加固,或用連接方法將塔吊結構與其它物體聯接,防止塔吊傾翻和在拆除過程中發生意外。③用2—3臺適量噸位起重機,一臺鎖起重臂,一臺鎖平衡臂。其中一臺在拆臂時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變化而造成傾翻。④按搶險方案規定的順序,將起重臂或平衡臂連接件中變形的連接件取下,用氣焊割開,用起重機將臂杆取下;⑤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將塔吊拆除,遇變形結構用汽焊割開。

(3)塔吊傾翻:①採取焊接、連接方法,在不破壞失穩受力情況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險情發展。②選用適量噸位起重機按照搶險方案將塔吊拆除,變形部件用氣焊割開或調整。

(4)錨固系統險情:①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建築物,轉臂過程要平穩並鎖住。②將塔吊錨固系統加固。③如需更換錨固系統部件,先將塔機降至規定高度後,再行更換部件。

(5)塔身結構變形、斷裂、開焊:①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變形部位,轉臂過程要平穩並鎖住。②根據情況採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變形或斷裂、開焊部位加固。③落塔更換損壞結構。

5.8.2小型機械設備事故應急措施

(1)發生各種機械傷害時,應先切斷電源,再根據傷害部位和傷害性質進行處理。

(2)根據現場人員被傷害的程度,一邊通知急救醫院,一邊對輕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3)對重傷者不明傷害部位和傷害程度的,不要盲目進行搶救,以免引起更嚴重的傷害。

5.8.3機械傷害事故引起人員傷亡的處置:

(1)迅速確定事故發生的準確位置、可能波及的範圍、設備損壞的程度、人員傷亡等情況,以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置。

(2)劃出事故特定區域,非救援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特定區域。迅速覈實塔式起重機上作業人數,如有人員被壓在倒塌的設備下面,要立即採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後拆除或切割壓住傷者的杆件,將傷員移出。

(3)搶救受傷人員時幾種情況的處理:

如確認人員已死亡,立即保護現場;

如發生人員昏迷、傷及內臟、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聯繫120、999急救車或距現場最近的醫院,並說明傷情。爲取得最佳搶救效果,還可根據傷情聯繫專科醫院。②外傷大出血:急救車未到前,現場採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動時的保護,對昏迷、可能傷及脊椎、內臟或傷情不詳者一律用擔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擡肩、一人擡腿。

一般性外傷:①視傷情送往醫院,防止破傷風。②輕微內傷,送醫院檢查。

制定救援措施時一定要考慮所採取措施的安全性和風險,經評價確認安全無誤後再實施救援,避免因採取措施不當而引發新的傷害或損失。

6應急物資及裝備

(1)救護人員的裝備:頭盔、防護服、防護靴、防護手套、安全帶、呼吸保護器具等;

(2)滅火劑:水、泡沫、co2、滷代烷、乾粉、惰性氣體等;

(3)滅火器:乾粉、泡沫、1211、氣體滅火器等;

(4)簡易滅火工具:掃帚、鐵鍬、水桶、臉盆、沙箱、石棉被、溼布、乾粉袋等;

(5)消防救護器材:救生網、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墊、救生滑桿、緩降器等;

(6)自動蘇生器:適用於搶救因中毒窒息、胸外傷、溺水、觸電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處於假死狀態的傷員。

(7)通訊器材:固定電話一個,移動電話:原則上每個管理人員一人一個,對講機若干。

7預案管理

7.1培訓

(1)根據受訓人員和工作崗位的不同,選擇培訓內容,制定培訓計劃。

(2)培訓內容:鑑別異常情況並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如何正確處理各種事故;自救與互救能力;各種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識;與上下級聯繫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工作崗位存在哪些危險隱患;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緊急狀態下如何行動。

7.2演練

項目部按照假設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現場實際演練,將演練方案及經過記錄在案。

8預案修訂與完善

(1)爲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運用到應急救援中去,以及對不斷變化的具體情況保持一致,預案應進行及時更新,必要時重新編寫。

(2)對危險源和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在實踐和演習中提高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項目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3

爲了增強尚城花苑一項目部現場對各類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建立快速防險救災機制,迅速和妥善處理各類突發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確保項目部幹部職工過個祥和安定的春節,特制定本預案。

一、施工現場突發事故類型。

經調查和分析,本工程可能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和緊急情況如下:

(1)高空墜落施工全過程未經許可隨意拆改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

(2)坍塌事故地基與基礎工程,土方開挖、基坑支護、降水工程中,基坑支護不到位,挖土過程土體產生裂縫;

(3)降水排水溝組織排水,水泵抽水;

(4)觸電事故生活區、現場臨時用電生活區、施工區私拉亂接電線,現場缺乏專業電工,外電與設施設備之間距離不符合安全要求且無有效防護措施;

(5)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吊裝機械設備中使用的起重鋼絲斷絲磨損鏽蝕超標未及時更換,各類施工機械不及時維修,違章操作;

(6)火災事故施工全過程動火作業無專人監護,違章作業;

(7)食物中毒不當飲食或人爲造成引起的食物中毒。

(8)社會x動不法分子進入施工現場

應急處理工作原則:

本預案作爲項目部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處理突發安全事故的行爲規則。應急處理工作規則包括:項目部統一領導指揮原則;分級分部門負責,協調一致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原則。

二、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組成、職責的分工

(一)成立辦事處突發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其主要任務是對項目現場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調動、統一指揮、協調作戰、必要時協調當地民兵參加搶險、共同完成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任務。

(二)項目部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花克進

副指揮:盛德銘

應急救援組組長:花克平

應急救援組成員:王德進楊德銀田桂祥花家潤蔣佳池

工地值班負責人電話

應急崗位職責:

(1)火災事故

①指揮員職責:

a.正確組織指揮其他責任分工小組,有效展開工作和組織人員的調配。

b.分析火勢發展變化情況,採取有效的滅火措施。

c.根據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等具體任務的需要,有計劃、適時、準確地向火場調集滅火力量。

d.組織好本單位義務消防隊與公安消防部門協同作戰,緊密配合。

e.對火災危險性大、火災後損失大、傷亡大、政治影響大的重點部位制定滅火計劃。

f.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②疏散引導職責:

a.針對單位或場所的人員情況對人員、物資進行疏散。

b.疏散引導人員要明確任務,合理分工,落實具體的疏散措施。

c.明確安全出口、疏散標誌,根據火災發生的不同部位組織不同的疏散路線。

③滅火行動職責:

a.熟悉掌握本單位的消防道路、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並達到熟練使用。

b.在較短時間內到達火警地點,迅速有效撲滅火災或援助消防控制火勢和撲滅火災以減少火災的職責。

c.加強平時的滅火技術訓練,掌握滅火方法,針對不同的物資分別採用窒息法、冷卻法、隔離法、抑制法有效撲滅火災。

④安全防護救護職責:

a.貫徹執行救人重於滅火的原則,組織人力和工具儘早儘快的將被困人員搶救出來。

b.掌握尋人方法和火場救人的道路。

c.在救護時要準、穩、果斷勇敢,確保安全。

d.以最快的速度將救出的傷員護送到附近醫院。

⑤通訊聯絡職責:

a.發現火災後迅速撥打119報警。

b.說明火災燃燒類型,火勢大小。

c.說明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及電話號碼。

d.報警時候說明火災地點的單位。

e.報警後迅速到路口等候消防車,指引火場道路。

(2)食物中毒

①總指揮職責:

a.負責應急救援人員的分工與調配。

b.根據中毒情況,向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部報告。

c.調查發病原因、落實發病人數。

d.向所在地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②指揮職責:

a.落實病人的隔離措施。

b.負責污染物的衛生消毒。

c.撥打急救中心電話。

d.現場救護。

e.協助總指揮進行工作。

(3)非傷亡性工程事故

①指揮長職責:

負責現場勘察,召集隊伍,調動資源,下達任務。

②副指揮長職責

負責制訂搶修方案,解決搶修過程中的技術問題,向指揮長提出資源計劃,受指揮長的指揮。

③救護職責:

組長: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救護,受副指揮長的指揮。

成員:負責對受傷人員的救護,及時送醫院,受本組組長的指揮。

④工程搶修組職責:

組長:負責組織人員、重要物資及時、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對危險區域進行隔離,組織實施工程搶險方案,受指揮長的.指揮。

成員:負責組織人員、重要物資及時、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對危險區域進行隔離,組織實施工程搶險方案,受組長的指揮。

⑤外協組職責:

組長:負責組織聯繫社會的救助,協調外援的搶修工作,受副指揮長指揮。

成員:負責聯繫社會的救助,協調外援的搶修工作,受本組組長指揮。

⑥物資組職責:

組長:負責組織搶修機具、材料的調配,受指揮長的指揮。

成員:負責搶修機具、材料的調配,受本組組長的指揮。

(4)傷亡事故(高墜、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火災等)

①總指揮職責: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指揮搶險隊伍,控制事故蔓延發展。

②指揮職責:快速反映,及時瞭解事故情況向指揮彙報,並協助指揮搶險。

③現場疏導員職責:及時、穩妥地疏散現場人員,正確快速地引導救護車輛。

④現場救護隊職責:加強日常演練,發生緊急情況快速到位,對傷員正確施救。

⑤救援、運輸隊職責:以最快的速度安全地運送傷員和救援物資、及時投人救援搶險。

⑥通訊聯絡員職責:快速將事故情況向總指揮彙報,及時聯絡救援人員、車輛和物資。

⑦現場保護隊職責: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及時到達制訂位置,嚴密保護事故現場。

(5)突發傳染病

①指揮員職責

a.負責應急救援人員的分工與調配。

b.根據傳染病的發病情況,向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部報告疫情。

c.調查發病原因、落實發病人數。

d.向所在地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疫情。

②衛生員職責:

a.落實病人的隔離措施。

b.負責污染物的衛生消毒。

③聯絡員職責:

a.保持通訊系統通暢,做好通訊記錄。

b.負責與各級領導和地區衛生防疫部門的聯繫。

(6)機械事故:

①應急小組組長職責:

a.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訂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控制事故蔓延發展。

b.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c.保護事故現場。

②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

③成員:執行組長、副組長命令。

(7)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情況

①指揮長職責:

負責下達發出警報、搶修令,召集搶修隊,動員全體人員進行搶救、搶險工作。

②副指揮長職責:

負責協助指揮長掌握災情情況,密切關注災害的發展趨勢,提供搶修方案,提出建議,受指揮長指揮。

③物資組職責:

組長:負責組織搶修機具、材料的調配,受本組組長指揮。

成員:負責搶修機具、材料的調配,受本組組長指揮。

④外協組職責:

組長:負責組織聯繫社會的援助,協調外援的搶險工作,受副指揮長指揮。

成員:負責聯繫社會的援助,協調外援的協調工作,受本組組長指揮。

⑤救護組職責:

組長: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救護,受副指揮長指揮。

成員:負責對受傷人員的救護,受本組組長指揮。

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1.決定所發生的事故是否需要啓動應急預案

2.組建項目部應急處理隊伍,組織實施救援。督促檢查做好各種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理的各項準備工作。

3.發佈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應急隊伍和應急救援行動,現場緊急處置突發事故,必要時請求有關部門支援。

4.組織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總結事故應急處理經驗教訓。

5.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6.制定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三、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一)事故報告程序

向項目部和有關部門報告的程序:

(1)項目工地發生突發事故的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概況5分鐘內報告項目部應急處理指揮部

(2)事故報告內容要簡潔明瞭,講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初步判斷等情況。

(二)項目部應急處理指揮部電話

(三)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突然發生事故後,項目部值班人員應立即向指揮部彙報,指揮部啓動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同時,項目部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求助與公安、消防、醫院等部門實施救援。

(1)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組在接到命令後趕赴現場,首先應立即救護受傷人員,解救火災、爆炸現場被困人員和垮塌物、車輛被壓人員及落水人員。救助受傷人員,離開現場,及時送往醫院救治。(2)採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擴大,防止二次傷害防止殘留危險品的燃燒爆炸。

(3)對火災現場根據可燃物、易燃物化學物理性質分別採取不同的滅火方法。喜事易燃易爆,易中毒氣體。

(4)認真保護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如爲搶救傷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誌。

四、善後處理程序

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程序與要求:

1.處理事項:

(1)防止發生二次傷害;

(2)保護好現場;

(3)防止無關人員入內。

2.事故調查組的要求:

(1)查明事故原因,開展物證事實材料和證人材料蒐集、進行現場攝影、繪製事故圖;

(2)提出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對策;

(3)建立搶救傷員的綠色通道,保證對受傷人員及時搶救治療;

(4)對遇難者進行善後處理,對家屬進行安撫。

五、資金籌措

爲確保突發安全事故搶救和善後工作的資金需要,項目部財務在突發安全事故侯及時調撥救援資金和善後處理費。事故終結後,由事故發生的責任單位負責償還。

六、應急處理預案工作要求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對項目部全體幹部職工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做好突發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各成員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參加應急處理工作,解僱不參加或拖延參加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項目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4

爲應對可能發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員和財產的損失,指導項目部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的進行,根據項目施工現場特點,對容易出現突發事故的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管理,制定出《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工程項目的基本情況

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設計單位:徐州市民用建築設計研究院

勘探單位:江蘇省第二地質工程勘察院

監理單位:

建築面積:

結構層次:

開、竣工日期:

安監單位:徐州新城區安監站

安全監督證號:

二、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1、項目經理:

2、項目技術負責人:

3、施工員:

4、安全員:

5、技術員:

6、質檢員:

三、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救護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四、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組長職責:下達應急救援指令,將事故情況的應急內容立即上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並負責整個計劃的全面指揮、全面實施。對現場臨時計劃採取的應急措施,有最終的安全措施權。

副組長職責:組長不在時代行使組長職責。組長在時,負責通訊,協助工作,參與組織制定救援措施並實施。

組員職責:全面負責救援人員的調動和救援工作的實施參加制定救援措施並實施救護。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總結。及時將事故的發生原因和事故現場資訊反饋給應急領導,爲下一步安全生產提供可靠依據,並對風險重新評價,糾正整改、制定新的風險控制措施。

五、應急救援施工

1、由組長向集團公司及有關醫療搶救部門報告。

2、由副組長負責維護現場搶救、自救並聯系外援單位或人員(醫院、消防等)。

3、由負責在項目部接車、接人。

4、由負責現場急救措施的落實、人員安排以及具體救援方案實施。

5、由負責組織後勤保障,保證物質、費用需要。

六、救援器材、設備

1、應急直撥電話120(徐州急救中心)119(火警)110(盜警)

在撥打“120”“119”“110”電話通話中,要講清楚傷者的傷情、傷害性質、受傷人或起火的性質、部位。等到救護車或救火車的地點,以及聯繫電話、聯繫人等情況。

2、集團應急領導小組電話。

3、應急服務車輛:司機:

4、項目部急救藥材、單架、滅火器材。

七、安全事故人身傷害救護單位

工程所在地:徐州市清風路東側

徐州中心醫院

徐州中醫院

八、應急救援預案的公示

應組織全體員工學習項目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工程開工前將應急求援預案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如:黑板報、宣傳欄)公示,告之現場全體員工。

九、建築工程常見危險因素

建築工程常見危險因素有:

①物體打擊、

②車輛傷害、

③機械傷害、

④起重傷害、

⑤觸電、

⑥火災、

⑦高處墜落、

⑧坍塌、

⑨中毒和窒息。

十、現場救護應急程序

1、事故發生後,項目部應急求援小組應及時響應,啓動項目部制定的應急求援預案計劃,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並利用最快速的通訊方式聯繫急救中心,並及時將事故傷亡情況上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2、保護好事故現場,不故意拖延不報,服從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度,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重大事故,項目部應在十分鐘內上報集團公司指揮中心,公司應急救援小組立即啓動救援預案,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指揮、調查、做好善後工作。

4、事故應急救援結束,項目部應急求援小組應項目工程全部保護用品,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檢查,進行及時糾正整改,穩定施工人員的情緒,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及應急知識的教育培訓。

5、對原有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措施在事故基上進行重新評估,制定出減少事故風險的控制措施,報集團公司質安部。

十一、應急原則

1、若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應按照“以人爲本,關愛生命”的原則,及時將傷員送至醫院搶救治療,安排好護理人員。

2、急救原則:先救命,後治療或根據醫院急救原則,全力搶救。

3、現場搶救步驟:將傷員先搶救出事故現場,進行緊急止血,一般包紮,穩定傷員情緒。

4、急救中心救護車到後,應立即接醫囑做好傷員的搬運,協助醫生做好現場救助工作。

十二、現場救護常識

1、骨折急救-工作現場發生嚴重骨折時,必須迅速採取緊急救護,對於骨折傷者,正確的固定是最重要的,固定的方法爲:

①固定斷骨的材料可就地取材。如棍,樹枝、木板、柺杖、硬紙板等。長短要以能固定住骨折處上下兩個關節或不使斷骨錯位爲準。

②脊柱骨折或頸部骨折時,除非是特殊情況如室內失火,否則應讓其留在原地,等待攜有醫療器械的醫務人員來搬運。

③從地上擡起時,要多人同時緩緩用力平託,運送時,必須用木板或硬材料,不能用布擔架或繩牀,木板上可墊棉被,但不能用枕頭,頸椎骨骨折傷者的頭部須放正,兩旁可用沙袋將頭夾住,不能讓頭隨便晃動。

2、休克、昏迷急救--由於外傷、劇痛、腦脊髓損傷等可造成傷者在工作現場的休克、昏迷,一般按如下方法處理:

①讓休克者平臥,不用枕頭,腿部擡高30度。若屬於心原性休克,同時伴有心率衰竭,氣息不能平臥時,可採用半臥。注意保暖(或降溫)和安靜,儘量不要搬運傷者。如需搬運時,動作要輕。

②吸氧氣和保持呼吸道通暢,用鼻導管或面罩給氧。

③立即與醫務工作者聯繫,請醫生治療。

3、嚴重出血搶救--嚴重出血會危及生命,及時有效的現場止血,對挽救傷者的生命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常用的止血方法有:

①一般止血法:一般傷口小的出血,先用生理鹽水(90﹪氯化鈉溶液)沖洗傷口,在塗上紅汞藥水,然後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的包紮。

②壓迫帶止血積壓法:嚴重出血時使用,適用於頭、頸四肢動脈大血管出血時臨時止血。方法是:用手指或手掌用力壓住比傷口靠近心臟更緊部位動脈跳動處(即止血點)。只要位置找的準,這種方法能馬上起到止血的作用。身體上通常有止血點8處:一般來講,上臂動脈、大腿動脈、撓骨動脈中較常用。上臂動脈:用四個手指掐住上臂的肌肉,並壓向臂骨;大腿動脈:用手掌的根部壓住大腿中央稍偏上點的內側;撓骨動脈:用三個手指壓住靠近大拇指根部的地方。

③其他止血法:止血帶止血法、加壓包紮止血法和加墊屈肢止血法等。

本應急救援預案自工程開工之日起實施,工程竣工完工後結束。

項目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5

一、應急救援組織:

項目部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直接由公司組織成立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作指揮。

二、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能夠對傷亡者及時地進行施救和減少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陰止事故的擴大和更多的人員傷亡。

三、使用範圍:

當項目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啓動該《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世主援預案》,以利傷者能夠及時得到搶救和避免事故的擴大。儘量減少事故損失。

四、引用的相關檔案:

《中化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五、應急救援人員的職責:

1、組織現場管理人員進行現場急救,並通知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撥打報警電話110、120急救電話通知急救,儘量減少事故損失。

2、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原因。

3、負責組織保護好事故現場。

4、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安全事故調查。

5、按照"尊重科學、實事求是"的事故處理原則,書面如實向安全生產監督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經過。

6、遵守"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使職工和事故責任人受到教育,對事故隱患進行整改,認真查處事故責任人。按規定實施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六、應急準備:

(一)應急準備:

汽車一輛,擔架二付,聽診器一個,血壓計一個,氧氣袋二個,藥棉箋十包,繃帶十卷,消毒藥水三瓶,消炎藥品三種。

(二)急救器材的維護與保養:指定專人定期對急救器材進行維護和保養。對過期藥品及時更換,保持急救器材的清潔衛生,防止病菌的侵入。

(三)在作業場所發生的事故,急救人員應按下列方法進行救助:

一)急救工作的設定與安排

1、根據項目部工程規模建立急救機構,隨時提供急救服務,確保及時將受傷和急病人員送去醫院。

2、項目部急救機構有應定期培訓急救人員,向職工進行急救知識教育,添置急救紅品和器材。

3、施工現場應有受過急救培訓、掌握搶救技術、熟悉砸事故中營救傷員技能的專職或兼職急救人員,並配備急救藥品和急救器材。

二)受傷出血急救措施

1、根據出血的特點、類型(外出血、內出血)和失血的表現,採取正確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採用止血帶止血,其位置應靠近心臟的一端和緊靠傷口處。止血袋不能直接纏在面板上,其下應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墊子,其鬆緊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遠端脈搏爲合適。

3、一般情況下,止血帶纏緊時間不超過2-3H,且每隔40-50min鬆懈一次。

4、纏止血帶後,加上標明止血帶纏上的時間標牌,然後儘快將傷員送醫院。

三)避免傷口感染

1、傷口包紮應採用繃帶、三角巾。沒有時可以採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傷口應先用無菌料覆蓋傷口後,再進行包紮。

3、包紮時應鬆緊適度,避免在傷口上打結。

4、以四肢的包紮,應露出趾的末端,以便於觀察肢端血液循環情況。

四)骨折急救

1、本着"先救命,後治傷"的原則處置骨折傷員。即弱呼吸、心跳停止時,先使其心肺復甦;大出血時,先止血包紮,然後進行骨折固定。2、骨折固定應使用定型夾板和三角巾、繃帶綁紮。

3、骨折固定後,應迅速將傷員送去醫院。

五)搬運傷員

1、搬運前,應迅速檢查傷員傷勢並進行必要的急救處理。

2、需要將傷員傷到安全地帶時,應沿傷員身本長軸向直向拖行,不要從側面橫向拖行。

3、應使用擔架或椅子、門板做成擔架形式,應穩當牢固、防止傷員從擔架上跌落。

4、凡頭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傷者,不得讓其坐在車上運送。

5、傷員的肢體斷離時,不得用水沖洗斷肢,應將斷肢裝入袋中,將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塊與斷肢接觸),然後用衣服包好,隨傷員一起送往醫院。

6、搬動傷員時,動作要輕,避免振動,要在最短的時間內送往醫院。

六)心肺復甦的急救措施程序

1、判斷傷員有無意識,若無意識,應以仰臥體位放于堅實地面上。

2、開放氣道,保持傷員的呼吸道暢通。

3、傷員無呼吸時,應進行人工呼吸。

4、傷員無脈搏時,應進行人工循環。

5、用擔架搬運傷員時,應持續作心肺復甦,中斷時間不得超過5s。

七)開放氣道

1、傷員仰臥平躺于堅實平面上、軀幹應呈水平,頭不可高於胸部並使頭部後仰。

2、以拇指輕牽傷員下脣,使口微張,保持氣道暢通。

3、頭頸部受傷時,不要隨意搬運傷員。

4、傷員無自主呼吸時,應檢查口腔吸異物阻塞時應立即排除,無阻塞物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

5、傷員能自主呼吸時,應繼續保持氣溫暢通。

七、應急響應:

(一)工作場所內全體人員的疏散要求:應遵循下列"排險救助的處理原則"進行現場人員的疏散排險和清理工作:

1、處置原則

包括及時撤離人員、及時報告上級和有關主管部門、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當已投保建築施工安全保險時)和及時進行排險救助工作。

2、"先撤人、後排險"的原則

即在發生事故或出現緊急險情後,應首先將處於危險區域內的一切人員先撤離危險區域,然後再有組織地進行排險工作。

3、"先救人、後排險"的原則

當有人受傷或死亡,應當救出和撤出傷亡者,然後進行排險處理作,以免影響傷者的及時搶救和對傷者、亡者造成新的傷害;

4、"先防險、後救人"的原則

在險情和事故仍在繼續發展或險情仍未消除的情況下,必須先採取支護等安全保險措施,然後救人,以免使救護者受到傷害和使傷者受到新的傷害。救人要求"急",同時也要求"穩妥",否則,不但達不到救人的目的,還會使救助者受傷,增加新的搶救難度

5、"先防險、後排險"的原則

在進入現場進行排險作業時,必須先採取可靠的支護等適合確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險人員受到傷害。

6、"先排險、後清理"的原則

只有在制止事故繼續發展和排除以險情以後,才能進行事故現場的清理工作。但這一切,都必須遵守事故的處理程序規定和得到批准以後才能進行。

7、保護現場的原則

在事故調查組未決定事故現場原狀之前,必須全力保護好現場的原狀,以免影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保護事故現場就是所有在場人員在責任,破壞事故現場是違法行爲。當然,爲了進行救人和排險工作,允許採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壞現狀的要求下,爲了確保救人和排險工作,可以設定臨時支護以阻止破壞的繼續發展和穩定破壞時的狀態。在設定支護措施前,應先折攝下當時現場全貌和局部情況照片,以免因實施支護時對其狀況的可能擾動,造成以後調查分析工作的困難。

(2)當爲了阻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而僅採取支護措施不足以阻止其發展時,或爲了搶救傷員的需要,而必須拆隊、搬走一部分結構或物品時,必須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狀態),詳細記錄下當時的現狀情況,並在撤出人員、構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顯的和準確的標記(輪廓線、交疊位置等)。此外,從事故地點撤出的構件和物品應在現場的合適部位規整地堆放(不要疊放、混放)和作出標識,避免在吊運堆放過程中改變其拆下進的原狀。

8、建立應急求援報警機制原則

(1)上報報警:是指在作業場所發生事故時,要在第一時間報告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立刻向公司彙報,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決定是否啓動應急救援預案。當公司主要負責人決定啓動應急救援預案時,應按相關規定上報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請求應急救援。

(2)內部報警:是指應急救援預案啓動後,公司項目經理部兩級應急救援組織啓動。公司總部在相關人員及事故現場的全體人員進入應急救援狀態。其兩級應急救援組織進入應急救援預案及實施應急救援。

(3)外部報警:是在內部報警啓動的同時,按應急救援總指揮的部署,立即啓動外部報警機制,向社會公共救援機構(公安、消防、醫療、救險等)報警求助。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若需要消防、救險、醫陪等部門支援的,應立即打電話請求支援。

(1)消防部門電話:119

(2)救險部門電話:110

(3)醫療部門電話:120

八、應急救援方案

根據項目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組織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準備工作和的能力。

九、現場應急預案的審覈與確認

項目部現場應急預案制定後,必須經項目經理審覈,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預案的適應性進行審覈和確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