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學習教育>畢業論文>

論楷書繁體簡化來源再梳理

學問君 人氣:3.07W

摘 要:文章立足於1986年出版的《簡化字總表》中的表一350個簡化字、表二132個簡化字,將482個簡化字與其相對應的503個繁體字,按照簡化的方法進行歸納、統計,以期說明楷書繁體簡化的來源。

論楷書繁體簡化來源再梳理

關鍵詞:楷書;繁體字;簡化;方法;分類;

一、引言

“漢字進入楷書階段以後,字形還在繼續簡化,字型就沒有大的變化了。”[1]漢字發展到楷書,漢字的形體簡化似乎已經到了終極階段。但是文字是交流交際的工具,應該越簡便越好。在字型不可簡便的情況下,人們便想到形體本身的筆畫省減,漢字的筆畫簡化就成了漢字求簡便的最重要方式。雖然楷書之前就出現過筆畫的簡化,但中國50年代的有組織、成規模的漢字簡化還是有史以來的第一次。

二、楷書由繁而簡的原則和方法

凡是使用漢字的國家和地區,在進行漢字簡化時,都必須確立一定的原則和方法。中國50年代的漢字簡化,總原則是“約定俗成,穩步前進”,就是在過去漢字簡化的基礎上進行簡化。長期在羣衆中流行的、已經社會化了的簡體字,只作必要的修改和補充;簡體字的選定以最常用的字爲限,不是每一個繁難的字都簡化;所需要簡化的字分期分批進行,不一次解決,也不一次推行。這樣做既符合社會需要,又有羣衆基礎;既便利初學者的學習,又照顧已識字的人的習慣,有利於簡化字的順利推行。

這個時期中國漢字簡化的方法,可以歸納出以下幾種主要方法。

1.保留原字輪廓。如:“慮”作“慮”,“蓋”作“蓋”等。

2.保留原字的特徵部分。如:“聲”作“聲”,“開”作“開”等。

3.改換形聲字較複雜的聲符或形符。如:“殲”作“殲”,“劇”作“劇”等。

4.改非形聲字爲形聲字。如:“態”作“態”,“郵”作“郵”等。

5.同音代替。如:“醜”作“醜”,“裏”作“裏”等。

6.草書楷化。如:“東”作“東”,“書”作“書”等。

7.改複雜偏旁爲簡單的象徵符號。如:“僅”作“僅”,“興”作“興”等。

8.新造會意字。如:“塵”作“塵”,“寶”作“寶”等。

9.符號代替。如:“義”作“義”,“頭”作“頭”等。

10.借用古字。如:“雲”作“雲”,“從”作“從”等。

這些漢字簡化的原則和方法不是憑空想出來的,而是在研究、總結前人簡化漢字的做法和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來的。有些方法可以追溯到原始記事方法,比如“保留原字的特徵部分”(也可以說是“以部分代全體”)。在原始的記事方法中就有用動物的頭或尾代表整個動物的,最早的時候畫一頭牛表示一頭牛、畫一頭羊表示一頭羊,到甲骨文中畫一牛頭表示牛、畫一羊頭表示羊。另外,後來的假借字,其實就是“同音替代”的一種。1922年,錢玄同在國語籌備委員會提出《簡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他客觀地分析了簡體字的構成,並且提出了簡體字的八種產生方式:一是全體刪減,粗具輪廓;二是採用草書;三是僅寫原字的一部分;四是原字一部分用很簡單的幾畫替代;五是採用古體;六是音符改少筆畫;七是別造簡字;八是假借他字。前人簡化漢字的原則和方法都被現在所吸收了,只不過現在的原則和方法比過去略爲完善一些罷了。

三、簡化字的來源分類

簡化字是在歷代的“簡體字”的基礎上形成的。“簡體字”是和“繁體字”相對應的,它們從有漢字以來就有了。簡體字由來已久,新中國成立以後的漢字簡化,主要不是新造簡體字,而是儘量採用已經流行的簡體字。具體做法是在過去漢字簡化的基礎上進行簡化,首先整理研究和肯定在羣衆中長期而廣泛流行的、已經社會化的簡體字。因此《漢字簡化方案》中的簡化字是具有廣泛的社會用字基礎的。

本部分將《簡化字總表》(1986年版)中的第一表的350個不作簡化偏旁使用的簡化字(其相對應的繁體字共365個)和第二表中的132個可作簡化偏旁用的簡化字(其相對應的繁體字共138個),按照簡化的方法進行歸納、統計。應當說明的是:第一,關於簡化方法的分類,目前大家頗不一致。分類各異,是因爲角度不同。有人着眼於來源(分爲採用古體字、新造字等),有人着眼於形體(分爲省形、改形、同音代替等),有人兼顧來源和形體兩個方面。筆者的.分析、歸納、統計是兼顧來源和形體兩個方面的。第二,各種簡化方法不是“井水不犯河水”的,簡化字的歸類不能絕對化。例如:“雲”可以看作省去原字的一部分,也可以說是採用古體字(“雲”古作“雲”)。在文中筆者若將其歸入“省去原字的一部分”,將不在“採用古體字”中作重複歸納。同類例子將不多作說明。

現將482個簡化字(其相對應的繁體字共503個)的來源做一個歸納說明。

1.省去原字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有些字是由好幾個部件(偏旁)組成的,從原字中抽取部分形體去代替整體,這些字就化繁爲簡了,所以也可以說是“以部分代替整體”。

用這種辦法簡化的漢字有標(標)纏(纏)廠(廠)等共74個,佔14.7%。

這種方法古已有之。上文已經說過,早期的文字,具有很強的圖畫性,不少字都近乎寫實,結構便容易造成繁複,極不利於書寫的方便快捷。人們便設法抓住對象的主要特徵,而將重複的或不重要的部分省去,從而達到了簡化的目的。這樣,對字義不會有多大的影響,書寫起來卻方便快捷多了。如:“郭”本義是外城,本象城牆上四亭相對,佔地太寬,不利方塊結構,省爲兩亭;“採”字以手摘樹上果實會意,省去果實爲。可見這種簡化的方式在甲骨文時代即已很普遍。金文中如省(易)爲,小篆作,是截取原字的一部分而成的;小篆的“灋”,隸書省爲“法”,也是截取原字的一部分而成的。到了楷書階段,文字的符號性更強了,簡化已不斤斤計較於形義的關聯,保留原字的特徵部分,省去其他筆畫,以簡化形體的做法就更爲普遍了,上述74個簡化字就是很好的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