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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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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通用5篇)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1

爲了做好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本着對學生和教職工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有效處理特大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組織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證任何狀態下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總體原則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傷亡事故報告規程》,對我校發生的各種特大事故本着實事求是原則,立即將所發生的特大事故上報州教育局及有關部門,接受調查處理,按上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意見,在限期內依法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者進行事故追究和處理。

三、組織領導

爲切實加強特大事故處理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特大事故處理領導組,負責領導全局特大事故調查處理搶險工作。

組長:米娜瓦爾校長、黨支部書記

副組長:熱依木江副校長、

成員:古麗巴哈爾德育主任

依馬木買買提副德育主任

各組組長:胡海霞

凱麗比努爾

熱比亞

阿斯古力

阿尼克孜

四、有關職責要求

1、發生任何重大事故,第一知情人必須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領導組成員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2、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3、班主任、值班人員、保安及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到崗到位,確保各自電話24小時暢通。

4、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的落實。

5、全體師生員工必須服從領導組的指導、調度,積極投身到相關搶救工作中。特殊情況下,無條件徵用教師車輛。

6、無論發生何種事故,都必須將學生放在第一位,先保護、撤離、搶救學生,再搶救其他人。

說明:所有預案中領導小組的組長、副組長、成員的確立,根據相關職位和崗位確立。當人員職位、崗位變動時,相應接替該職位和崗位的.人員爲當然的負責人和相關組成人員。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2

爲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江廷明

成員:張付顯、邵子順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教師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檢查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突發安全事故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校長負責制)。

2、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行以第一當事人負責制,並作爲第一報告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3、學校發生或接到師生員工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事發當場的教師員工要本着“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爲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4、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處分。

四、工程建設安全事故預案

1、學校在建、改建和維修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教師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並樹警示牌,設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資訊報告區教育局,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封閉事故現場。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遵循預防爲主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類指導,加強合作,羣防羣控的原則,加強對突發安全事故的監測,建立突發安全事故預警預報機制,儘早發現突發安全事故的苗頭,及時採取相應措施,迅速控制和消除突發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主要職責:

根據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訂的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建立建全緊急應對突發安全事故的工作責任制度,建立校長負總責與分管校長具體抓的責任制,並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明確並落實突發安全事故的資訊報告人;具體實施對突發安全事故的緊急應對與處置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及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進展與處置情況;根據突發安全事故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查處。

三、應急處置措施及人員分工:

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將相關情況通知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報告人及學校其他領導,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1、責任報告人接到報告應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校長,由校長決定向教育局、衛生行政等有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其它進展情況及結案情況均由責任報告人向有關部門報告。

2、聯繫當地衛生部門,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

3、如發生食品中毒事件,要求返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負責人:康迂錢、邱振春。

4、與受傷、中毒或患病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繫,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5、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污染物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肺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密切接觸者實施相應的隔離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破工作。

6、在學校適當範圍內通報突發安全事故的基本情況及採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並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4

根據起重設備拆裝的特點,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物體打擊、高空墜落、機械傷害、觸電、倒塌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急求援組織就迅速地投入到搶救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一、應急組織

應急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爲該小組組長,主管安全生產的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爲副組長;

現場搶救組:項目部安全部負責人爲組長,安全科全體人員爲現場搶救組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項目工程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程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並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企業就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公安部門求援或報告災情。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住在工地現場,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項目部應急組長抵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爲臨時就援組長。

二、救援器材:應急領導小組應配備下列救援器材;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通訊器材、交通工具等。

三、應急知識培訓

應急小組成員在項目安全教育時必須附帶接受緊急救援培訓。

培訓內容: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各類重大事故搶險常識等。務必使應急小組成員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較熟練地履行搶救職責。

四、通信聯絡

領導小組組長:電話:

副組長:電話:

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急救電話:120

五、事故報告

工地發生安全事故後,企業、項目部除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外,還應按下列規定報告有關部門:

1、輕傷事故:應由項目部在24小時內報告企業領導、生產辦公室和企業工會:

2、重傷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後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3、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後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企業工程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項目部報告後4小時應到達現場。

4、立即組織事故分析會,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行爲,應追究其責任,並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5

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爲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校車安保督察員)

組員:(校車司機)

(隨車管理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校車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爲;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啓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市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