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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間專項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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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爲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限空間專項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限空間專項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

有限空間專項應急預案1

1、目的

爲保證進入密閉容器檢修、維護期間及時發現消除因缺氧、煤氣設施及氮氣泄露等問題造成的隱患,減少和控制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範圍

鍊鐵廠所屬各單位涉及到的各種箱體、管道、磨煤機等氮氣(煤氣)介質的密閉容器內。

3、氮氣危害分析

3.1、氮氣在常溫、常壓下爲無色無臭無味的惰性氣體,加壓後可呈液態;

3.2、常壓下氮氣中毒表現爲單純性窒息作用。氮約佔空氣的五分之四,當空氣中氮含量增高時(>84%)可排除空氣中氧,引起吸入氣中氧分壓過低(<0.16ATA),人感覺呼吸不暢,窒息感;

3.3、高濃度氮(>90%)可引起單純性窒息,表現爲頭痛、噁心、嘔吐、胸部緊束感,胸痛、四肢麻木、肌張力增高,陣發性痙攣、紫紺、瞳孔縮小,對光反應減弱等危象症狀,嚴重者迅速昏迷,甚至死亡;

3.4、高氣壓下氮氣首先可致減壓病,其次當吸入氣中氮分壓超過3.2ATA時可產生氮麻醉,主要影響神經系統,產生精神活動障礙和神經肌肉協調障礙,這種狀態通常是可逆的;

3.5、此外,液氮具有深度低溫作用,面板接觸即使很少量也能引起嚴重灼傷。

4、應急響應

4.1應急報告程序

4.1.1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或目擊者應迅速報告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廠調度室),搶救隊員在佩戴空氣呼吸器後可進入事故現場,使窒息人員以最快的時間離開事故現場(以未被氮氣污染的區域爲準),爭取搶救時間。

4.1.2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如果最先接到事故報告後首先要確認事故地點、受傷人數,確認後迅速組織最近搶救小組成員,嚴格按照應急搶救措施組織有效搶救,避免事故擴大。

4.1.3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組織救援的同時根據事故發生、進展情況,依次通知煤氣防護站、醫院、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公司安管理、環保部、公司生產部、公司後勤部、保衛部等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

4.1.4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安排熟悉鍊鐵廠區域分佈情況的有關人員到廠比較醒目的路口接迎救護車等事故救援隊伍。

4.1.5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保衛部門未到達事故現場之前,應當組織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警戒和有關人員的安全疏散工作。

4.1.6應急響應部門和有關人員接到報告後,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4.1.7援救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後,應按照應急救援措施,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實施有效搶救,避免事故擴大。

4.2、應急搶救

4.2.1氮氣中毒(窒息)後的症狀主要表現爲:頭痛、頭暈、胸悶、乏力、煩躁、嘔吐、腹痛、噁心;嚴重者出現昏迷(意識模糊)、失去知覺、抽搐、大小便失禁,呼吸和心跳停止等。

4.2.2由於發生氮氣中毒後,特別是高濃度氮中毒,受害者受到傷害要比煤氣來得更快,更難搶救。因此,能夠及時發現,然後爭分奪秒對中毒者實施有效救援是搶救能否成功的前提。

4.2.3發現有人氮氣中毒(窒息),要立即採取可靠措施,在保證搶救人員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將中毒者救出危險區域,判斷受害者的中毒程度。若中毒者輕微,可以立即供給吸氧,並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4.2.4若中毒者已經失去知覺,呼吸、心跳停止,應當在救出危險區域後,現場給以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搶救,等醫護人員來到立即送往醫院供給高流量吸氧(高壓氧艙),送入醫院途中不得停止供氧。

4.2.5需要注意的是,在搶救中毒(窒息)者的過程中,搶救人員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方可進行施救,否則將會導致事故的擴大。

5預防控制措施

5.1、首先停用所使用的容器,開啟通氣孔進行通風,並可靠關閉所有有害氣體來源,並嚴格執行檢修掛牌制度,掛好正在檢修標誌牌。

5.2、進入容器前首先進行氧氣、煤氣等氣體檢測,檢測時首先用繩將檢測儀放至容器底部死角進行檢測,確認合格並填寫作業許可確認單後,佩戴氧氣檢測儀和一氧化碳檢測儀方可工作。

5.3、進入容器工作必須戴好防毒面具(或空氣呼吸器)、繫好安全帶(安全繩),並嚴格檢查其安全性必須達到使用要求,同時現場應當備好救護時必須的救護器材(如梯子、氧氣袋、蘇生器等)。

5.4、設專人現場監護,現場監護人嚴禁脫離監護現場,並隨時觀察現場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5.5、在人孔處安裝軸流風機向內吹氣,布袋除塵箱體在下人孔處向外抽氣,並保持軸流風機正常執行,未經負責人允許嚴禁關閉風機。

5.6、進入布袋除塵箱體前,必須檢測煤氣(CO含量小於24PPm)、氧氣含量(氧氣含量不低於19.5%)合格後方可進入工作。

5.7、檢修完畢,由主要負責人、班長等人員檢查確認容器內無人、工具,並填寫確認單後,由主要負責人發出指令方可封堵箱體。

有限空間專項應急預案2

當煤礦發生頂板事故後,爲及時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制定實施救援措施,並付諸實施,全力以赴進行搶救,使災害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1.事故類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1.1危險源危害評估

a、四層煤的掘進工作面,厚煤層遇有地質構造時易發生片幫、冒頂。

b、六層煤的掘進工作面,該層煤的僞頂容易冒落,直接頂常出現較大的節理。

c、146掘進工作面由於在兩條斷層附近,受構造影響極易出現冒頂現象。

d、五、六層煤回採工作面採用短壁式回採,由於煤層薄而且不穩定,有時會出現大面積冒頂現象。

e、四層煤回採工作面,因爲採用老式回採,回採時壓力會集中在回採巷道的老塘口附近,回採塘口易發生冒頂事故。

f、128—180石門掘進工作面,此工作面爲穿層掘進,遇煤層及遇構造時易發生冒頂事故。

g、老巷道進行維修時,由於頂板破碎,易發生冒頂事故。

h、巷道開口時,容易發生冒頂事故。

1.2頂板事故危險性分析及事故類型

a、頂板事故危險性分析:頂板事故常發生在井下的採掘生產過程中,頂板意外冒頂、片幫、煤炮、衝擊地壓、頂板掉矸而造成人員傷亡,設備埋壓損壞,生產中止等事故。頂板事故有突發性、災難性和破壞性,在處理事故過程中如措施不當還有繼發性。

b、頂板事故分類:頂板事故按冒頂範圍可將頂板事故分爲局部冒頂和大型冒頂兩類;按冒頂事故發生的力學原因進行分類,可將冒頂事故分爲壓垮型冒頂、推垮型冒頂和漏垮型冒頂三類。

1.3冒頂事故常發生的區域和地點

a、局部冒頂常發生在採煤工作面靠近煤壁附近,要工作面兩端以及放頂線附近,掘進工作面的迎頭,以及巷道維修過程中。從頂板事故發生的地點來看,局部冒頂可分成:靠近煤壁附近的局部冒頂、工作面兩端的局部冒頂、放頂線附近的局部冒頂、地質破壞帶附近的局部冒頂、掘進工作面迎頭的局部冒頂、巷道維修過程中的局部冒頂。

b、大型冒頂事故常中發生在採煤工作面,其包括老頂來壓時的壓垮型冒頂、厚層難冒頂板大面積冒頂、直接頂導致的壓垮型冒頂、大面積漏垮型冒頂、複合頂板推垮型冒頂、金屬網下推垮型冒頂、大塊遊離頂板旋轉推垮型冒頂、採空區冒矸衝入工作面的推垮型冒頂及衝擊推垮型冒頂等,巷道掘進與維修過程中大型頂板事故多發生在局部冒頂附近及地質破碎帶附近。

1.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

a、局部冒頂有時僅在3-5架支架範圍內,傷亡人數1-2人,在實際生產過程中,局部冒頂事故的次數遠遠大於大型冒頂事故,約佔冒頂事故的70%左右,總的危害比較大。

b、大冒頂事故冒頂範圍較大,傷亡人數多在3人以上。

c、無論是局部冒頂還是大型冒頂,事故發生後,一般都會推倒支架,埋壓設備,造成停電、停風,給安全生產管理帶來困難,對安全生產不利。

d、如果是地質構造造成的冒頂事故,不僅給生產帶來麻煩,而且有時會引發透水事故。

e、在有瓦斯涌出區附近發生的頂板事故將伴有瓦斯的突然涌出,易造成瓦斯事故。

f、如果是採掘工作面發生頂板事故,一旦有人員被堵、被埋,會造成人員的傷亡。

2.現場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快速反應原則

採掘工作面發生冒頂事故後,現場負責人必須立即打電話(6233)報告礦調度室人員,然後報告本單位領導,並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搶救。

2.2科學施救原則

處理冒頂事故的主要任務是,搶救遇險人員及恢復通風等。

a、探明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堵截的人數及可能所在的位置,並分析搶救,處理條件,根據事故現場實際情況採取不停的搶救方法。

b、迅速恢復冒頂區德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回覆,則必須利用壓風管、水管或打鑽向埋壓或截堵人員共給新鮮空氣。

c、採掘工作面必須由外向裏進行支護處理,維修巷道發生冒頂事故時,可從冒頂兩端同時進行支護處理。處理冒頂時首先清理出搶救人員的通道和退路。

d、對於極難處理的冒頂事故區由礦領導下達處理決策,必要時可以向遇險人員處開掘專用小巷道。

e、早搶救處理中必須有專人檢查和監視冒頂區級周圍的頂板情況,加強支護,防止發生二次冒頂,並且注意檢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氣體情況。

3.應急救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礦成立頂板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下設7個小組,分別是:搶險救援組、技術專家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監督檢查組、治安保衛組、善後處理組。指揮所設在礦調度室。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A、指揮部職責

a、事故發生後,立即啓動應急救援預案,並按照規定時限和程序,及時向河北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冀東分局和承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及搶險救援計劃進展情況。

b、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計劃,力爭將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c、根據事故發生的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計劃,並對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果斷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d、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的發生的變化和出現的新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e、根據事故災害情況,內部救援不足及時聯繫興隆縣礦務局地方礦山救護隊及承德第六醫院或興隆縣醫院的醫療救護隊協助救援計劃。

f、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保證救援所需。

g、做好穩定社會工作和傷亡人員善後工作。

h、負責事故調查處理或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B、相關組織職責。

搶險組:以礦山救護爲主,負責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專家組:負責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的方案制定和技術指導工作。

醫療組: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後勤保障組:負責救援物資的供應及後勤保障工作。

監督檢查組:負責對搶險工作的安全監督和對入井人員實施有效的控制。

治安保衛組:負責事故井口及礦井內治安保衛工作。

善後處理組:負責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C、相關人員職責:

礦長:是處理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狂總工程師、礦務局總工程師和礦山救護隊隊長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險人員和事故處理的工作計劃。

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的領導下組織制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及事故的工作計劃。

各個有關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工作計劃,負責組織爲處理事故所必須人員待命,及時調集搶險所需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制入井人數,簽發搶救事故及入井特別許可證。

礦副總工程師:根據礦長命令,負責某一方面的搶救工作。

礦救護隊隊長:對礦山救護隊的具體行動負責,全面指揮、領導礦山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工作計劃所定的任務,完成對遇險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如果與礦務局救護隊聯合作戰時,應成立礦山聯合救護作戰部,由礦務局救護隊隊長擔任指揮工作,協調作戰行動。

安全科科長:根據批准的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工作計劃,以及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對搶險救援工作的安全及入井人員的控制實行有效的監督。

按照礦長的命令負責通風工作,注視主要巷道風機的工作情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他措施。

生產科科長:按照礦長的命令負責協調各方面的工作,協助礦長進行搶救和事故的處理。

採掘隊隊長、班組長:負責查對事故工作面內的人數,並採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的組織起來,積極展開搶險救援工作,將現場事故的性質和發生事故的原因詳細的報告礦調度室及礦值班領導,並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事故處理任務。

礦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性質,並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礦山救護隊、礦長、總工程師、礦調度室以及其他有關領導和單位,及時向下傳達礦長的命令,通知並召集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待命,隨時調度井下搶險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統計掌握出入井人數和尚在井下的搶險救援人數。

供應科科長:及時準備好必要的搶險救援物資材料,並根據礦長的指令運送到指定地點。

機運隊隊長:根據礦長命令,負責保障工作面事故地點的通風機的正常運轉,掌握井下停、送電工作,及時搶修和安裝機電設備,負責將遇險人員及時運送井上,保證搶險救援人員和器材及時運到事故地點,滿足搶險救援工作的需要,完成其他有關任務。

地測科科長: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資料,並根據礦長明亮完成搶險救援工作所需要的測量工作。

考勤和礦燈、自救器發放負責人:應根據入井人員的掛牌和領取礦燈、自救器的牌號查清事故發生時井下的工作人員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給調度室。

醫院院長: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護理和藥物供應。當醫療救治資源不足時,及時向總指揮申請外援。

後勤負責人:保證對遇險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以及其他生活事宜。

經警隊長:負責事故搶險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井內正常秩序,不許閒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閒雜人員逗留、圍觀。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及預防措施

A、培訓教育職工熟知頂板事故發生前的徵兆

a、局部冒頂的徵兆

頂板發出響聲、岩層下沉斷裂,頂板壓力急劇增大時,木支架會發出劈裂聲。緊接着出現折樑、斷柱現象,底板軟時,柱子發生鑽底現象,有時出能聽到採空區內頂板發生斷裂而發出的悶雷聲。

頂板掉碴。頂板破裂嚴重時,折樑斷柱就要增加,並出現頂板掉碴。掉碴越多,說明頂板壓力越大。

煤質變酥,煤壁片幫增多,範圍增大,工作面鑽眼省力,甚至夾鑽桿。

頂板出現裂縫,裂縫張開,裂縫增多。

頂板出現離層。“敲幫問頂”時,頂板發出“空空”的響聲,說明上下岩層已經離層。

頂板發生漏頂現象,破碎的僞頂或直接頂有時會因背頂不嚴和支架不牢出現漏頂現象,造成棚頂託空,支架木公動,支護強度降低而造成冒頂。瓦斯涌出異常,在含瓦斯煤層中,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頂板淋水增大。

b、大冒頂發生的徵兆

頂板徵兆

頂板連接發出斷裂聲,聲音的頻率和響聲增大。這是由於直接頂和基本頂產生離層,或頂板切斷而發出的聲音,有時採空區內發出像悶雷樣的聲音,這是基本頂和上方岩層產生離層或斷裂的聲音;頂板岩層破碎掉碴,而且掉碴逐漸增多,頂板的裂縫增加或裂縫張開,併產生大量的下沉,下沉的速度增大;底板出現底鼓或裂縫。

煤壁徵兆

由於冒頂前壓力增大,煤壁出現明顯的受壓和片幫現象。煤壁受壓後,炮質變酥、片幫增多,使用煤電鑽打眼時,鑽眼省力,有時甚至夾鑽桿。

支架的徵兆

使用木支架時,支架被大量的壓壞或折斷,併發出響聲,肉眼可隨時發現支架的變化。

瓦斯、淋水

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加;有淋水的頂板,淋水量增加。

B、強化現場管理加強現場巡迴安全檢查工作

對於採掘工作在面的主要危險源就頂板和煤幫,爲防止事故的發生在生產過程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每個工作面設有專(兼)職安全員。工作面每班開之前,首先由班組長、安全員對工作面的頂、幫及支護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後必須進行檢查,班中由班組長、安全員進行循回檢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隱患、及時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之中。

4.1.2冒頂事故的預防措施

A、工作面局部冒頂的綜合預防措施。

a、工作面支架方式要與頂板巖性相適應。

b、採取措施預防防爆破造成冒頂。

根據頂板條件選擇炮眼佈置、角度、裝藥量、一次爆破量,防止爆破崩倒支架,形成過大的空頂面積和控頂距。

c、工作面落煤後及時支護。

d、工作面的上、下出口要有特種支架。

e、採取正確的回柱方法,防止頂板壓力集中在局部支柱上,造成局部頂板破碎及回住困難,嚴格執行作業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f、嚴格執行各項頂板管理制度,如“敲幫問頂”制度、支架驗收制度、崗位責任制度、頂板分析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g、保證工作面的正規循環作業,加快推進速度。

B、工作面大冒頂的預防措施

預防採煤工作面大冒頂,除採取預防局部冒頂時提到的預防措施外,還應按以下情況採取措施。

a、瞭解頂板活動規律,有條件時對工作面頂板進行礦壓觀測,對頂板來壓進行預測預報。

b、對於堅硬頂板大面積懸頂,有大冒頂危險時,要採取頂板高壓注水措施。

c、堅硬頂板要採取強制放頂。

d、提高支架的穩定性。

e、嚴格控制工作面採高。

f、工作面在開切眼初採時不要反向開採。

g、掘進上、下順糟時不得破壞複合頂板。

h、重視初採初放,加強有效的安全措施。

i、對直接頂破碎的大傾角工作面,爲防止出現大面積漏垮型冒頂,應採取的措施是,合理造用支架,保證支架有足夠的初撐力和可縮量,頂板背嚴接實,嚴防爆破崩倒支架。

C、掘進工作面冒頂事故預防措施

a、根據掘進工作面的巖性,嚴格控制空頂距。當掘進工作面遇到斷層褶曲等地質構造破壞帶或層理、節理髮育的煤、岩層時,棚子支護時應緊靠工作面迎頭,並縮小棚距,還應採用拉條、撐木等打棚子連成一體,防止棚子被推垮,必要時還要打中柱;錨杆支護時應有特殊措施。

b、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頂幫活塊必須排下,無法排下時應採取臨時支撐措施,嚴禁空頂作業。

c、掘進工作面冒頂區及破碎帶必須背嚴接實,必要時安掛金屬網防止漏空。

d、掘進工作面炮眼佈置及裝藥量必須與岩石性質,支架與掘進工作面距離相適應,以防止因爆破而崩倒棚子。

e、採用前探掩護式支架,使工人在頂板有防護的條件下出碴、支棚腿,以防冒頂傷人。

D、巷道開口處冒頂事故預防措施。

a、巷道開口應避開後來巷道冒頂的範圍。

b、開口處必須搭設雙擡棚,必須在開口擡棚支設穩定,牢固後再拆除原巷道棚腿,不得過早拆除,切忌先拆棚腿後在架設開口擡棚。

c、注意選用擡棚材料的質量與規格,保證擡棚有足夠的強度。

d、當開口處圍巖及巷幫角被擠壓壞時,應及時採取加強擡棚穩定性的措施。

E、支架支護巷道冒頂事故的預防措施。

a、在可能的情況下,巷道應佈置在穩定的岩層中,儘量避免採動的不利影響。

b、巷道支架應有足夠的支護強度的抗衡圍巖壓力。

c、巷道支架所能承受的變形量,應與巷道使用期間圍巖可能的變形量相適應。

d、儘可能做到支架與圍巖共同承載,支架造型時,儘可能採用有初撐力支架;支架施工時要嚴格按工序質量要求進行,並特別注意頂與幫的背嚴實問題,杜絕空頂空幫現象。

e、凡因支護失效而空頂的地點,重新支護時應先護頂,再施工。

f、巷道更換支架時,必須先支新支架,再拆除舊支架。

g、在容易發生推垮型冒頂的巷道中要提高巷道支架的穩定性,可以在巷道的支架之間嚴格地用拉條、撐木連接固定,增加支架的穩定性,以防推倒。在傾斜巷道中架棚被推倒的可能性更大,所以支架間的拉條,撐木的強度,密度要適當加強。

h、在掘進工作面10米內、在斷層破碎帶附近10米內、巷道交岔點附近10米內、冒頂處附近10米內,都是容易發生冒頂事故的地點,巷道支護必須適當加強。

4.2、預警行動

a、採掘工作面發生冒頂事故後,現場的班組長立即打電話向礦調度室、採掘隊長彙報,詳細報告事故的發生地點、事故發生的時間、事故的危害程度。

b、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用電話通知跟班礦領導及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

c、跟班礦領導接到調度室事故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救援工作。

5.資訊報告程序

5.1報告系統及程序

井下采掘工作面發生冒頂事故後,工作面的班組長→礦調度室、採掘隊隊長→跟班礦領導→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礦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決定是否啓動應急預案。

5.2現場報警方式

現場報警方式爲電話報警,井下各採掘工作面的電話,每天要有專人維修、維護保持暢通。礦內部電話網與市話網聯通。

5.3礦應急救援有關部門人員24小時通訊聯繫方式。

6.應急處置

6.1應急響應及應急預案啓動

當調度室收到井下發生重大頂板事故彙報後,調度值班的人員立即向總指揮彙報,請求指示。接總指揮啓動應急預案的命令後,迅速電話通知指揮部成員及相關領導單位,指揮部成員在接到通知後立即趕到指揮部。

6.2應急啓動程序

a、井下發生重大頂板事故時,現場負責人應當立即打電話(6233)向調度室彙報,詳細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現場情況及遇險人員的情況。

b、礦調度室值班員接到事故報告後,要問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範圍,現場狀況及人員遇險傷亡情況,並做好詳細的記錄。

c、礦調度室值班員將詳細的彙報給礦長、總工程師、主管礦長、興隆礦務局調度,通知指揮部成員限時到指揮部集合,按總指揮的命令啓動頂板及事故緊急預案,迅速進行救援工作。

d、各職能部門和有關單位負責人要服從指揮救援方案,搶救被困人員,同時按其職責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對事故的'發生造成的後患進行積極排查處理。

e、搶險組、專家組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救援方案,搶救被困人員。同時按其職責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對事故造成的後患進行積極的排查處理。

f、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及時到位並按期職責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及搶救工作。

g、當災害不能有效控制、需要外援時,指揮部應迅速與興隆礦務局取得聯繫。

6.3處置措施

A、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採掘工作面發生冒頂事故後,現場負責人必須立即打電話(6233)報告礦調度室值班人員,然後報告本單位領導,並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搶救。

B、處置冒頂事故的應急處置原則

a、處理冒頂事故的主要任務是:搶救遇險人員及恢復通風等。在其他救援隊伍沒趕到的情況下,現場作業人員首先要在事故發生後的第一時間展開自救互救。

b、探明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堵截的人數及其所在的位置,並分析搶救處理條件,根據事故現場實際情況採用不同搶救方法。

c、迅速恢復冒頂區的通風,如時不能恢復,則必須利用壓風管、水管或打鑽向被埋、壓或堵截人員供給新鮮空氣。

d、採煤工作面和巷道維修工作發生冒頂時可從兩端開始向冒頂區進行支護處理,掘進工作面發生冒頂時必須由外向裏進行支護處理。處理冒頂時首先清理出搶救人員的通道和退路。

e、對於極難處理的冒頂事故區,由現場總指揮下達處理決策,必要時可以向遇險人員處開掘專用小巷道。

f、在搶救遇險人員時,必須有專人檢查和監視冒頂區及周圍的頂板情況,加強支護,防止發生二次冒頂,並且注意檢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氣體情況。

C、發生冒頂事故時的自救、互救

一旦發生冒頂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採取自救或互救。但現場營救時要注意:

a、當冒落的煤矸埋住、壓住人時,不可驚慌,要在有經驗的班長、組長或老工人的指揮下,嚴密監視冒落的頂板及兩幫情況,先由外向裏進行臨時支護,打通安全退路,防止頂板繼續冒落傷人,再組織人力迅速搶救被埋在煤、矸下的`遇險者。

b、搶救時要仔細分析遇險者的位置和被壓情況,儘量不要破壞冒落煤、矸的堆積狀態,小心謹慎地把遇險者身上的煤、矸搬開,救出傷員。若矸石太大,應多人用撬槓、千斤頂等工具從四周將大矸石塊擡起,用木柱支牢,再將傷員救出,千萬不可盲目用鎬刨、錘砸、掀滾、拉扯等方法,以免加重遇險者的傷勢。

c、救出傷員後及時進行止血、包紮、骨折固定等救護措施,發生休克時要及時予以搶救,並迅速送往醫院急救。

d、若跨面、冒頂將人員堵在獨頭巷內,被堵人員要沉着、冷靜,不要驚慌混亂。要找安全地點,根據現場情況進行自救。

e、若冒頂面積較大,處理時間較長,被堵人員要靜臥休息,儘量減少氧氣消耗,有壓風管路時,可開啟閥門,放氣工人呼吸,要注意節約使用礦燈、食物和水。若冒落的煤和矸石量不太大,有可能打通出口時,應由有經驗的老工人監視頂板,其他人員採取輪流攉扒的方法進行自救,並間斷性的敲打金屬物,向外發出求救信號。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各採掘工作面在日常的生產過程中,除正常生產施工所用材料外,還應儲備不少於三天正常生產所用的圓木、半圓木、背幫背頂所用的板子、雜木及楔等材料,以備急用。備用材料應儲存在採掘工作面附近易於搬運的地方。

有限空間專項應急預案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經經理層研究,特制定本《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預案編制目的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機電、運輸事故時,用於指導事故搶險救災處理及日常培訓和演練。

二、主要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主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技術標準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四)《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

(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八)《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九)《煤礦安全規程》(2005版)

(十)《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24號)

(十一)《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於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7〕13號)

(十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09〕59號)

(十三)《關於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安監總應急〔2006〕196號)

(十四)《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AQ/T9002-2006)

(十五)《棗莊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三、預案級別

本預案爲企業級。

四、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類型主要有:

(一)礦井機械電氣事故。即出現機械電氣設備故障,易造成全礦停電、停風,提升運輸、排水中斷或人身觸電、機械損傷等,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二)礦井主副井提升事故。即出現主提升絞車斷繩跑車,易造成人員傷亡,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三)礦井主輔運輸事故。即出現主運輸皮帶斷帶,電瓶車撞人、追尾、斜井運輸跑車等重大事故,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五、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本着“以人爲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始終把保障職工羣衆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以最短的時間恢復設備的正常執行,解除事故對人身的威脅,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六、響應分級

根據機電運輸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和救災難度,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響應級別分爲Ⅰ級、Ⅱ級、Ⅲ級。

Ⅰ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12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Ⅱ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6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Ⅲ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生產中斷,6小時以內能夠恢復的。

七、事故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爲做好機電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公司成立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職責:一是負責本專項應急預案的救援隊伍組建、配備相關器材和裝備。二是負責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學習、貫徹、演練和實施。三是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後進行分析判斷,決定是否啓動本預案,啓動本預案後,全面負責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四是組建現場指揮部、確定指揮人員、救援隊伍。五是指揮、調度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配置,包括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保衛和救援物資、善後處理等;六是評估事態發展程度,決定是否啓動其它相關專項預案。七是根據事態發展,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援助。八是批准本預案的終止。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由生產技術部副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爲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協調各小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以及定期發佈應急救援的有關情況。

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物資、設備、後勤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完成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設現場、技術、物資供應、資料(宣傳)和後勤等5個專業工作組。

(一)現場工作組:由機電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生產副總師、安全監察處和救護隊等專業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緊急調動一切人員、物資、設備,爭取將機電運輸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技術工作組:由副經理兼總工程師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監察處、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分析事故特徵、性質,預測將波及的範圍及趨勢,制定救援方案和措施。並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同時,參與事故的協助調查和分析處理。

(三)物資供應組:由供應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確保搶險材料、工具、設備的供應。

(四)資料(宣傳)工作組:由綜合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由生產技術部、機電工區、通防工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做好受威脅職工、羣衆撤離避讓的思想工作,宣傳搶險救災過程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蹟。

(五)維穩後勤工作組:由分管後勤的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保衛科、工資、財務、衛生室等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設定警戒、搶救傷員、搶險救災人員的生活和事故的善後處理。

八、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礦井供用電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⑴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微機監控;電氣試驗;保護整定。

⑵主要預防措施

A、正常情況下,礦井電源應採用分列執行方式,一回路執行時另一回路必須帶電備用,保證供電的連續性。

B、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C、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D、防爆電氣設備必須三證齊全,方可下井使用,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E、認真開展雨季“三防”檢查、整改工作,供電線路定期檢查。

F、井上、下電氣控制設備、動力變壓器、各種保護必須齊全可靠。

G、積極推廣採用綜合自動化控制設備。

H、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現場交接班,加強設備巡迴檢查。

I、高壓電氣設備的檢修和調整工作,執行兩票和施工措施。

J、對電氣設備和電纜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做好電氣試驗。

2、礦井提升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A、投入執行中的提升裝置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檢查,每一年進行一次測試。

B、每班要進行一次過卷保護試驗,維修工對保護定期試驗。

C、每天必須對提升鋼絲繩進行一次檢查。

D、主提升絞車必須有後備保護。

E、絞車司機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

(2)、主要預防措施

A、應用自動化控制設備。

B、堅持設備維修、檢查、保養制度。

C、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D、涉及安全生產的煤礦設備必須有煤安標誌。

E、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F、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措施操作。

G、提升鋼絲繩在執行中受到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

H、各種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並定期試驗,做好記錄。

I、提升裝置使用中的鋼絲繩要做定期檢驗,檢驗的安全係數小於規定值時必須更換。主提升裝置必須具備絞車說明書、電氣系統圖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資料,並妥善保管。

J、主提升絞車配備正、副司機,嚴格正規操作,按章作業。

K、作業人員應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3、礦井主輔運輸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控措施

A、採用礦井軌道運輸信、集、閉系統;應用主運輸皮帶集中監控系統。

B、每年對使用和備用的電瓶車進行年審。

C、對使用中的礦車連接裝置每年做一次拉力試驗。

D、對斜巷提升鋼絲繩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週期和項目進行拉力試驗。

E、對架空人車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週期和項目進行試驗。

F、加強監督檢查。

(2)、主要預防措施

A、加強對電瓶車的安全檢查,電瓶車的閘、燈、警鈴、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時,都不得使用該電瓶車。電瓶車運輸時,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在行車、行人道口處要安裝使用平巷語言報警裝置。

B、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按信號和調度指令行車,開車前必須發出信號,機車執行中,嚴禁司機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C、電瓶車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至少100m的距離;禁止行車行人,電機車在行至行車、行人道口時,司機要減速慢行。

D、嚴禁扒、跳電瓶車。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易燃、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E、斜巷運輸嚴禁超掛車,鋼絲繩按規定進行檢查和試驗,鋼絲繩出現壓扁、破股、斷絲超限和鏽蝕現象要立即更換;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要做到齊全、可靠。

F、安裝應用皮帶斷帶保護裝置、在線監測系統,以及正常使用堆煤、防滑、防跑偏、煙霧、超溫及自動灑水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G、加強對架空人車電機失壓、短路、斷相、過載動作、掉繩脫槽、越位保護動作、人車欠速、過速保護動作的檢查和試驗,做到安全、可靠。

(二)預警行動

1、對可能造成機電運輸事故的危險源加強調度、檢查。

2、對可能釀成較嚴重機電運輸事故的預兆,基層單位要立即上報調度室,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立即通知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按領導指令採取針對性的措施方案,消除事故隱患。整改期間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九、事故報告和處置程序

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迅速將災害情況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根據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破壞程度、嚴重程度和有可能波及的範圍或事故擴大的可能性,決定現場及影響範圍內人員的安全撤退路線、撤退方式、方法,撤退到安全地點待命(待命地點必須有聯繫電話)。並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指揮決定啓動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上報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等)。

(一)預案啓動後處置程序

1、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影響範圍和嚴重程度,由指揮部安排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編制事故搶險救災的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和事故有可能擴大的應急措施,報指揮部批准後執行。

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如遇意外情況變化需要修改搶險救災方案和措施時,必須立即報告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方案和處理措施的修改。

3、救護隊應首先到達現場組織偵查工作,準確探明事故的性質、原因、範圍、遇難人員可能所在位置以及現場的通風瓦斯情況,爲指揮部制定搶險救災方案提供可靠依據。

4、指揮部對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人員必須統一指揮,並落實搶險救災人員進入事故現場警戒區域的登記、報告制度和出入警戒區域發放許可證制度。凡出入警戒區域範圍的有關人員必須持有指揮部發放的通行證。災區站崗人員必須嚴格盤查,認真記錄。並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簽字制度,註明交接班時間、地點和人員出入情況。

5、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擴大的可能性決定切斷區域供電,並掛上停電牌,嚴格執行停送電的管理制度。未經指揮部的同意不得取牌送電。

6、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確保井下供風系統正常、可靠、穩定,未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同意,不得隨意停風或改變風流方向。並落實好停電、停風撤人的措施。

7、安排專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按指揮部佈置的監測監控地點,對事故區域內的瓦斯變化情況,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以及有關需要檢測的相關數據、參數進行定期的監測監控,並及時將收集的情況資料和實測數據提供給指揮部,以便指揮部及時做出決策或調整搶險救災方案。

8、處理事故期間,根據搶險救災需要,有關設備、設施、器材、物資等要及時供給、迅速到位,確保搶險救災的順利進行。

(二)救援措施

1、供用電事故處理

⑴、礦井一回路停電後,立即查找原因,斷開故障點,投入另一備用線路,恢復礦井供電;在全礦停電或通風系統停電後,如不能即刻恢復時,必須立即通知井下受影響的地點,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內。

⑵、停送電操作要按照指揮部的指令進行,不準擅自操作。

⑶、在電氣設備、電纜着火時,立即切斷電氣設備、電纜的電源,再用相應的滅火器材來滅火。

⑷、由指揮部決定是否啓動其它相關預案。

2、觸電事故處理

⑴、迅速切斷電源,使觸電者脫離受電流危害的狀態。

⑵、將脫離電源後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較好、較乾燥的地方,使其仰臥,將上衣與褲帶放鬆。

⑶、對觸電者進行心臟復甦、人工呼吸和創傷包紮。

3、提升斷繩及傷亡事故

⑴、礦井出現斷繩事故時,救援小組安排專業人員攜帶安全用具、專用工具以及通訊工具迅速到達現場,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升井搶救,並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加固巷道支護,控制過往行人和車輛。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後,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4、主輔運輸事故及機械傷亡事故

⑴、發生主輔運輸事故或機械傷亡事故後,現場人員要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上井搶救,並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控制過往行人。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後,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十、現場人員自救、互救和緊急疏散、撤離

(一)現場任何人員發現出現機電運輸事故,應首先切斷電源,並迅速向調度室彙報。

(二)施工現場工作人員要利用現有的條件搶救傷員,現場條件不許可時,不得冒險營救,以免出現新的傷亡。

(三)區(隊)長、班(組)長在接到撤退命令後,要立即清點本施工班組現場工作人員,按指揮部的命令及規定的路線,撤離到指定位置,撤退到預定的待命位置或安全地點後,區(隊)長、班(組)長應立即重新清點本班組人數,清理完畢後,立即彙報給調度室或本單位值班室。

十一、擴大應急措施

當發生的機電運輸事故僅靠礦自身救援力量無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要及時向當地政府機構和相應救援隊伍進行聯繫請求支援。同時向集團公司資訊化調度中心報告。

十二、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

爲保證事故調查取證客觀公正地進行,對事故現場要進行保護。

(一)事故發生後,應採取一切手段現場救助、救護受傷人員,並積極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二)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爲搶救受傷人員必須移動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誌。

(三)儘可能的對現場物證進行收集、並將收集到的物件註明地點、時間、物件名稱、收集人員,收集到的物體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收集物件必須不少於兩人一組。

(四)對現場要採取措施進行認真地保護,凡與事故有關物件、痕跡、狀態等均不得破壞。

十三、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情況,確認符合如下條件時,可終止應急救援程序:

(一)受傷人員和死難者轉移出事故現場,死難者善後已得到妥善處理。

(二)事故危險解除,事故周邊地區人員不再受事故傷害。

(三)事故現場取證工作已結束,事故原因已調查清楚。

(四)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事故終結。

十四、生產恢復措施

救援工作結束,確認事故區域內已無危險源存在後,方可清理、重建或恢復供電、生產系統。

有限空間專項應急預案4

根據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結合建築行業的實際,制定本專項預案。

一、建立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指揮部)

(一)市局指揮部指揮網絡機構

1、指揮:

2、副指揮:

3、成員:辦公室、質安處、城建處、建築業處、規劃設計處、綜合計劃處等處室負責人,安監站、質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築管理處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

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定

綜合協調組:由辦公室主任、質安處、建築業處、綜合計劃處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指揮兼組長,辦公室主任爲聯絡員。

現場搶險組:由質安處、城建處、規劃設計處、質監站、安監站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質安處處長爲聯絡員。

善後處理組:由質安處、安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築管理處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安監站站長爲聯絡員。

應急救援專家庫:從“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家庫名單”中抽取選用。

(二)各市、區建設局根據各自的特點設立管轄區內的建築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三)各施工單位根據企業規模、項目特點,按照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的精神,分別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訂應急救援預案,並不斷完善預案,進一步落實責任,健全組織。

二、職責

(—)指揮部

1、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施救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具體制定並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施救安全防範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

4、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包括緊急調用各類物質、設備、人員、佔用場地),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報市總指揮部審定後實施;

5、負責迅速組建、調集現場搶險隊伍;

6、負責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轉送,物質轉移;

7、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扶工作;

9、指導各市、區應急救援工作;

10、辦理市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各應急救援組

綜合協調組:組織制訂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範措施;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報總指揮部審定;蒐集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事故資訊,彙總形成書面材料,報告給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與現場搶險組、善後處理組的對內聯絡;負責向總指揮部彙報情況,與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各指揮部(或公安、衛生等部門)的對外聯繫。

現場搶險組:

參與制訂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範措施和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技術專家掌握事故動態,控制和減少損失;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搶險救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羣衆撤離、傷員救治轉送和物資轉移。

善後處理組:

負責蒐集事故現場有關的物證、資料,繪製事故現場示意圖,現場攝影攝像,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協助市善後處理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衆。

三、本預案適用範圍、施救程序與要求

1、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傷15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築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單位或項目部應以最快速度立即上報,局各處室、單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刻向局長和分管局長報告(局值班電話:xxxxx),並迅速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xxxxx)、市安委會辦公室(值班電話:xxxxx)和省建設主管部門(值班電話:xxxxx)。

3、在接到總指揮部啓動預案通知或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指揮部馬上開展工作,由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善後處理組聯絡員通知有關組成成員和技術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按本方案履行職責、組織施救。

4、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應全力以赴,配合指揮部工作,並提供全部資料和後勤保障條件。

5、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擔負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6、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支援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

四、本專項預案是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有限空間專項應急預案5

第一章總則

第一節編制目的

爲保證全體員工的安全與健康,防止觸電事故發生;爲確保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傷害,根據本工程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節編制依據

法律法規、管理制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6、《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

7、《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

第三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天津市濱海新區津港高速公路(西外環-臨港)工程第三標段施工中發生觸電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第四節編制原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危急事件的預測、預防爲基礎,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爲重點,以全力保證人身安全爲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長效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爲根本,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在應急救援過程中,以確保人員安全爲優先條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實行危險源分級管理、應急預案分級響應的原則,將危急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第二章危險源辨識

本工區生活區和施工區域範圍內觸電事故事故危險源主要分佈情況:

1、施工現場各種電動工具;

2、施工現場配電箱;

3、施工期間可能碰到臨近高、低壓線;

4、宿舍內電燈、插座、線路等。

第三章應急準備

第一節組織機構

觸電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由工區領導班子成員、各部室、架子隊組成。應急指揮機構下設辦公室。當發生重大、特大觸電傷害事故時,爲了有效的預防和控制重大事故的發生,並能在重大事故發生後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工作,根據本工程施工的特點、範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觸電傷害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觸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根據工程進度情況不定期進行演練。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應急救援領導機構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圖

聯繫電話:

第二節職責

領導小組人員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貫徹落實防觸電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制定工區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進行工區防觸電安全管理工作,對防觸電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組長職責:

(1)組長是工區事故處理的總負責人;負責主持全面工作,確保工程項目滿足國家頒發的有關的法令、法規、規章制度的要求;

(2)授權副組長主持整個工區的預防、處理、上報傷亡事故工作,並積極支援配合;

(3)負責審批傷亡事故應急預案;負責預案在本工區的有效執行及在預案執行過程中的內外協調,並改善其執行環境,確保預案的實現,消滅傷亡事故的發生;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3、副組長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頒發的有關的法令、法規、規章制度以及工區預案的執行,負直接領導責任;

(2)審批傷亡事故預防器材的採購計劃,按要求購買並應滿足使用;組織定期檢查,並要求做好記錄,要求架子隊保證設備的完好,並且在事故發生時調用工區一切物資和設備;

(3)組織工區進行全員安全防護培訓,對生產管理和技術人員、工人進行理論考覈;

(4)經常深入施工現場瞭解事故預防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決策處理。

4、組員職責:

(1)綜合管理部直接負責以國家頒發的有關的法令、法規、規章制度爲內容的宣傳、培訓工作,並進行理論的考覈,以及事故發生後對外聯絡、車輛調配工作;

(2)安全質量部直接負責工區的模擬演練,並且,負責日常具體的預案執行過程中的內外協調工作以及事故發生後的調查處理工作;

(3)物資設備部負責保障設備、物資的調配,保證後勤物資供給;

(4)人事管理人員負責現場組織救援傷者及護送、轉院等具體工作,並調動本工區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5)應急搶險辦公室組織工人蔘加工區舉辦的培訓。同時,負責發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如實彙報。負責輕傷事故、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參加重傷事故調查分析,及時採取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和加強對生產的恢復。

機構下設部門:

應急搶險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搶險辦公室、技術支援組、物資保障組、事故救援組、現場協調組、安全保障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等九個專業處置組。

各專業部門職責:

1、應急救援辦公室的職能及職責

主要職責:負責“預案”日常的管理工作,負責重大事故的報告,通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在實施應急救援任務時與其他處置組協調工作,按照組長的命令調動搶險隊伍,機械物資及時到位,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另外報警時要清楚說明,事故時間、地點、部位、主要原因、受傷人員情況等因素。報警後,要立即派人在通往事故現場的通道口引導救護人員或“120”急救中心救護傷員。

2、技術支援組的職能及職責

主要職責:具體負責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援和防範再次發生災害的技術措施,爲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提供技術保障。判斷防觸電事故的變化發展趨勢;及時向上級單位和部門彙報事故可能出現的情況,爲領導正確決策提供依據;提供控制事故的技術手段。

3、物資保障組的職能及職責

主要職責:迅速組織車輛運送搶險隊伍,立即切斷主電源,負責在現場及時提供所需物資、器材、通訊、藥品的供應等急救設備及車輛調度,事故現場的照明及通信聯絡;並與醫療救護組協作保障所需物品的使用。

4、事故救援組的職能及職責

主要職責:根據專家技術組的技術建議和事故現場情況制定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組織搶險力量進行搶險救援,負責現場事故的應急救援;現場傷員的搜救。事故救援組成員架子隊所有人員。

5、現場協調組的職能及職責

主要負責積極組織救護和現場保護,事故現場道路交通管制,保證救援順利進行,做到消防車、救援車及其他有關車輛能暢通進出事故現場;負責對現場及周圍居民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佈置安全警戒,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6、安全保障組的職能及職責

主要職責:組織力量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道路進行警戒、控制,阻止非搶險救援人員進入現場,負責現場車輛疏通,維持治安秩序,負責保護搶險人員的人身安全,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7、醫療救護組的職能及職責

主要職責:組織車輛迅速展開對傷員的急救,送到附近醫院,有必要時應立即與120急救中心聯繫,請求增援。負責人身傷亡事故救援工作的資訊及時向相關人員傳達事故發展動態。

8、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主要職責:負責對事故現場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範措施,提出對事故及責任人的處理意見,配合上級調查組工作。

9、善後處理組的職能及職責

主要職責: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對傷亡人員的醫療、撫卹、周圍羣衆和傷亡人員家屬的安置等工作,並於保險公司協調理賠事宜。

第三節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應急領導小組全體人員及值班人員電話必須保證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

2、物資保障:

所有應急救援物品,明確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保養,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調用。

第四章危險性分析

第一節事故類型

本工程發生的觸電事故主要是在施工過程中的臨時用電、機械挖、碰觸到高壓電線、地下埋設的電纜線路、職工宿舍區和施工場所。

第二節事故原因分析

1、線路架設不規範、線路老化、破損,漏電保護器損壞失效。

2、設備機具絕緣損壞、配電箱未按規定接地接零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