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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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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爲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1

根據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結合建築行業的實際,制定本專項預案。

一、建立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指揮部)

(一)市局指揮部指揮網絡機構

1、指揮:建設局局長

2、副指揮:建設局副局長

3、成員:辦公室、質安處、城建處、建築業處、規劃設計處、綜合計劃處等處室負責人,安監站、質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築管理處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

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定

綜合協調組:由辦公室主任、質安處、建築業處、綜合計劃處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指揮兼組長,辦公室主任爲聯絡員。

現場搶險組:由質安處、城建處、規劃設計處、質監站、安監站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質安處處長爲聯絡員。

善後處理組:由質安處、安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築管理處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安監站站長爲聯絡員。

應急救援專家庫:從“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家庫名單”中抽取選用。

(二)各市、區建設局根據各自的特點設立管轄區內的建築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三)各施工單位根據企業規模、項目特點,按照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的精神,分別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訂應急救援預案,並不斷完善預案,進一步落實責任,健全組織。

二、職責

(—)指揮部

1、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施救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具體制定並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施救安全防範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

4、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包括緊急調用各類物質、設備、人員、佔用場地),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報市總指揮部審定後實施;

5、負責迅速組建、調集現場搶險隊伍;

6、負責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轉送,物質轉移;

7、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扶工作;

9、指導各市、區應急救援工作;

10、辦理市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各應急救援組

綜合協調組:組織制訂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範措施;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報總指揮部審定;蒐集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事故資訊,彙總形成書面材料,報告給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與現場搶險組、善後處理組的對內聯絡;負責向總指揮部彙報情況,與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各指揮部(或公安、衛生等部門)的對外聯繫。

現場搶險組:

參與制訂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範措施和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技術專家掌握事故動態,控制和減少損失;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搶險救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羣衆撤離、傷員救治轉送和物資轉移。

善後處理組:

負責蒐集事故現場有關的物證、資料,繪製事故現場示意圖,現場攝影攝像,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協助市善後處理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衆。

三、本預案適用範圍、施救程序與要求

1、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傷15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築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單位或項目部應以最快速度立即上報,局各處室、單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刻向局長和分管局長報告(局值班電話:xxxxxxxxxx),並迅速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xxxxxxxxx)、市安委會辦公室(值班電話:xxxxxxxxxx)和省建設主管部門(值班電話:xxxxxxxxxx)。

3、在接到總指揮部啓動預案通知或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指揮部馬上開展工作,由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善後處理組聯絡員通知有關組成成員和技術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按本方案履行職責、組織施救。

4、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應全力以赴,配合指揮部工作,並提供全部資料和後勤保障條件。

5、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擔負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6、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支援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

本專項預案是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2

制定校園安全應急處理預案可以預防事故的發生,並保證師生充分了解發生重大事故時的安全措施,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及時報警,自助自救,確保國家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陝西省中小學安全工作暫行規定》、《陝西省學校突發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學校安全工作小組

組長:張建軍

副組長:白根羊 楊寶明 杜考田

成員:魏永昌 屈長志 黃建虎 陳永林 劉紅軍 羅海信

郭永華 楊文昌 趙公信 張琴麗 各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有關部門當有安全問題出現時,必須按照預案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並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對工作中發生的問題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做好穩定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安全問題的調查處理工作;適時發佈通告。將問題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衆。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

三、首遇現場負責制及現場指揮系統

1、凡是校園內的學生、教師、後勤工作人員及校領導,在遇到安全問題時,首先要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理和幫助,同時及時的逐級上報。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沒有對受到安全傷害的人實施有效的處理和幫助,要追究其責任。

2、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由校長負總責,主管副校長、主任各負其責,協調各職能部門統一行動。

3、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非正常工作日由值班人負責,並及時通知相關領導統一行動。

4、具體分工

處置事件現場最高負責人由學校校長擔任指揮,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

四、安全事件報告制度

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要及時撥打社會職能部門電話119、110、120等,同時及時報告校長或相關領導。

凡發生師生傷亡,羣體性食物中毒,突發傳染性疾病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大安全事件,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上報,並在6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要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同時通知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助工作。

五、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羣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學校本着對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小賣部食品衛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5人以上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報告程序

(1)相關人員第一時間報告學校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就近報告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報告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學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醫院,積極配合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2)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3)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5)迅速開展心理干預,集中進行衛生知識的宣傳,正確判斷和表達中毒症狀,防止學生出現集體性癔症。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更不能渲染和擴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家長來探視,學校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思想穩定工作。

(4)事件發生後,及時向外公佈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二)突發傳染性疾病事件

1、報告程序:

(1)學校發生突發傳染病,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報告扶風縣疾控中心和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速報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我校學生或教職工在家中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並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選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

(3)學校立即封閉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以便迅速切斷感染源,防止疫情擴散,。

(4)在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對公共場所和宿舍進行全面的消毒,指導學生服用預防藥品。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班級發病人數或學校發病人數超過三分之一的,在確保傳染源不擴散的情況下,報請縣教育局和衛生防疫部門批准。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羣,具體做到:①封鎖疫點。立即封鎖患者所在班級或所在辦公室,暫停學校一切活動。停止校內人員相互往來和與外界往來,等待衛生部門和縣教育局、辦事處的處理意見。如校領導已隔離,由中層幹部等組成臨時班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後,校領導班子開始工作。②疫點消毒。對學校所有場所進行徹底消毒。此項消毒可請防疫站操作,消毒結束後進行通風換氣。③疫情調查。學校密切配合縣疾控中心進行流行病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積極開展預防知識的宣傳,落實各項預防措施。要實事求是地講清傳染病的發病情況,不得渲染與誇大,以確保學校的穩定。

(2)學校要及時與家長溝通,得到家長的支援和配合。

(3)要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4)事件發生後,及時向外公佈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火災事故

1、報警程序:

(1)發現火警後,迅速向校領導報告,並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報告內容要詳實、準確,地點要具體。

(2)在報警的同時,要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同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報告。

2、救護措施:

(1)在報警的同時,迅速組織教職員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各安全管理員要迅速開啟安全出口,做好師生安全疏散工作。

(3)有效組織緊急疏散,疏散集合地點設在操場,由教導處帶領班主任做好師生的清查和安頓工作。若一時撤離不出的,要迅速引導被困人員採取自救措施,等待救援人員救助,在撤離時必須堅持先學生後教師、先婦女後男士、先小孩後大人的原則,在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疏散過程做到不慌亂,井然有序,避免擁擠,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行走,保證消防隊員趕赴現場的通道暢通。

(5)學校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領導和指導下組織應急小組,統一指揮和協調救助工作。

(6)火警現場由學校教導處、總務處、警務室負責組織安排實施警戒、控制、現場保護、緊急疏散、傷亡救護等工作。

(7)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8)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和組織撲救。

(9)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撲火。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定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用電器具、用電線路火災,應先切斷電源。

4、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四)樓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1、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要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一律靠右行。

2、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

3、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五)突然停電

1、學生在教學樓早讀、上課、晚自習和公寓樓就寢前時間內,如果突然停電,應做到不恐慌,不喧鬧,不起鬨。在教室上課或輔導的教師負責維持教室秩序,公寓樓管理員和值班檢查人員負責維持公寓樓秩序。

2、停電後不要點蠟,不要隨意走動,在教室或宿舍內等待。

3、學校總務處及時檢查停電原因,保障照明。

(五)非正常事故

1、學生在校內發生嚴重傷害事故,學校應立即救護學生,並通知其監護人,並及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彙報。

2、學校一旦獲悉本校學生髮生非正常事故,應及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彙報詳細情況,並備案存檔,並協助學生家長做好處理工作。

六、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1、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及時聽取、瞭解事故現場情況,研究搶救方案,採取相應措施,全力開展搶救工作。

2、在全力搶救傷員學生時,及時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及時送傷員學生去醫院急診搶救。

4、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5、總務處通知保險部門爲投保學生做好有關醫療費的補償賠付工作。

6、校長室及時寫出事故報告。

七、防範監控

爲了預防突發性事件的發生,學校要加強對重大事故的隱患排查、並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學校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並制訂防範監控方案,確保突發性事件的安全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控,從根本上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爲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救助體系和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衆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第86號),《××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結合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特點,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職能部門配合、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本預案規定,制定本地區工商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各自的職責。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生,有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流通環節發生的(含可能發生的)危害人體健康及生命安全,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應急預案適用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2.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全縣性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20人以上的。

3.事故處理涉及縣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5.事故性質惡劣,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設定及其職責

(一)縣局應當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及職責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縣局根據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股稱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在縣局黨組的領導下,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國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理措施。

(2)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與指導意見。

(3)組織和協調全縣工商系統及時、穩妥地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

(4)負責報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資訊。

2、成員單位職責

公平交易股、辦公室(資訊辦)、市場股、企個股、法制股、監察室爲縣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職責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預防和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指導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預防與處理工作,組織查處大要案件,協調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各地查處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間囤積緊促生產、生活物資,牟取非法收入,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爲及不正當競爭行爲,參與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

(2)辦公室

將各部門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工商機關,並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情況,重大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3)市場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進行專項檢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4)企業個私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企業有關商標違法問題的依法查處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食品違法廣告依法責令停止發佈和查處的主體資格進行覈查,並對其違反企業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爲依法進行查處。

(5)法制股

負責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會廣泛關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參與指導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協調工作。

(6)監察室

負責按照有關程序和權限,指導(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調查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人民的責任。

三、縣局應響應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現)後,事故發生縣局應立即向縣和市局報告,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局的指揮下,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調度,實施應急保障。向有關部門、毗鄰或者說可能涉及縣局通報情況。

(二)事故發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應立即向鄉(鎮)和縣局報告,在鄉(鎮)的統一領導和 縣局的指導下,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調度,實施應急保障。有關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縣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落實以及給予有關方面的支援。

(三)先期處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未啓動應急預案前,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先期妥善處置,控制事態。

(四)應急等級的轉換

進入各級應急響應狀態後,應急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彙總和分析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五)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或者說隱患消除後,應急辦公室進行分析論證,現場監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後,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批准,應急響應終結。

應急辦公室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4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汛期將至,爲最大限度減輕汛期洪澇災害對公司員工和財產安全造成的危害,保證在發生水澇災害時,及時救災,減少人員、倉儲設施、貨物、機械設備等財產的損失,高效有序地開展防汛救災工作,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集團公司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本着“建重於防、防重於搶”的指導思想,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部署、落實好防汛安全工作,制定防汛計劃,主動防範,提前做好各種準備,堅持以安全生產爲重點,從嚴務實、規範管理,確保汛期環境下企業安全運營。編制本汛期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3、生產安全應急的原則

1)採用先進的監測、預測技術,提高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預測能力和預測水平。

2)以人爲本、預防爲主、搶救生命第一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協調,按照就近求助、區域救援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應急救援體系。

3)公司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公司充分利用相臨單位的救援力量,建立自救、互救的應急救體系。

4)按照屬地原則,接受地方政府的領導、指揮和調動,充分的利用各種社會救援力量。

二、公司概況

江蘇省蘇鹽連鎖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是省屬國有大型企業下屬分公司,主要承擔常熟地區居民食用鹽和食品加工生產用鹽的批發經營,同時爲紡織印染、化工、工業水處理等行業提供所需的各類工業鹽的.採購和配送服務。地址位於常熟市長江路405號。

三、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爲了加強對強降雨及汛期所引發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公司成立防汛指揮組織機構,指導應急救援小組應急反映行動按計劃有序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映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應急救援。

爲加強防汛減災工作的領導,公司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負責汛期安全日常工作)

成員:

防汛小組值班電話: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負責全公司的防汛工作。按照有關防汛法規、政策,檢查督促做好防汛工作,增強幹部和職工的防汛意識。

2、制定常熟分公司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督促辦公室制定與本單位情況相適應的應急預案;組織員工進行人員轉移和搶險救災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同時成立的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和汛期巡查搶險救災小組;並將預案和小組名單上報蘇州分公司。

3、做好防汛物資準備工作,籌措防汛資金,及時補充儲備防汛搶險物資,確保各種物資按要求儲備到位。

4、加強與所在地政府防汛指揮部門的聯繫,爭取當地政府的救災支援;健全災害預警機制,加強與氣象、水文等部門的聯繫和溝通,及時掌握雨情、水情、汛情、災情、颱風等情況。

5、汛期值班時間爲24小時,值班人員每天認真記錄安全檢查情況,及時掌握所屬公司的檢查情況,如遇險情應及時向工作組組長彙報。

6、組織員工進行專項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汛期值班時間爲24小時,值班人員每天認真記錄安全查情況,如遇險情應及時向工作小組彙報。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責任分工

1、吳志明同志是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汛期全公司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風力達到11級以上時,組長要親自指揮,出現險情要親臨現場指揮搶險。

2、杭傑同志擔任副組長,負責全公司緊急情況處理的具體實施和組織工作,負責對事故救援過程中各公司防汛小組進行協調指揮,組長不在或授權時,副組長按序行使組長的權力。預測風力6—8級時,要在崗待命同時跟蹤颱風和天氣變化途徑,做好防汛抗臺準備;預測風力8—11級時,要親自帶班指揮防汛小組成員按責任劃分區域,堅守崗位,密切注意颱風、暴雨、洪水等動向。

3、後勤保障組負責人:

負責公司搶險物資的準備工作,並做好社會救援組織、市防汛指揮部、全公司救援力量的聯繫溝通工作;做好受災人員的救護、安置工作;汛情來臨時,要堅守崗位,配合帶班領導做好防汛抗臺準備。

4、搶險救援突擊隊負責人:

服從防汛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執行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防汛應急任務。汛期時負責公司的搶險救援工作;預測風力8—11級時,堅守崗位,隨時準備搶險;風力達到11級以上時,搶險救援突擊隊在指定位置待命。

5、安檢巡查組負責人:

服從防汛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執行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防汛應急任務。汛期時負責公司建築物、設備、倉儲物資等安全檢查和巡查監管工作;預測風力8—11級時,加強巡邏及時預警;風力達到11級以上時,到達指定地段巡邏,並與搶險救援突擊隊一起奉命在指定位置待命。

四、預防措施

1、加強與地方氣象部門的聯繫,收集相關氣象資料。及時通知各管理人員,並制定防汛措施,配備防汛物資和設備。同時派專人24小時巡視,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2、各科室安排汛前安全生產大檢查。着重檢查建築物是否堅固;排水系統是否通暢;用電線路是否絕緣良好,需重點檢查架空電線、過路電纜,確保抗風抗暴雨能力;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是否能安全操作;防汛器材是否到位齊全,檢查時由安全人員做好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理通知責任部門進行限期整改,責任到人,整改結束後需經安全人員驗收合格,做好驗收檢查記錄。

3、汛情出現前,對可能受洪災的人員、物資、設備及時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其不受洪災侵襲。對室外堆放的貨物做好遮蓋防水工作。

4、雨天工作,起重機械應保持良好視線,並防止起重機械個制動裝置受潮失效。工作前應檢查各制動裝置並試吊。確認可靠後方可工作。

5、加強巡查、督查工作,發現值班缺崗、離崗、飲酒、公車私用等行爲要嚴肅批評、嚴厲處罰。

五、防汛、救援設備及器材

1、日常配備應急照明燈、可充電工作燈、電筒、蓬布、鐵鍬等專用應急設施和設備。

2、準備一定數量的編織袋、麻袋等,作爲常備抗洪搶險物資。配備必要的雨衣、雨靴、救生器材,救生衣、救生圈、急救箱一套等。

六、其它事項

1、汛期安全生產措施、應急預案和小組名單請於6月8日前上報蘇州分公司。

2、蘇州分公司將在6月份安排汛前安全檢查工作,綜合管理部做好相關臺賬準備。

3、綜合管理部要做好汛前安全自查工作並做好檢查記錄。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5

爲了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管理條例》、《教職工工作安全指引》、《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包括學校集會、大型集體活動,春秋遊、交通、校舍倒塌、火災及颱風、地震、食品中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

二、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溫映浩

副組長:周斌

成員:邱志浩、羅小云、葉海威、陳惠深、陳曉紅、陳幽、鍾勇彬、陽昀。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在5-10分鐘內向教育局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置工作。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

四、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資訊報區教育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利用防火災安全保護知識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資訊報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櫃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教育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四)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審報教育局,經同意後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2、事故發生後,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資訊報教育局。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報警請求社區民警的幫助。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及時組織人員制止、制服,同時報當地警務室並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六)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對可能涉及的物品進行封存,及時向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七)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並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