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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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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爲破壞等突發事件,爲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精選5篇)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

爲了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杜絕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發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嚴格落實行政人員值班制和日情況通報制

根據學校安排的值班表,進一步明確任務,細化目標,強化責任,預防爲主,努力將工作做在前頭,每天值班情況在行政會和教師會時進行簡要通報,並填寫在校務日誌上,發現問題,立即採取相應措施,儘量將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出現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要立即報告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組,並在510分鐘內上報區教體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組織師生離開危險區域,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好事故現場,積極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二、突發公共事件向區教體局報告的主要內容是

(1)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的初步判斷和影響程度的初步評估;

(3)事件發生後學校所採取的應急措施;

(4)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5)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三、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災組織機構

總 指 揮:xx

副總指揮:xx

成 員:xx

(1)搶險救災隊伍

組長:xx

成員:xx 年級組長 班主任

(2)通訊資訊組

組長:xx

成員:xx

(3)後勤保障組

組長:xx

成員:xx

(4)衛生防疫組

組長:xx

成員:xx 班主任

四、安全事故搶險應急預備案

(1)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火災事故時,立即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並向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同時立即向區教體局報告。

2、迅速切斷電源。

3、搶險救災組等在場有關人員應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時間內疏散師生,把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嚴禁學生參與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2)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至醫院診治。

2、迅速向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同時立即向區教體局、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思想工作,穩定他們的情緒。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3)其它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特別是交通事故時,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報告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時送傷病者到醫院診治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2、視情況及時向xx派出所、區教體局報告(教育科xx,辦公室xx)

(區衛生局疾控中心電話xx)。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4、通知傷病者的家屬或學生家長。

5、妥善處理有關事宜。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2

根據省、市有關規定要求,結合《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爲加快推進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應急機構建設

爲加強應急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我區已經成立了應急管理辦公室(簡稱“應急辦”),設在區政府辦公室。

各鎮、街道、區直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將應急辦設在本單位辦公室,在區應急辦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本系統、本轄區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由辦公室主任兼任應急辦主任,確定3名工作人員,其中一名爲聯絡人,於年統一運作,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在前將應急辦人員(主任、工作人員、聯絡人)、值班電話報送區政府辦公室326室(見附表)。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指導轄區內農村、社區建立應急辦,區直各單位要協助本系統內的企事業單位(如每一所學校、每一所醫院、每一個企業)組建相應機構,積極開展工作,形成區、鎮(街道)、村(社區、企事業單位)三級應急管理體系,切實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二、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是全區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專項應急預案是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的基本預案。

各鎮、街道、區直各單位要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結合各自職責,統籌考慮本地區、本系統實際情況,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於前將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送區政府辦公室326室(見附表)。

各鎮、街道、區直各單位要指導本轄區內的村、社區(本系統內的企事業單位)制定具體的應急預案。

凡舉辦大型活動,主辦單位必須制訂應急預案,並報區政府審批。

三、完善應急管理工作制度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是本轄區、本系統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要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要求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需要,切實加強應急工作領導,強化本單位應急辦的職責,加快建立健全應急值班、資訊報告、預警資訊通報和發佈以及應急物資儲備管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職責、值班制度要上牆,相關資料要進行整理,建立完整檔案,並將工作制度於日前報送區政府辦公室326室,切實履行職能,發揮作用。

四、做好應急物資統計和儲備工作

各單位特別是公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的牽頭部門,要根據相關預案要求和工作需要,切實做好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區直各單位要切實做好本系統應急物資的統計工作,以表格形式,將各類應急物資分門別類、詳實細緻地進行統計彙總;各鎮、街道要對本轄區各類涉及應急的社會資源特別是裝載機、挖掘機、運輸車輛以及發電設備等大型機械進行詳細統計,以備應急工作中統籌調度,提高工作成效。各鎮、街道、區直各單位要將應急物資統計表於前報送區政府辦公室326室(見附表)。

五、積極開展應急宣傳和科普教育

各鎮、街道、區直各單位要積極透過懸掛宣傳標語、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宣傳資料、開展宣傳諮詢以及在人員密集場所設立宣傳專欄等各種有效形式,大力加強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各種知識和技能的宣傳和教育,深入推進應急知識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增強公衆維護公共安全危機防範意識,提高公衆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六、認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各單位要結合實際,針對日常生產生活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組織開展綜合應急預案演練和單項應急預案演練,明確應急預案演練的課題、隊伍、裝備、程序和方法,透過演練,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職責,熟悉應急工作的決策和指揮機制、協調和處理程序,檢驗預案的可行性,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3

一、組織領導

爲了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鎮國應急工作領導機構,由同志總負責,成員。

二、具體分工

按照工作任務要求,成立3個應急小組。

(一)、突發事件應急小組

組長。司法所牽頭,派出所及民兵預備應急小分隊30多人,組成應急搶險分隊,主要負責解決突發性事件。要求各單位積極配合,從即日起進入待命狀態,確保聯絡暢通,聽從應急調度,妥善處置突發性事件,做好各項應急搶險準備工作。

(二)、社會治安穩定應急小組

組長同志。派出所牽頭,司法所、民政所、信訪辦和各單位配合,主要負責做好節日期間的社會治安工作,加大社會治安事件處置力度,積極落實各項社會保障措施,認真做好羣衆來信來訪工作,認真做好種類不穩定因素排查,及時妥善化解各類矛盾,穩定羣衆情緒。

(三)、安全生產應急小組

組長。安監站牽頭,派出所、勞動站、農機站和各單位積極配合,主要抓好節日期間安全生產檢查整治工作,積極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及時、有效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確保社會大局穩定。衛生院牽頭,工商所、鄉獸醫站和各單位積極配合,主要負責做好節日期間疾病預防和環境衛生工作,加強食品藥品衛生檢查整治力度,堅決防止傳染病流行,嚴防食物中毒,特別是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三、具體工作要求

(一)、各成員單位及應急小組必須做好節日期間的值班安排,配強領導,留足留夠值班和應急人員,9月30日前將值班安排表和帶班領導的手機和固定電話上報黨政辦公室。

(二)、各單位主要領導要切實重視這項工作,成立專門的機構,落實領導、人員、任務,明確職責,保證每一個工作環節不出漏洞。

(三)、要加強值班工作,落實帶班領導和人員責任,嚴明工作紀律,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不間斷,所有成員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節日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遠離,不得關閉通訊工具,確保資訊暢通。應急工作領導機構人員將隨時抽查各單位值班情況。

(四)各單位要在認真排查的基礎上,針對可能發生的情況,制定周密的工作預案,落實防範應急處置措施,做到有備無患。

(五)要加強請示彙報,妥善處置緊急情況。節日期間,發現重要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向鎮政府和各應急小組報告,並採取緊急措施果斷處置,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對凡資訊報送不及時,工作不力,以至影響工作,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4

爲了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地學習與生活,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後勤工作的管理和規範,防範飯堂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與影響,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和有關部門要求、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定:

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孫高君

副組長:葉楓、龔建蘭

組員:丁春華、張冬林、張開明、周文浩、曹國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各班主任、事發當日值日教師及午餐管理人員。

2、機構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街道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並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係,具體負責人員調度,組織後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預防工作,並組織人員對學校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爲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爲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兼職安全員爲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學校對照配備標準,逐步落實食品衛生設施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在食品供應過程中或學生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後,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第一時間內通知所有學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範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師在發現學生就餐後有類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後,及時報告衛生室,由衛生保健教師初步檢查確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症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的師生。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校進行緊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現象的學生緊急集中校醫室進行臨時處理,如中毒學生較多,情況緊急,打120進行送院急救,啓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

c、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d、收集相關病情資訊,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3、學校主管領導立即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門報告,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醫負責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爲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學生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向新聞部門解釋工作;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衛生室要深入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爲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爲進行嚴肅追究。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5

爲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種隱患,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安定,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頒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實施辦法》,將預防工作納入科學化、規範化管理軌道。學校中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學校的發生和發展。

二、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相互協同;預防爲主,常抓不懈;反應迅速,措施果斷。

三、監測網絡

建立起學校、政務處(值班室)、年級組(班主任)三級突發事件防控監測網絡和預警資訊報告體系。

華晶學校預防監測領導小組指揮長由校長任組長,主管教務工作的副校長任副指揮長,預防監測站設在校政務處(值班室)。

學校按照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按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

四、防控預警資訊報告體系

學校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發現或接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範圍內各種情況報告後,年級組(班主任)必須在半小時內報到政務處(值班室),學校必須在1小時內向縣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教育科技局報告。

預警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必須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名稱、性質、可能原因、波及範圍、發病人數及健康狀態、潛在威脅和已採取的措施,同時報告報告單位和聯繫人及通訊方式。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誘發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責任報告人應對上一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收到報告資訊進行確認。

五、突發事件預警分級

根據《保定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突發事件分爲三級預警。

六、防控措施

根據預警級別的不同,採取相應措施。

三級預警:

1、防控領導小組進入工作,主管領導主持日常工作,並隨時向領導班子彙報,進行必要的防護知識的宣傳。

2、學校實行部分門禁,進入校區實行驗證制度。

3、學校門口設立主要病症檢測制度。

4、加強環境衛生狀況檢查。

5、進行防護水平升級的人力、物力準備。

二級預警:

1、學校開始實行門禁制度。

2、住校學生一律不許出校門,走讀學生進校門要進行主要病症檢測。

3、建立學生疫情監控制度,實行學生每日健康登記制度。

4、教職工限制出入,嚴格控制與疫區之間的人員流動。

5、學校開始設定醫學觀察區,對外來人員進行一定時間的必要觀察。

6、每天定時在規定部位消毒。

7、校領導帶班,安排人員值班。

8、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準備狀態,相關物資、設施到位。

一級預警:

1、學校實行全封閉管理制度。除領導機構成員和必要後勤保障人員在搞好防護並經校長批准後可以外出,其他人員一律不許出入校門。

2、學校主要領導主持防控工作。

3、校領導24小時晝夜值班。

4、校領導至少1人實行保護性隔離,給所有在一線工作的人員配備防護藥品,實行嚴格防護。

5、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6、實行局部隔離,部分區域非學校主要領導任何人不能出入。

7、開始全方位的消毒,對重點區域進行嚴格消毒。

8、對出現疫情的班級停課。

9、與政府防疫部門、醫療機構保持熱線聯繫,確保病員的及時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資支援。

10、做好特殊時期的後勤保障工作。

七、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

華晶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教育局公共衛生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啓動應急預案,開展工作。

華晶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教務的副校長擔任,成員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

1、綜合協調辦公室: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對內對外的協調、聯絡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時、暢通的聯繫,做好各種突發事件的協調工作。指揮協調各組的應急工作。堅持向上級有關單位報送資訊。負責起草出臺的各種檔案。統一宣傳報道工作。

2、應急分隊: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協助領導深入學校組織學生的身體健康的監控,以及有關應急工作。

3、學生工作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等組成。負責各年級的聯絡工作,做好學生的安全穩定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總務處負責資金、物質保障和防護物品、藥品的供給。

5、教學保障組:教務處組成。負責調整教學計劃,組織應急時期的教學工作,維護教學秩序。

6、資訊情報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組成。負責監測資訊的收集、彙總、分析、上報、傳達、報告工作。

7、安全保衛組:由政務處(含體育組)和當時值班人員組成

八、調查與控制

1、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要及時通知本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所屬衛生監督機構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現場勘察並採取措施,確定危害程度,做出評價報告。

2、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組織力量,羣防羣控,協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做好疫情資訊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並向教職員工及學生宣傳有關衛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科學預防知識。

3、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時,學校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加強重點單位、重點人羣、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4、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和完善緊急應對機制,嚴格落實防範措施。

5、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將依據有關法律依法處置。

6、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