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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法學專業開展雙語教學的思考的研究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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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學教育中實施雙語教育是我國教育發展改革的必然趨勢。地方高校在法學教育中實施雙語教學是培養複合型人才、滿足社會需求、提高高等教育教學需求的重要途徑。在“雙語教學”熱潮中,法學雙語教學在價值目標、師資、教材、教學模式等方面仍存在不少問題。我們應結合教學實踐與相關研究,探索適合地方高校法學專業雙語教學之路。

地方高校法學專業開展雙語教學的思考的研究分析論文

法學雙語教學是中國教育的一種趨勢,國內許多法學專業院校和綜合性大學都已開設了一門或數門法學雙語教學類課程。自2007年教育部啓動雙語教學示範課程項目以來,已有22門法學課程入選其中。法學專業雙語教學怎樣獲得預期的教學效果,怎樣在課題教學中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是法學教育工作者應該思考的問題,值得我們不斷研究和探索。

一、法學雙語教學的內涵

什麼是法學雙語教學?其教學目的何在?要理清法學雙語教學的含義,首先要弄清雙語教學的概念。通常來說,雙語教學指的是在教學中使用母語以外的第二語言或外語(在我國主要指英語)來講授教學內容的教學。從中不難看出,法學雙語教學是在兩種語言的背景下完成的法學教學。在雙語學習的過程中,學生一方面可以掌握法律的基本概念與原理,另一方面,作爲其副產品,可以提高法學專業外語的聽、說、讀、寫、譯的能力。

綜上,筆者借鑑教育部《雙語教學示範課程建設項目評審指標體系》中關於雙語教學的相關定義,將法學雙語教學界定爲:將一種外國語言(主要是英語)直接應用於法學類課程教學,並使外語與法學知識和技能同步獲取的一種教學模式。該教學模式的最終目的是培養學生使用外語從事國際法律事務工作的能力,以適應我國對外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具體而言,其一,法學雙語教學所使用的語言是母語外的另一種語言,並非是必須要同時採用兩種語言進行。現階段同時使用母語和外語進行教學的法學雙語實踐,並不是法學雙語教學的.本意,而只是目前受師資水平和學生外語水平所限。其二,法學雙語教學的本質是法學學科教學,而非語言類課程教學。在教學模式設計和實施的過程中,我們需將法學雙語教學與英語教學區別開來。其三,我國法學院校和綜合性大學法學雙語教學的目標可以劃分爲兩個:專業目標、語言目標。其中,專業目標是指完成法學學科的專業教學;語言目標是指將外語作爲專業學習的主要語言,從而提高學生的外語應用水平,使學生能夠在境外使用外語作爲法律工作語言。

二、地方高校法學雙語教學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許多地方高校的法學院相繼開設了雙語課程,法學院的雙語教學確實受到了各界的關注。對於學生來說,雙語教學的開設使法科學生在掌握國內法律體系、熟悉專業知識的前提下,系統地瞭解西方發達國家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並能提高外語水平,有益於他們找更好的工作,能夠飛得更高。自從我國加入WTO以後,經濟、社會的發展對法科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更好的掌握本專業的知識同時,還需掌握一門外語,特別是英語。只有“法律+外語”的複合型人才才能滿足社會的需求。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在地方高校推動自身教育改革的同時,也在爲社會培養着急需的複合型法律人才,這是一種“雙贏”的局面。然而,在法學雙語教學相繼開設的同時,一些問題也開始凸現出來,主要表現在:

1、教學師資力量嚴重缺乏

法學雙語教師不僅要精通法學學科內容,還必須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目前地方高校能說英語的教師並不少見,但用英語講授法律專業課的教師則非常稀缺。外語學院教師上法學雙語教學往往存在許多問題,如專業知識面狹窄、案例分析不深刻;而法學專業的老師教授法學雙語課程,又會出現口語表達不流暢、學生不能聽懂等問題。而我國目前地方高校開設法學專業的院校有四百餘所,開展法學雙語教學非常困難。

2、學生學習興趣不高

學生要上好法學專業雙語課程,要求自身有較好的英語基礎。而學生在接受法學雙語教學的能力方面,一直有以下幾大困難:其一,法學英語的晦澀難懂。英美法中存在大量法語和拉丁語詞彙,學生在課程中很難理解這些枯燥的拉丁語詞彙。其二,“啞巴英語”現象嚴重。由於我國的外語教育模式還是應試教育,相當一部分學生雖然考分不低,甚至透過了國家英語四級乃至六級考試,學到的卻只是“啞巴英語”,無法使用英語進行有效的日常交流。其三,英語水平相差太大。大多數學生雖然願意接受雙語教學,但由於個體英語水平存在差距,班與班存在差距,學校內部不同年級存在差距,各地方高校的生源存在差距,學生的接受情況參差不齊。

3、雙語教材較少

目前,在法學專業雙語教學中,大多數地方高校選用英文原版教材。原版教材相對較難,內容完全按外國人的思維邏輯編寫,普遍缺乏對中國問題的系統論述,並且價格高昂。而我國專業人士所編的爲數不多的法學雙語教材也存在諸多問題,比如編排思路上針對性不強,不能系統講授專業知識;有些內容存在偏差,涉及外國法律內容多而涉及中國法律偏少;有的只是對已出版中文教材的簡單翻譯,語言使用不地道,不少關鍵的內容和概念被誤譯;還有的過於簡單,學生學起來覺得非常枯燥。

4、法學雙語教學工作評價體系缺乏

目前我國開展法學雙語教學活動的各大地方高校對於雙語課程的要求並不盡相同,各地方高校關於法學雙語教學課程的評價標準也各不一樣,因而造成教學質量不統一、教學管理上的混亂,最終也影響了地方高校雙語教學水平的提高。

三、解決地方高校法學雙語教學問題的對策

首先,地方高校應培養法學雙語教學優秀師資力量。目前,地方高校法學雙語教師的來源大致有兩個:一個是外語教師,另一個是具有外語背景的法學專業教師。外語教師具有語言功底紮實、聽說讀寫能力強的優勢。但不可否認的是,其專業知識較爲欠缺。法學雙語教學有其自身的特點,其中介紹和傳播西方法律制度、法律原則和法律文化成爲其不可迴避的一個部分。這就要求教師自身要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熟悉西方國家的法律體系和法律文化,這對於外語教師來說存在困難,而且掌握相關的知識也不是短時間內能達成的,還需要法律精神進行長期潛移默化的作用。現階段,最理想的教師來源是具有外語背景的法學專業教師。他們不僅具有語言的優勢而且掌握着法學專業知識。因此,就我國目前狀況而言,這一部分人應當成爲法學雙語教學的主力軍。

其次,地方高校應組織雙語教師團隊編寫適合中國法學雙語課堂使用的教材。目前,國內法學雙語教材的編著還沒有完全形成一個系統,各高校對於法學雙語課程應採用什麼樣的教材,意見並不統一。作爲教師,在使用原版教材時,還要注意要有取有舍。原版教材講授與我國傳統講授方式有所不同,分析法律問題以及闡釋法學原理的路徑也有很大差異。這就需要我們取其精華、棄其糟粕,對教材加以處理,實現教學資源的本土化移植。事實上,原版教材中有許多是值得我們借鑑的。如從經典案例中引出一個具體問題,讓學生帶着問題認識法學原理,最終擁有運用法學原理、法律條文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等。

最後,改變原有的教學方式,實施“人性化”教學。在以往的法學雙語教學中,絕大多數教師形成了“填鴨式”的教學方式。這種方式限制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教學效果不顯著。我們應改變原有的教學方式,增加課堂上師生之間的互動,實施“人性化”教學。在教學過程中,我們可以主要採取純英文教學方式,這是對專業學生英語能力的強化訓練和全面提升,讓學生真正感受英文環境,對教師和學生的要求也非常嚴格。在經過多階段的雙語教學後,學生的專業英文使用能力已經有了較大提高。

綜上所述,法學雙語教學的實施涉及許多問題。對於法學教育工作者來說,我們必須對這些問題做出理性的思考,並認真研究對策。只有這樣,我們在教學中才能真正發揮雙語教學的優勢,獲得良好的教學效果,達到雙語教學的目的,同時推動法學雙語教學的順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