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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衛生廳的選擇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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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衛生廳的選擇性執法
【摘要】河南省衛生廳對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立案調查和處罰主刀醫生的正當性基礎,實在經不起推敲。首先,河南省衛生廳把診斷疾病與診斷職業病混爲一談。其次,河南省衛生廳無視張海超在先已被多家權威醫院確診患塵肺但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並不認賬的事實,對事件的來龍往脈視而不見。第三,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和主刀醫生是初次接診,在行爲上並無違法之處,在主觀上並無違法的'故意或過失。更爲值得關注的是,河南省衛生廳所表現出來的選擇性執法,既無正當性基礎,更缺乏善意。選擇性執法已經摒棄了公平正義,更談不上執法邏輯,屬於玩弄權術。公權力部分在執法時的選擇性執法,在現實中已經成爲某種有目共睹的現象,這是導致人們對公權力部分執法不信任的根源之一。
  【關鍵詞】“開胸驗肺”事件評論;正當性基礎;診斷疾病與診斷職業病;選擇性執法;執法的自由裁量權
  【正文】
  據《河南商報》及其他媒體報道,8月13日,河南省衛生廳對終極診斷張海超“塵肺合併感染”的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給予通報批評,並立案調查,稱鄭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情況下,進行職業病診斷,違反了《職業病防治法》。另外,該醫院的一位主任醫師也是主刀醫生,因此被吊銷一年的執業資格。
  通報一出,***譁然,網友憤怒,紛紛予以口誅筆伐。有網友在《人民網—強國論壇—強國社區》發貼以爲,河南省衛生廳通報批評、立案調查的動機是:不處罰醫院會出現更多“張海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