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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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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爲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小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範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

小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

爲了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地學習與生活,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後勤工作的管理和規範,防範飯堂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與影響,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和有關部門要求、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定:

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孫高君

副組長:葉楓、龔建蘭

組員:丁春華、張冬林、張開明、周文浩、曹國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各班主任、事發當日值日教師及午餐管理人員。

2、機構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街道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並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係,具體負責人員調度,組織後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預防工作,並組織人員對學校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爲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爲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兼職安全員爲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學校對照配備標準,逐步落實食品衛生設施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在食品供應過程中或學生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後,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第一時間內通知所有學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範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師在發現學生就餐後有類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後,及時報告衛生室,由衛生保健教師初步檢查確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症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的師生。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校進行緊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現象的學生緊急集中校醫室進行臨時處理,如中毒學生較多,情況緊急,打120進行送院急救,啓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

c、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d、收集相關病情資訊,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3、學校主管領導立即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門報告,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醫負責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爲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學生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向新聞部門解釋工作;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衛生室要深入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爲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爲進行嚴肅追究。

小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2

爲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種隱患,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安定,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頒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實施辦法》,將預防工作納入科學化、規範化管理軌道。學校中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學校的發生和發展。

二、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相互協同;預防爲主,常抓不懈;反應迅速,措施果斷。

三、監測網絡

建立起學校、政務處(值班室)、年級組(班主任)三級突發事件防控監測網絡和預警資訊報告體系。

華晶學校預防監測領導小組指揮長由校長任組長,主管教務工作的副校長任副指揮長,預防監測站設在校政務處(值班室)。

學校按照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按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

四、防控預警資訊報告體系

學校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發現或接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範圍內各種情況報告後,年級組(班主任)必須在半小時內報到政務處(值班室),學校必須在1小時內向縣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教育科技局報告。

預警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必須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名稱、性質、可能原因、波及範圍、發病人數及健康狀態、潛在威脅和已採取的措施,同時報告報告單位和聯繫人及通訊方式。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誘發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責任報告人應對上一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收到報告資訊進行確認。

五、突發事件預警分級

根據《保定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突發事件分爲三級預警。

六、防控措施

根據預警級別的不同,採取相應措施。

三級預警:

1、防控領導小組進入工作,主管領導主持日常工作,並隨時向領導班子彙報,進行必要的防護知識的宣傳。

2、學校實行部分門禁,進入校區實行驗證制度。

3、學校門口設立主要病症檢測制度。

4、加強環境衛生狀況檢查。

5、進行防護水平升級的人力、物力準備。

二級預警:

1、學校開始實行門禁制度。

2、住校學生一律不許出校門,走讀學生進校門要進行主要病症檢測。

3、建立學生疫情監控制度,實行學生每日健康登記制度。

4、教職工限制出入,嚴格控制與疫區之間的人員流動。

5、學校開始設定醫學觀察區,對外來人員進行一定時間的必要觀察。

6、每天定時在規定部位消毒。

7、校領導帶班,安排人員值班。

8、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準備狀態,相關物資、設施到位。

一級預警:

1、學校實行全封閉管理制度。除領導機構成員和必要後勤保障人員在搞好防護並經校長批准後可以外出,其他人員一律不許出入校門。

2、學校主要領導主持防控工作。

3、校領導24小時晝夜值班。

4、校領導至少1人實行保護性隔離,給所有在一線工作的人員配備防護藥品,實行嚴格防護。

5、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6、實行局部隔離,部分區域非學校主要領導任何人不能出入。

7、開始全方位的消毒,對重點區域進行嚴格消毒。

8、對出現疫情的班級停課。

9、與政府防疫部門、醫療機構保持熱線聯繫,確保病員的及時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資支援。

10、做好特殊時期的後勤保障工作。

七、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

華晶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教育局公共衛生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啓動應急預案,開展工作。

華晶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教務的副校長擔任,成員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

1、綜合協調辦公室: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對內對外的協調、聯絡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時、暢通的聯繫,做好各種突發事件的協調工作。指揮協調各組的應急工作。堅持向上級有關單位報送資訊。負責起草出臺的各種檔案。統一宣傳報道工作。

2、應急分隊: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協助領導深入學校組織學生的身體健康的監控,以及有關應急工作。

3、學生工作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等組成。負責各年級的聯絡工作,做好學生的安全穩定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總務處負責資金、物質保障和防護物品、藥品的供給。

5、教學保障組:教務處組成。負責調整教學計劃,組織應急時期的教學工作,維護教學秩序。

6、資訊情報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組成。負責監測資訊的收集、彙總、分析、上報、傳達、報告工作。

7、安全保衛組:由政務處(含體育組)和當時值班人員組成。

八、調查與控制

1、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要及時通知本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所屬衛生監督機構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現場勘察並採取措施,確定危害程度,做出評價報告。

2、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組織力量,羣防羣控,協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做好疫情資訊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並向教職員工及學生宣傳有關衛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科學預防知識。

3、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時,學校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加強重點單位、重點人羣、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4、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和完善緊急應對機制,嚴格落實防範措施。

5、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將依據有關法律依法處置。

6、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小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3

爲了提高學校預防、控制學生食物中毒、重大傳染病流行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市教育局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並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學校師生健康嚴重損害的事件。以學生食物中毒、重大傳染病爲重要內容,包括髮生在學校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學校所在地發生的可能對學校師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

(1)學校發生的肺鼠疫、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新傳染病以及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等,達到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2)學校實驗室儲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種等丟失。

(3)發生在學校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員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亂等傳染病病例或血吸蟲急感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3)學校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涉及範圍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5)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縣(市)以外的學校。

(6)因預防接種或羣體性預防服藥造成人員死亡。

(7)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發生在學校的,經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亂等傳染病例及血吸蟲急感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3)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疫情侷限在縣(市)域內的學校,發病人數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4)在本縣(市)域內學校發現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發生在學校的,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的羣體性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6)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員人數10—5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但死亡人數5人以下。

(7)發生在學校的、經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腺鼠疫、霍亂病例或血吸蟲急感病例、發病人以及疫情涉及範圍達到縣(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3)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10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4)發生在學校的,經縣(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及時控制。學校廣泛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知識,提高師生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領導機構,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組織、指揮、協調、落實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機構要形成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病例,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工作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組,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

(1)辦公室

主任:z

成員:z

職責:統一部署、協調學校各部門履行職責,收集上報傳染病等疫情與突發事件變化情況,及時處置應急事件發生過程中的偶發事件。

(2)疫情監控組

組長:z

成員:z

職責:負責食物中毒、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監控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動態,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校園環境整治。

(3)食品安全監督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職責:按規定把住食品的採購、儲藏、加工出售等關口,確保食品安全;加強後勤設施建設,改善衛生條件,保證教室、寢室、食堂、廁所等公共場所清潔衛生及重點部位消毒工作;對後勤服務人員進行食品衛生安全教育。

(4)督辦組

組長:z

成員:z

職責:督辦學校落實門衛制度、來訪制度、憑證出入制度、晨檢制度、生病缺課登記制度、疫情報告制度、定期消毒制度,督促學校食品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