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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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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爲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街道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範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街道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

街道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範文1

一、總則

(一)爲及時、高效、妥善處置發生在我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健康危害,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防止事態進一步擴散,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濰坊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適用於我轄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衆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的事件。

二、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

(一)組織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指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長由九龍分管副主任擔任,副組長由衛生院院長擔任,成員由教委、派出所、財政所、建設局、交通所、工商等有關單位負責同志擔任。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院,衛院長任主任,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預案的制定、修改,協調、指導、督查有關單位應急處理準備和應急措施的落實,通報災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情況。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疫情控制、醫療救護、物資保障等工作組,成員由衛生院相關人員組成,分別承擔聯絡協調、情況調查、現場控制、擴散預防、醫療救治和後勤保障等項工作。

3.諮詢委員會

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專家諮詢委員會,成員由疾病控制、衛生監督、醫療、衛生檢驗等相應專業的人員組成。負責應急處理的技術支援。

4.臨時現場指揮

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成立由領導小組成員、專家諮詢委員會等人員組成的臨時現場指揮部,趕赴現場。

5.應急處置工作隊

成立針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隊),人員由流行病學、臨牀救護、急診醫學、衛生監督、實驗室檢測、消殺滅、後勤保障等方面專家和訓練有素的工作人員組成。根據工作需要可分爲現場處置應急分隊、醫療救護分隊、檢驗檢測分隊、後勤保障分隊等。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職責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的人民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部門。由於突發事件的類型不同,可能涉及的部門也不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政府成立的應急領導小組成員部門即爲責任部門。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1.政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

(2)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做好職責範圍內和領導小組臨時交辦的工作。

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護與防病工作。

(2)負責建立相關人員、物資、技術等保障機制,統一調配。

(3)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單位的關係,保證在上級業務部門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高效、有序地進行衛生救護與防病工作。

(4)向上級業務部門和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彙報有關資訊,與區政府有關部門交流資訊。

(5)起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護與防病的工作方案及有關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6)督促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護與防病的資訊交流網絡,保證資訊暢通。

(7)組織人員培訓、物資儲備、後勤保障、社會動員等相關工作。

(8)負責與新聞單位溝通,使各新聞媒體能夠主動配合醫療救護和防病工作。

3.專家諮詢委員會職責

(1)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技術諮詢與指導,向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建議和工作策略。

(2)收集整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資訊,答覆社會關注問題。

(3)負責組織編制相關業務技術培訓教材。

(4)開展相關的實驗室技術和現場控制策略的研究。

(5)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置進行評價,並提出改進措施。

4.臨時現場指揮部職責

(1)臨時現場指揮部是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或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委派的臨時組織,要服從事發地黨委、政府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調當地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現場的應急工作。

(2)負責事發現場所在區域外急救藥品、器材、後勤物資、人員的統一調配。

(3)對現場處置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評價。

(4)及時向上級領導機構反饋資訊,根據事態發展和上級要求提出調整現場工作策略的建議。

5.應急處置工作隊職責

(1)應急處置工作隊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處置。

(2)建立由5~10人組成的應急救護隊,人員結構、急救藥械、交通通訊設備配置要合理,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調度指揮,負責病人的急救工作。器械、設備由醫院負責儲存。定期檢查、更換,確保應急需要。

三、報告與響應

(一)監測

1.依靠現有監測系統擴展監測範圍,擴展疾病監測種類。對未納入常規監測系統的相關疾病,如天花、沙門氏菌病等納入監測系統管理。對鼠疫、炭疽、出血熱等實行重點管理。中毒監測網絡和食物中毒監測網絡要加強對生物毒素和化學毒素的監測。

2.設立公共衛生綜合監測點,制定監測管理制度,在日常監測的同時,針對在不同季節加強對多發病、有可能暴發流行疾病的重點監測。當出現不明原因疾病,常見病治療無效或效果不良,疾病發病或死亡增多等異常現象時進行監測報告。

3.對各種法定報告傳染病實行網絡直報。加強對醫療衛生單位特別是基層醫療機構的管理,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系統,明確報告的責任和義務,嚴格按有關要求開展工作,以利於儘早發現和識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加強疫情監測分析和交流,建立疫情分析報告制度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通報制度,對監測資料認真彙總分析,及時發現通報異常現象,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4.對當地有化學毒品儲存和運輸的廠礦、企業,易造成環境污染及人體危害和社會恐慌的重要場所進行衛生學評價,對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預測。

(二)報告責任人與報告程序

1.責任報告人

凡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衛生監督人員均爲責任報告人。

2.報告程序

責任報告人除按常規疫情報告、疾病監測及其他常規監測系統規定要求進行報告外,對發現的各種公共衛生異常現象要以最快方式向區衛生防疫站報告。區衛生防疫站接到報告後,要對報告內容的可靠性進行初步審覈。如不能排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立即向區衛生局和上級業務部門報告。區衛生局在接到相應報告後,經初步審覈認爲可能是或確認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後,立即向區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3.報告

(1)報告責任

公共衛生綜合監測點、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醫務人員、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與羣衆健康有密切關係的'機構或單位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區衛生防疫站負責對疫情報告工作的檢查指導。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對有關單位報告責任履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2)報告內容

報告內容包括: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外泄,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多例相同症狀不明原因死亡、羣體接種反應等有關情況。

(3)報告時限

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綜合監測點和有關單位發現突發事件後,在網絡直報的同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區衛生防疫站報告。區衛生防疫站接到報告後,要立即組織調查瞭解。當初步判斷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區分疫情或中毒等,立即通知相應機構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與處置,並報告區衛生局和上級業務部門,區衛生局接到報告經初步審覈後應當在2小時內向區政府報告,並同時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四、預測、預警

堅持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的原則,做好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準備。

(一)分析預測

1.法定傳染病疫情預測預警

(1)成立法定傳染病疫情分析專家組,其成員由臨牀及檢驗等方面的人員組成。

(2)做好法定傳染病疫情分析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召集疫情分析會,向區衛生局定期或不定期報告疫情分析情況。

(3)定期舉行法定傳染病疫情分析專家組成員參加的疫情分析會議,綜合各方面情況,每月5日前,每季度(年)第一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下同)做出下月(季、年)疫情預測預警分析。特殊情況下可隨時召開疫情分析會。

(4)季度、年度疫情分析報告內容應包括:上季(年)的疫情基本情況及其分析。下一季(年)相關疫情變化趨勢的預測預警及有關建議。

(5)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單位要加強管理,規範監測內容,定期不定期報告有關資訊,充分發揮公共衛生綜合監測點的作用,形成多渠道、多方式收集預測預警資訊的局面,爲專家組提供可靠的疫情資料。

2.資訊發佈

(1)資訊發佈主體

根據有關規定,省衛生廳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發佈的部門。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發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需對外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時,應逐級上報省衛生廳公佈。

(2)資訊發佈方式

定期發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應逐級報省衛生廳,由省衛生廳以月報、季報、年報及其它方式公佈。

不定期發佈。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並啓動應急預案後,應將有關情況及時逐級報省衛生廳,由省衛生廳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佈有關情況以及事件的預防、控制、醫療救治措施等情況。

(二)預警

區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分析預測結果,建立健全完善的疫情預警機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根據事故的危險程度和進程狀況原則上分爲綠色、黃色、橙色、紅色四級,可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展及實際工作需要,對分級進行調整。

1.綠色預警

綠色預警是指局部出現乙類傳染病、地方病區的地方病發病人數明顯增加,監測發現職業危害因素增多或危害程度加重,需要區組織處理。

2.黃色預警

黃色預警是指突發事件發生的初期,影響範圍在局部,需要區級衛生行政部門做出應急反應的一種預警。主要包括以下7種情況:

(1)鼠疫、霍亂、肺炭疽、脊髓灰質炎以及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可疑病人及時發現,侷限在一個較小的區域,無向外傳播的跡象。

(2)其他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社區內暴發、流行。

(3)在短期內某一局部區域發生原因不明的具有相同或相似臨牀特徵的死亡病例。

(4)在局部地區,同一食品污染造成多人食物中毒甚至出現個別病例死亡,中毒原因明確,污染的食品未流入其它地區。

(5)在局部地區較小的人羣中發生較多急性職業中毒病人,中毒原因明確。

(6)實驗室內細菌、病毒泄漏,造成內部人員感染。

(7)菌種丟失、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在局部範圍內造成一定影響。

3.橙色預警

橙色預警是指突發事件發生後,影響範圍涉及幾個鎮街,需要啓動區級預案的一種預警。主要包括以下6種情況:

(1)鼠疫、霍亂和肺炭疽在1個以上鎮街中發生和流行。

(2)其他乙類、丙類傳染病在1個鎮街暴發、流行,嚴重影響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

(3)在短期內某個鎮街集中發生原因不明的具有相同或相似臨牀特徵的患者,出現死亡病例,傳播速度較快,或者涉及的範圍較大,對公衆健康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引起一定程度的社會恐慌。

(4)同一食品污染在多個鎮街造成大量食物中毒,中毒和死亡人數不斷增加。

(5)同一鎮街發生大量急性職業中毒,職業危害因素未能有效控制並涉及周邊鎮街人羣,中毒和死亡人數不斷增加。

(6)其他由生物製品接種不良反應、菌種及大型放射源丟失、自然災害、化學生物恐怖等引起一個或相鄰鎮街公衆健康嚴重損害,造成較大範圍社會恐慌,影響社會穩定。

4.紅色預警

紅色預警是指突發事件發生後,影響範圍波及多個鎮街,需要區政府多個部門協調行動的一種預警。主要包括以下10種情況:

(1)鼠疫、霍亂和肺炭疽在1個以上鎮街發生和流行,並且已經向其他縣(市、區)擴散,有沿主要交通幹線傳播的趨勢。

(2)我區發現個別非典臨牀診斷病例或疑似非典臨牀診斷病例或疑似病例。

(3)我區有禽類禽流感發生,並出現人間禽流感疫情包括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

(4)其他乙類、丙類傳染病在全區範圍內暴發、流行,並且流行範圍有向外發展的跡象,嚴重影響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

(5)在短期內全區多處集中發生原因不明的具有相同或相似臨牀特徵的患者,出現死亡病例,傳播速度較快,對公衆健康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引起社會恐慌。

(6)同一食品造成大量食物中毒病人,被污染的食品已經流入其它縣(市、區),中毒人數不斷增加,並造成多人死亡。

(7)同一地區發生大量急性職業中毒病人,職業危害因素未能有效控制並涉及周邊地區人羣,中毒和死亡人數不斷增加,對公衆健康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引起社會恐慌。

(8)國外、省、市內外出現新發傳染病重大疫情,已經傳入或者有傳入我區重大危險。

(9)有羣體性生物製品接種不良反應、菌種及大型放射源丟失,大批量進入流通環節的血液或血液製品被艾滋病病毒污染,已被證實發生的範圍較大的化學、生物污染,自然災害等對社會公衆健康造成嚴重損害。

(10)根據省、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緊急要求,需要啓動紅色預警的情況。

五、現場處置

(一)處置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指揮,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產生的對公衆的健康危害和影響。

(二)職責與分工

1.指揮機構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組建臨時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處置、救護工作的全面指揮。臨時現場指揮部受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

2.執行機構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隊承擔現場處置工作任務,包括現場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標本採集、消殺滅、病人救護和轉運與隔離等,負責臨時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醫療救護機構

突發事件發生後,醫療機構要根據臨時現場指揮部的安排,組織應急救護隊及時到達現場參加醫療救護。應急救護隊到達現場後應當立即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報到,接受統一指揮和調遣。

4.支援機構

醫療衛生機構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做好病區建立與隔離,病人的後續治療,污染區外圍消殺滅,監測和後續處理等工作。

通訊、宣傳、教育、計劃等部門在現場臨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積極做好社會動員、宣傳教育、秩序穩定、物資調配等工作,必要時進行疫區封鎖。

(三)工作程序

1.現場處置工作程序

(1)快速調查確定可能病因,對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進行分類,確定疫區和目標人羣。

(2)根據自然環境因素確定可能的污染範圍,及時做好病人救治、轉移和人羣疏散工作,對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潛在危害進行判定,開展健康教育和社會動員,羣防羣治,儘可能減少危害。

(3)對救護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和物資的需求做出評估和調用。

(4)經過事件緊急處理,疫情消除後,進行後續監測,直至消除危害。

2.醫療救護工作程序

(1)對現場傷亡情況的事態發展做出評估,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及事件性質,傷病員主要的傷病情、採取的措施及投入的醫療資源,急需解決的醫療救護問題。

(2)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彙報有關情況並接受指令。

(3)設定傷病號分檢處,依據受害者的傷病情況,按輕、中、重、死亡分類,分別以“紅、黃、藍、黑”的傷病卡爲標誌(傷病卡以5×3cm的不乾膠材料做成),貼於傷病員的左胸部,作爲醫療救護人員辯認並採取相應措施的依據。

(4)本着先救命後治傷、先治重傷後治輕傷的原則,將經治傷病員的血型、傷情、急救處置、注意事項等情況逐一填寫傷員情況單,一式兩份,一份置於傷員衣袋內,一份留存。

3.傷病員運送工作程序

(1)接受傷病員的醫療機構,由臨時現場指揮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則指定。被指定的醫療機構必須無條件收治分流傷病員。

(2)運送傷病員途中需要監護的,由現場醫療救護指揮部派醫務人員護送。

(3)傷病員運送至醫療機構後,由收治醫療機構按急診急救工作程序處置。收治醫療機構要成立專門的組織,負責傷病員救治工作。

(四)新聞宣傳與資訊發佈

臨時現場指揮部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情況,由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向上級報批,經新聞機構或其他媒體發佈資訊,減少社會恐慌,維護社會穩定。其他任何個人未經授權不得對外公佈相關資訊。

六、保障體系

(一)經費保障

政府應保障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經費。

(二)物資保障

建立政府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建立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防疫藥品、設備和消殺藥械物資儲備庫,實行統一調配,保障供給。

(三)技術保障

醫療衛生單位要加強應急處理工作隊和應急救護隊的知識和技能培訓,適時組織演練,不斷加強其應急工作能力。

要建立並完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實驗室網絡,提高實驗室檢測水平,爲儘快識別與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提供技術保障。

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評估

(一)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完畢後,要對處理過程與結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與教訓。透過科學評價提出處理類似事件的改進意見、建議。

(二)獎勵與處罰

對在事件處理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機構和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理過程中負有失職責任的機構和人員按有關法律和規定嚴肅處理。

街道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範文2

1.總則

1.1目的

爲建立快捷、高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切實提高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1.2遵循原則

本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在街道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由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各專業應急小組分類負責,相關單位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堅持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障公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爲指導,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在市、區各相關專業部門的指導下,科學規範處置。

1.3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全國救災防病預案》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深圳市龍崗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以及《園山街道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

1.4適應範圍

1.4.1重大傳染病疫情:鼠疫、霍亂、炭疽、傳染性非典性肺炎、人禽流感及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1.4.2中毒事件:食物中毒、職業中毒、農藥中毒、環境中有毒氣體中毒。

1.4.3重大動物疫情。

1.4.4自然災害或人爲災難引發的疫情。

1.4.5生物襲擊、投毒事件。

1.4.6放射性物質泄露事件。

1.4.7重大生物災害和暴發流行病災害。

1.4.8本街道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委員會認定的其他疾病。

2.分級

依照《深圳市龍崗區突發公共事件分級處置規定(試行)》,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爲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四個等級。其預警發佈依次爲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2.1一般(IV級):

(1)霍亂在l周內發病5例以下,疫情波及1個街道辦。

(2)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疫情同時波及2個及以上街道辦,並有繼續擴散的趨勢。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5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人以下,未出現死亡。

2.2較大(III級):

(1)霍亂在1周內發病6~15例,疫情波及1個街道辦:

(2)1個街道辦域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疑似病例。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疫情波及1個街道辦。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數5l~10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

(4)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9人,或死亡2人以下。

(5)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人以下,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3人以下。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羣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2.3重大(II級):

(1)霍亂在1周內發病16~29例,或疫情波及2個街道辦。

(2)發生鼠疫、炭疽疑似病例。

(3)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散發病例。發生5人以上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擴散到2個街道辦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5)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l0~50人,或死亡3人以上。

(6)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5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3~l0人。

(7)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8)重大動物疫疫情、新發現或又發生的動物疫情。

2.4特別重大(I級):

(1)霍亂在1周內發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3個以上街道辦。

(2)發生鼠疫、炭疽病例。

(3)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繼發病例,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街道辦。

(4)發生新發傳染病或已消滅傳染病。

(5)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6)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同時擴散到3個以上街道辦。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50人以上,或輕、中度照射損傷人數10人以上。

(10)已達到(II級)突發公共事件標準,並存在持續狀態,造成特別重大影響。

3、組織機構和職責

3.1組織指揮機構和職責

街道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該機構是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體指揮機構,受街道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委員會領導。街道辦主任任總指揮,街道辦分管衛生領導任副總指揮,主要職責是:擬製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項預案,指揮和協調橫崗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開展專業應急演習和應急宣傳教育工作。

3.2應急小組與職責

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按公共衛生事件類別和處置要求,分設綜合協調組、衛生防疫組、動物疫情防控組、醫療救護組、物資供應組、後勤保障組、治安維護組、交通運輸組、資訊報送組、新聞宣傳組等10個應急組。

4.監測與預警

4.1監測預防

保健所、動物防疫監督所要根據市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區農林漁業局的技術要求,建立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監測與預警系統,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確保監測預警系統的正常執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並依照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的報告程序和時限及時向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部和市區疾病預防中心、市區農林漁業局部門報告。預防保健所、動物防疫監督所在接到突發事件的報告後,迅速進行初步覈實和上報。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在傳染病及動物疫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4.2評估

預防保健所、動物防疫監督所要組織有關衛生技術人員對突發事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初步確定危害程度,扦提出控制建議,並及時將初步調查結果上報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市區農林漁業部門,判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

4.3預警

公共衛生事件預警級別資訊的發佈由市、區相關專業應急機構或事件主管單位依照有關原則、條例和發佈程序決定。

5.應急響應

5.1響應要求

5.1.1街道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街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保持與上級黨委、政府與各部門、居委之間聯絡的暢通。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及各專業應急小組必須保持聯絡的暢通。

5.1.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在單位(居委)作爲處警第一響應責任單位,事發後應及時向街道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應急指揮中心應及時組織公安、衛生及相關單位先期開展警戒、控制現場、救護等基礎處置工作,責令專業應急小組應立即趕到現場調查,並向上級主管單位彙報。

5.1.3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部或市、區事件主管單位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按事件的等級作出相應處置決定。

5.2分級響應

5.2.1對一般(IV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街道協調各相關單位配合處置,接到事件報告後,主要負責處置的單位應在2小時內將基本情況向街道應急中心報告,處置完畢後應24小時內將詳細情況向街道應急中心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備案。

5.2.2對較大(II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街道應急指揮中心接報後,經覈實基本情況,立即報告區應急指揮中心,並啓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按市、區應急指揮中心或相關專業應急機構的處置意見,獨立進行或配合上級應急專業機構進行處置。

5.2.3對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街道應急指揮中心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組織街道各專業應急隊伍,服從市、區應急中心或專業應急機構的統一指揮,開展各項處置工作。

5.3應急響應一般措施預案啓動後,參與處置工作的相關應急小組依據職責,按下述程序開展處置工作。

5.3.1調配應急人員、物資。街道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調集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開展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處理工作。

5.3.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理隊伍到達現場後,儘快制定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按照計劃和方案,開展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羣的發病,情況、分佈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確定傳染病類別,依據《傳染病防治法》進行傳染病管理。

5.3.3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由市區政府決定可以宣佈爲疫區,經省政府決定,可以對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由市區衛生行政機關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範圍,劃定控制區域。

5.3.4採取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類別和應急處理需要,根據市區衛生(局)監督機構的決定,橫崗預防保健所按規定採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易感人羣應急接種、疫點消毒、水源保護、污染食品職業中毒事故物品等的追回和割存。市區政府依法採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羣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街道辦對流動人口採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

5.3.5開展羣防羣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居民委員會應當組織力量,團結協作,羣防羣治,協助事件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做好疫情資訊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居民宣傳傳染病防治的相關知識。

5.3.6開展醫療救治。按照市區公共衛生應急處理醫療救治方案,啓動以橫崗人民醫院爲主的醫療救治網絡,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患者及時排除或確診。做好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垃圾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同時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事件而致病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關的應急處理和醫療救治方案進行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後續治療工作。對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

5.3.7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知識宣敦,提高公衆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衆心理障礙,開展心理應急和危機干預工作。

5.3.8組織對外宣傳。突發事件發生後,各新聞媒體必須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要求和口徑進行宣傳。

5.3.9維護社會穩定。公安、工商、物價、藥品管理等部門等責任機構要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制謠傳謠、哄擡物價、囤積居奇、製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爲。

5.4擴大響應。

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展形勢嚴峻或影響進一步擴大,目前採取的應急救援能力不足,需由多家專業應急機構、事件主管部門同時參與處置工作的,先期負責處置工作應急機構或事件主管部門應及時向街道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委員會報告,但現場組織者仍以先期負責處置工作應急機構或事件主管部門爲主。街道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委員會根據事態發展負責協調和指揮其他相關單位參與應急工作。若本級應急能力仍然不足時,請求上級應急指揮中心給予協調和補充,直至事態得到完全控制。

5.5應急結束。

處置工作完畢後,現場指揮部應及時判斷適時宣佈應急工作結束,其發佈權限按突發公共事件分級處置權限執行。

6.後期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進展和區突發事件專家評估委員會的訐估建議,應急指揮中心向街道辦事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適時提出預案實施終止的建議,並做好如下後期工作。

6.1調查和總結

按突發事件的等級,預案終止後,由區或街道相應專業機構對事發原因、處理經過、造成影響等作出調查評估,並寫出調查評估報告上報區或街道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

6.2善後處理

應急結束後,主管部門和各相關機構應及時指導或協助進行污染物的消毒處理、善後防疫等工作,儘快恢復生活和生產好事發地後期監測工作。

6.3後期監測

事件相關專業部門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的要求,應做好事發地後期監測工作。

7.技術保障

7.1.1應急專業隊伍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的機動隊伍,由街道疾病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獸衛檢疫所四部門組成。這支隊伍是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要力量,隨時能夠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醫療衛生等機構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上報。

(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的現場救援、轉運和後續治療。

(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諮詢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常備隊伍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

7.1.2培訓和演練由市、區疾病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獸衛檢疫所等上級機構統一組織。

7.1.3常規監測

按照市區相關上級監測計劃,建立健全法定傳染病監測報告網絡衛生監測網絡、醫院監測網絡、市民突發事件報告和舉報電話系統.強化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和動物疫情及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事件的相關疾病監測,規範對突發事件相關疾病報告,提升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的準確性、敏感性。

7.1.4醫療救治網絡

醫療救治網絡由深圳市120急救中心統一調配。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別突發事件,指定不同的醫療機構。醫療救治網絡各組成部分之間建立有效的橫向、縱向資訊連接。

7.1.5資訊系統

充分利用深圳市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技術平臺橫崗現場指揮中心作用,爲市、區領導應急決策和指揮提供視訊保障。

7.2後勤保障

7.2.1醫藥器械供應

預防保健所、橫崗人民醫院和獸衛檢疫所根據街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提出的計劃,建立處理突發事件的醫藥器械應急物品儲備。儲備分爲日常和戰時兩級。物質儲備種類包括藥品、疫苗、醫療器械、快速檢驗檢測技術和試劑、傳染源隔離、衛生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和設施。

7.2.2經費保障

街道辦事處財政應保障突發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提供必要資金,保障因突發事件致病、致殘的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

8.宣傳教育

各專業應急機構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衆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以多種形式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知識宣傳,在中、小學校和社區普及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知識教育,讓公衆掌握避險基本知識。

9.附則

9.1本預案由街道應急指揮機心負責解釋。

9.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街道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範文3

一、指導思想

爲了提高我街道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轄區內人民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我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工作目標

1、向全轄區內公民、學校及單位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全民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我轄區蔓延、流行。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全轄區公民的防護意識和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爲,依法追究責任。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轄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和病情,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四、組織管理

街道成立由街道辦主任負責的、副主任及衛生院院長、中心校校長、派出所所長等人蔘與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縣政府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街道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街道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民的科學防病能力。

4、及時向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轄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5、每2年單獨或聯合開展1次衛生應急演練。

五、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轄區內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二)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全民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羣衆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傳染病的預防,透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居民、師生、職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教育幼兒、家長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羣衆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5、醫療機構建立傳染病報告獎懲制度,並有效執行,報告率、報告及時率、網絡直報率、報告完整率均達到100%。

六、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轄區內的各級醫療機構規範開展預檢分診工作,設有規範的發熱門診、腸道門診(或合併爲感染性疾病科),有效開展疾病監測工作,值班醫生熟悉監測傳染病基本知識。

2、重視資訊的收集。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執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衛生院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開通疫情監控聯繫電話。

2、嚴格執行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資訊暢通。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立即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本小組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