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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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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爲破壞等突發事件,爲了控制事故的發展,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藥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藥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藥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正確處置各類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突發事件,保障公衆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羣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魯食藥監發[20xx]51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發佈臨沂市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臨食藥監[20xx]6號)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於##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損害的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衆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藥品質量事件、羣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重大製售假劣藥品事件及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的突發藥品安全事件。

第四條根據藥品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突發事件分爲三個等級。

一級:重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全省範圍影響大、波及範圍廣、蔓延勢頭緊急,已經發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或者十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事件。

二級:較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市或縣(區)轄區內範圍影響擴大,蔓延勢頭有升級趨勢,已經導致一人重傷、或者五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事件。

三級:一般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爲嚴重,具有較爲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後果的藥品安全事件。

第五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爲本和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法處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各副局長爲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爲成員的藥品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負責全縣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領導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綜合有關藥品安全檢測資訊,提出預警建議。辦公室設在縣局市場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長兼任。

第七條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督導和後勤保障三個工作組。

(一)綜合組:以市場監督科人員爲主,辦公室(法規科)、食品科人員參加,吳興霞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和實施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聯動和配合;建立突發事件處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組織撰寫總結報告;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繫,通報或發佈有關情況。

(二)督導組:以稽查科人員爲主,市場監督科、食品科、藥檢科人員參加,楊德方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深入現場,調查取證、收集突發事件第一手資訊資料,根據事件的勢態,必要時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提出相關的措施建議,根據領導小組決定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

(三)後勤保障組:以辦公室人員爲主,財務科人員參加,陳杰主任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車輛、物資、經費保障等後勤服務工作。

第三章突發事件的報告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及時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單位負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藥品突發事件的義務。

第十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由藥品行政監督、技術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組成的舉報投訴和資訊報告網絡(資訊報告網絡可以現有的藥品監督網絡爲基礎調整充實),確保資訊暢通、報告及時、準確無誤。

第十一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藥檢機構在獲悉有關突發事件資訊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突發事件資訊須在2小時內上報,不得瞞報、緩報、謊報。

第十二條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轄區內藥品突發事件的資訊或報告後,應立即進行情況調查、分析和彙總,在規定時間內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

第十三條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勢態,報告分爲初次報告、動態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影響、發展趨勢分析、擬採取的措施等。

動態報告內容:事件的發展、變化以及採取的應對或處理措施。

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探討,對今後類似事件的防範建議等。

第十四條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報告後,1小時內向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初次報告,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告經覈實情況後,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在2小時內初次報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並同時報市政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設定與啓動

第十五條藥品安全事件發生後,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等級分別採取以下三套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第一套預案:發生一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啓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儘快趕赴現場,對報告的內容進行覈實,同時報告縣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確認後報請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下達啓動命令。

2、到達現場後應立即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以下工作: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衛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採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4個小時向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市局同時將情況報告省局。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保持領導在崗、車輛備勤、通訊暢通,所有人員服從統一調度、指揮。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值班,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有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幹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向媒體發佈突發事件的動態,公正輿論,穩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強後勤保障工作,各級有關單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時提供。

第二套預案:發生二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啓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對報告內容進行覈實,確認後下達命令,派出督導組立即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

2、到達現場後應立即組織開展以下工作: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衛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採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8小時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員都要服從統一調度,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由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幹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繫,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勢態。

7、其它應對措施。

第三套預案:發生三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啓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暢通應急通訊聯絡系統,及時調度並分析、彙總應急工作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

2、立即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派工作組於2小時內趕赴現場,迅速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及現場處理工作。每24小時向市局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3、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人員都要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4、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彙報。

5、與有關部門協作開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動與有關政府部門聯繫,溝通情況,通報資訊,協調工作。

6、聯繫新聞媒體或透過網站,發佈有關突發事件資訊以及採取的應對措施。

7、其它應對措施。

第十六條啓動第一套預案由省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啓動第二套預案由市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啓動第三套預案由縣級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啓動第一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省政府。啓動第二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市政府。啓動第三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縣(區)政府。

第五章後期處置

第十七條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後,縣局須在2小時內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市局須在2小時內向省局和市政府報告,並在2日內將初步總結報告報省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八條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違反《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使用者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突發事件發生後,有關單位或人員未按照本規定履行職責或行動遲緩、失職、瀆職而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有關部門應依照黨紀、政紀給予紀律處分或行政處分;對錶現突出並做出貢獻的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由臨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藥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2

進一步規範化學實驗室藥品的保管、使用及管理程序,保證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減輕因易燃、易爆、氧化、劇毒藥品在使用和保管過程中引發的刑事案件和災害性事故而造成的損失,及時做好事故發生後補救和善後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實驗室基本情況

1、實驗室分佈:昌黎校區主樓A區

2、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分佈:

三樓、四樓、五樓藥品庫房(B302,B402,B502)

二、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貟小波

副組長:周印富 喬亞科

成 員: 周立豔 齊豔玲 蔡愛軍 張志雯 杜利強 張帆 實驗室安全員

三、分工及職責

組長:

全面負責領導、組織、決策、協調、指導各職能小組貫徹落實防治措施,負責防治及應急工作的指揮。

副組長:

周印富:全面負責對相關人員的培訓、救災演練以及師生和財產的搶救工作。

喬亞科:負責落實對實驗室巡迴檢查、值班;制定相應監測管理辦法。

成員職責:

周立豔:負責災情監測和報告。

齊豔玲:主管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救援隊成員救援學生和財產搶險。

杜利強 蔡愛軍:主管後勤服務,負責內外溝通與協調,提供緊急救援所需物資。

張帆:負責對死傷者家屬進行安撫和慰問,做好師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學校穩定。

實驗室安全員:負責組織學生安全轉移工作。

四、工作規程:

1、藥品專人保管,嚴禁無關人員出入;配備專門的消防器材。

2、一旦發生化學藥品傷人刑事案件和災害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通知衛生院,並向主管領導彙報,發生嚴重事故報警110、119、120。

3、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採取正確、有效的方法,抑制火勢和有害氣體的蔓延,疏散人員,避免造成更大傷害。

4、協助醫生將傷員運出危險地帶,進行緊急救護工作。

5、後勤組負責車輛調度,器材物資供應並把重病號送往醫院搶救;

6、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相關部門進行勘察,着手對所獲得材料、物證進行具體分析、研究,判明事故原因。

7、事故查清後,要寫出定性結案處理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和人員傷亡情況,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對調走的證據材料的分析、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以及對事故製造者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五、應急預案:

(一)現場火災應急處理預案:

1、發現火災事故時,發現人員要及時、迅速向實驗室負責人及地方公安消防 部門(119)電話報警,並立即切斷或通知相關部門切斷電源。報警時,講明發生火災或爆炸的地點、燃燒物質的.種類和數量,火勢情況,報警人姓名、電話等。

2、實驗室負責人接報後,應立即通知醫療、安全保衛及安全消防員等人員一起趕赴火場展開工作。

3、救護應按照“先人員,後物資,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進行,搶救被困人員及貴重物資,要有計劃、有組織地疏散人員,並且要戴齊防護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根據火災類型,採用不同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按照不同物質發生的火災,火災大體分爲四種類型:

A類火災爲固體可燃材料的火災,包括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

B類火災爲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

C類火災爲帶電電氣設備火災。

D類火災爲部分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

撲救A類火災:一般可採用水冷卻法,但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滷代烷、乾粉滅火劑滅火。

撲救B類火災:首先應切斷可燃液體的來源,同時將燃燒區容器內可燃液體排至安全地區,並用水冷卻燃燒區可燃液體的容器壁,減慢蒸發速度;及時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乾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對於可燃氣體應關閉可燃氣閥門,防止可燃氣發生爆炸,然後選用乾粉、滷代烷、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撲救C類火災:應切斷電源後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乾粉滅火器,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

撲救D類火災:鈉和鉀的火災切忌用水撲救,水與鈉、鉀起反應放出大量熱和氫,會促進火災猛烈發展。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砂或乾粉滅火器等。

5、燒傷急救處理

(1)基本原則是:消除熱源、滅火、自救互救。燒傷發生時,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沖洗,或傷員自己浸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燒傷面積進一步擴大。

(2)衣服着火時應立即脫去用水澆滅或就地躺下,滾壓滅火。冬天身穿棉衣時,有時明火熄滅,闇火仍燃,衣服如有冒煙現象應立即脫下或剪去以免繼續燒傷。身上起火不可驚慌奔跑,以免風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免得造成呼吸道燒傷。

(3)燒傷經過初步處理後,要及時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一步治療。

6、消除火災後的各種影響環境的應急措施

(1)對於非油類的火災:消除火災後應立即打掃現場,將殘留物及碳灰清理放入不可回收垃圾處。

(2)對於油類的火災:消除火災後應立即打掃現場,用黃沙對地面進行收油處理後用水沖洗。對附着物的表層用棉紗或抹布抹除,再用清潔劑擦除。

(二)化學品燒傷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實驗過程中若不慎將酸、鹼或其它腐蝕性藥品濺在身上,立即用大量的水進行沖洗,沖洗後相應地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鹼性物質)進行中和。 濃酸濺到眼睛內或面板上時,應迅速用大量清水沖洗,再以0.5%的碳酸氫鈉溶液清洗。當強鹼濺到眼睛內或面板上時,應迅速用大量的清水沖洗,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的醋酸清洗面板,並聯系校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協助處理。

(三)現場觸電應急處理預案:

1、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

2、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用手直接觸及傷員。使傷者脫離電源方法:

(1)切斷電源開關;

(2)若電源開關較遠,可用乾燥的木橇、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設備;

(3)可用幾層乾燥的衣服將手包住,或者站在乾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3、觸電者脫離電源後,應視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並於5秒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膀,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4、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用人工肺復甦法正確搶救,並設法聯繫醫療部門接替救治。

(四)化學品被盜應急處理預案:

實驗室發現化學藥品被盜應立即保護好現場,由領導小組根據被盜藥品的可能性報有關部門勘查現場,待現場勘查完畢後,由管理人員進行認真清點,確實具體丟失藥品種類和數量。

藥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3

爲了提高處置危險物品引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災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本預案所稱危險物品,是指各類有毒、腐蝕、易燃、易爆的實驗物品。

2、加強危險化學品規範化管理,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管領導對危險化學品的購買、領用實行審批,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危險化學品採購、保管、領用人員應由熟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常識,責任心強,經過專門培訓的人員擔任。

3、學校常設實驗室危險物品與突發安全事件工作應急小組:

組? 長:校長:郝德寶

副組長:副校長:袁學軍? 實驗室管理員:宋文美

成? 員: 政教處:張玉智? 教導處:張壽炳? 總務處:蘇森? 婁輝

工會:康東生 團支部:劉科立?? 各班班主任

4、實驗室危險物品與突發安全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及時反應、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5、加強安全和應急管理的宣傳教育。積極向老師和學生宣傳設備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國家應急管理相關政策、法律和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理常識,提高師生的安全和防範意識。

6、保證渠道暢通,快速反應。建立完善防範和處置實驗室危險物品和突發安全事件的預警和協作處理機制。同時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通訊方式要保持24小時暢通。

7、報告制度

發生危險物品引發安全事故後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任何人對實驗室突發安全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違者將按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8、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處理。應急預案啓動前,要根據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做好應急準備,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應急預案啓動後,各相關部門及院系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突發安全事件現場,採取相關控制措施。

9、實驗室危險物品和突發安全事件處理及通報後,相關責任人對事件的影響進行綜合評估,對於相關材料予以歸檔儲存,並做好總結工作。

10、分工及職責

組長:郝德寶

全面負責領導、組織、決策、協調、指導各職能小組貫徹落實防治措施,負責防治及應急工作的指揮。

副組長:袁學軍

負責落實對實驗室巡迴檢查、值班;制定相應監測管理辦法。全面負責對對相關人員的培訓、救災演練以及師生和財產的搶救工作

成員職責:

張玉智:負責師生的安全疏散和轉移。

? 張壽炳:負責災情監測和報告。

蘇森:救援隊長,負責組織救援隊成員救援學生和財產搶險。

宋文美:負責實驗課對學生教育和管理,負責救災的技術指導。

劉科立:負責內外溝通與協調。

婁輝:提供緊急救援所需物資。

趙生堂:負責對死傷者家屬進行安撫和慰問,做好師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學校穩定。

各班班主任:負責各班學生的教育管理、安全轉移;

11、應急措施:

⑴、藥品專人、專櫃雙鎖保管,嚴禁無關人員出入;配備專門的消防器材;

⑵、一旦發生化學藥品傷人刑事案件和災害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通知衛生院,並向主管領導彙報,發生嚴重事故報警110、119、120。

(3)、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採取正確、有效的方法,抑制火勢和有害氣體的蔓延,疏散人員,避免造成更大傷害。

(4)、協助醫生將傷員運出危險地帶,進行緊急救護工作。

(5)、後勤組負責車輛調度,器材物資供應並把重病號送往醫院搶救;

(6)、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相關部門進行勘察,着手對所獲得材料、物證進行具體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質。

(7)、事故查清後,要寫出定性結案處理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和人員傷亡情況,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對調走的證據材料的分析、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以及對事故製造者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