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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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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爲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纔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建築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建築事故應急預案

建築事故應急預案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爲加強對建築施工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築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鎮建築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xx鎮建築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編制《預案》的目的

(一)減少建築施工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使承擔危險救援的人員和隊伍明確職責,應急救援工作有條不紊地迅速展開。

二、《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安全生產事故,指在xx鎮域內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一次死亡重傷合計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建築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大型機械設備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築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三、應急處理

(一) 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由鎮經發辦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

(二)成立xx鎮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總指揮由鎮政府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建設的領導擔任;成員由黨政辦、經發辦、社事辦、鎮衛生院、鎮派出所單位負責人組成。

鎮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經發辦。

四、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和佔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佈。

五、建築施工安全事故告和現場保護

(一) 建築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地的報鎮指揮部辦公室,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鎮政府。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建築施工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鎮指揮部並通知相關單位,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鎮派出所或社事辦,請求應急分隊給予支援。

(三) 建築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鎮建築工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24小時值班電話:。

報警電話:。

醫療救護報警電話:。

六、應急處理方案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指揮部主要領導,由領導確定是否上報。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村或社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羣衆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羣,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和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六、其它事項

(一)鎮指揮部針對有可能發生的建築工程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建築建設單位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生建築工程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資訊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爲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建築事故應急預案2

校(園)建築是教職工、學生聚集的場所,發生建築事故後易導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制定完善的建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可在發生建築安全事故後立即啓動預案,實施有效快速的搶救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我校的建築結構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突發建築事故應急預案。

預案的'制訂依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全面消除和杜絕中小學危房的規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下發的關於預防建築安全事故的檔案要求。預案適合於校內突發的建築安全事故(如校舍建築倒塌事故、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實驗室傷害事故、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緊急疏散等)。

一、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校建築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應急處理工作預案,檢查、督導各部門工作的開展和實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修改應急預案,防患於未然。

2、領導、指揮應急處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務。

3、協調有關部門之間的合作配合,討論決定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上級彙報工作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制定系列建築安全規章制度:校舍安全責任制度、校舍設施管理使用制度、鍋爐房安全制度、校內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建築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等

二、預防爲主,加強建築安全教育

“預防爲主”是校建築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針,也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針。各學校要大力加強建築安全教育工作。

1、透過各種宣傳手段和方法普及校舍安全關知識,增強師生的建築安全意識,組織全校師生加強突發建築事故的逃生和自救行爲演練。

2、學校保健教師定期對教職員工進行急救培訓,以做好事故發生後的救援工作。

3、宣傳常用電話號碼: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消防大隊119,醫療急救中心120。

三、建立校舍安全預警

學校要堅持不懈地執行中小學校定期排查鑑定制度,做到經常檢查,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如果發現存在建築安全隱患,要立即採取處置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及時解決處理。學校安排專人常年維修維護,局部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時排除不掉的校舍,應及時封閉並停止使用,同時嚴禁師生靠近。

四、應急反應

校(園)突發建築安全事故後,立即啓動應急程序

(一)各有關人員接到事故處理後,做好搶救工作的準備,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向主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危害程度及救援請求等。

(二)學校應急指揮中心應視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醫療急救中心、交通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三)應急小組成員要嚴格聽從現場指揮,樹立全局觀念,提高救援工作效率,同時搶救人員要保證自身安全,以免擴大傷亡。

(四)應急啓動要點

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原因而定

(1)迅速控制局面,維持秩序,救治傷員

如遇到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立即透過廣播(或手提喇叭):

1、命令事故現場人員立於原地不動,如外走廊或樓梯扶欄已損壞,應儘可能朝裏站。

2、樓面上的人員有秩序的向後移動,爲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

3、樓梯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後退(上樓),爲營救創造條件。

4、救護人員全力搶救傷員,並打120救援。

5、在事故現場設定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避免擁護和混亂。

建築事故應急預案3

爲加強我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事故處理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迅速有效地處理重大建築施工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降低或減少事故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結合我市建築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重大事故的上報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向我局及市安監局、公安局、總工會等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和填寫傷亡事故快報表,上報市建工局。市建工局必須在24小時內將傷亡事故快報表上報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安委會。

(三)事故發生後,在建工程必須立即全面停工,發生事故單位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繪製現場簡圖,並做好標誌,拍照或錄像等。

二、重大事故處理程序和措施

(一)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遵循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反應、積極自救、減少損失、搶險第一、大局爲重的工作原則。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的領導和有關救援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確定救援方案或啓動應急救援預案,迅速搶救人員,減少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並積極開展自救、防止二次事故發生,爭取儘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二)事故調查

1、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四級重大事故,由市建工局牽頭、會同市安監局、公安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處理,除特殊情況外,10日內完成事故調查和事故調查報告

2、發生死亡2人的,根據台州市建設規劃局臺建規[2004]63號文規定,由市建工局上報臺州市建設規劃局組織調查,我局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3、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組織技術鑑定及防範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和建議;

(2)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3)明確事故性質、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4)提出對事故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處理建議;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三)事故處罰

重大建築施工生產事故的處罰執行臺州市建設規劃局《台州市工程建設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處罰細則》有關規定。

三、其它

本市各建築安裝施工(一、二級資質)企業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必須制定本企業重大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建立組織和配備人員、設備,還要定期組織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