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學習教育>畢業論文>

淺談國民待遇

學問君 人氣:2.67W

淺談國民待遇
   (一)國際投資待遇
國民待遇屬於國際投資待遇中的一部分,要探討國民待遇的相關問題,必須先對其所屬的整體即國際投資待遇進行一定的闡述。
國際投資待遇問題即通常所說的外國投資待遇問題,由於其不僅直接關涉到國際投資者的權利義務問題,同時也是投資東道國和投資母國的利益焦點所在,因此導致其成爲國際投資領域最爲重要而又敏感且爭議很多的法律問題之一。在國際投資領域內,外國投資者的法律地位是由國際投資者的待遇標準和國際投資保護制度兩個方面共同構成的。外國投資者待遇標準是從積極角度設定投資者的權利義務,國際投資保護制度是從消極角度防範投資者的權利不受非法侵犯及受到侵犯時有可供尋求的相關法律救濟措施。[1]
   在整個國際投資待遇標準體系中,作爲國際法上的兩項傳統待遇標準,國民待遇標準與最惠國待遇標準在確定國際投資者的法律地位、界定國際投資者的權利義務方面起着核心作用。[2]與最惠國待遇一樣,國民待遇標準作爲一項相對待遇標準,其法律價值和意義是透過參照機制實現的。國民待遇的法律價值和意義不僅在於防止歧視待遇,同時還意味着適用於本國投資者的所有法律都將適用於外國投資者。國民待遇標準在性質上屬於法律標準,而法律標準本身並不包括明確而又具體的規定。它只是規定了法律適用的主體和一般性條款,確切內容有待於具體實施時再予以確定。國民待遇標準要求適用與本國國民同樣的規則,規則的內容沒有具體限定,只一般性地規定參考適用本國國民的規則。
   (二)外資國民待遇的適用階段
在國際投資中,根據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的研究,將國民待遇標準分爲兩個階段:一是准入前國民待遇;二是准入後國民待遇,筆者將外資進入東道國分爲外資准入階段與外資運營階段。所以國民待遇也可分爲外資准入階段國民待遇與外資運營階段國民待遇。一般情況下,國民待遇大都指外資在運營階段時所享有的國民待遇。目前各國對國民待遇是否適用於外資准入階段存在很大分歧。
    1.外資運營階段國民待遇
一般情況下,國民待遇要考慮的僅僅是外商投資進入東道國後在運營階段的投資待遇問題。國民待遇標準一般要求一方締約者在其領土內給予另一締約方的投資者和他們的投資的待遇應不低於在相似條件下其提供給本國投資者和他們的投資的待遇。通常以上規定會涉及到外資國民待遇原則的使用條件即同類規則運用的問題。這是國民待遇在適用過程中值得注意的一個重要問題。由於國民待遇是一種相對標準,其最大的特點在於參照性,即外資所享有的'待遇應在條款規定的事項範圍內及以東道國給予本國投資者的待遇作爲參照標準而確定。在確定以何種標準來判斷內外待遇相同時,涉及到同類規則的引用。實踐中,對“同類”的解釋往往比較模糊,國際投資立法中對同類規則的表述一般有兩種:一是相同或一樣得情況;二是相似或類似情況。由於爭議較大,所以經合組織曾試圖做出統一解釋,它提出了“兩個企業是否在同一部門、東道國在特定領域內政策的影響、採取有關政策的動機”等因素作爲參考。[1]
2.外資准入階段國民待遇
外資准入是指一國允許外國投資進入的自由程度,包括允許接受何種投資、投資的領域、投資准入的條件以及對外國投資的審批等內容。東道國往往從本國利益出發,在外資准入上設有許多限制。通常國家會將外資進入的領域分爲禁止、限制、允許、鼓勵等領域。國家對外資的准入有所保留,主要是因爲“任何國家在引進外資時,都必須考慮本國關鍵性經濟部門的保護和發展問題,必須權衡外資競爭力對本國經濟和企業發展的影響,沒有也不可能無條件地實行國民待遇,無論發達國家或發展中國家概莫例外。”[2] 對於外資准入階段實行國民待遇,是少數國家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適用的,這一問題筆者將在後文着重探討。
 

淺談國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