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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述十九世紀與歷史比較語言學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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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初,語言學家認爲只有對語言進行歷史比較研究纔是科學。語言學進入歷史比較語言學階段,語言學家把語言看成是譜系體系,不僅提出了人類語言演變過程的假說,繪出世界語言譜系,而且創造出比較的研究方法。歷史比較語言學的興起才使語言學發展成一門獨立的科學。

淺述十九世紀與歷史比較語言學論文

1.基本理論觀點

(1)每種語言都有與其他語言不同的特點,這些特點可以透過比較而被認識。

(2)比較可以揭示某些具有共同來源的語言親屬關係,親屬語言組成語族和語系。

(3)親屬語言的不同之處只能用這些語言所經歷的歷史變化來解釋,這些不同之處正是每種語言的重要特點。

(4)語音要比其他語言要素變化的快,在同一種語系中,語音的變化是遵循嚴格的規律進行的;語言的基本要孫,如詞根,詞綴和詞的曲折變化,在幾千年間都保持穩固性。

(5)根據歷史比較所得的材料可以大體構擬始源語。任何一門學科的出現都有它的哲學背景和鄰近學科的影響。歷史比較語言學的誕生跟生物學中的達爾文進化論影響有聯繫。

2.初創期代表人物

拉斯克(,1787-1832)歷史語言學初創期是最具有影響力的語言學家,也是歷史語言學的創始人之一,他透過對語音對應關係的分析,論證了日耳曼語與希臘語、拉丁語和斯拉夫語有着親屬關係,同出於一個原始語。他認爲,比較研究最重要的是總體結構和語法上的統一性,而不應過於注重詞彙的統一性。“一種語言,不論與其他語言已混雜到何種程度,如果它與另一種語言有着共同的最重要、最具體、最不可缺少的詞彙(即語言的基礎部分),那麼它們就屬於同一個語支。如果兩種語言的詞彙中存在這種統一性,而且這種統一現象很多,從而可以制定出字母(即語音)變換的規則,這兩種語言之間就存在着根本的親屬關係,如果曲折變化和語言結構相互一致的話,便更是如此”。[1]

格里姆(m)(1785-1863),是日耳曼語言學的創始人,他在《德語史》中的一段話在今天讀起來仍然是意味深長的。他說:“有一種比骸骨、武器和墓穴更爲生動的東西可以證明民族的歷史,那就是他們的語言。”格里姆的偉大貢獻在於發現了早期印歐語到日耳曼語的塞音(和擦音)的演變規律,即“格里姆定律(Grimm's law)”[2]

維爾納(Karl Verner,1846-1896)的研究指出原始印歐語的清塞音p、t、k在古日耳曼語中確實演變爲f、θ、h,但只有位於詞首或重讀元音之後的p、t、k演變爲f、θ、h,而其他位置上的p、t、k演變爲b、d、g。這一演變規律被稱爲維爾納定律。

3.成熟期主要代表人物

3.1洪堡特主義代表人物

洪堡特( Humboldt,1767-1835)爲歷史比較語言學和語言類型奠定了哲學基礎,開創了普通語言學。他的名言是“語言是一種創造的能力,而不僅僅是一種產品”。他認爲,語言的本質特徵就是講話人具有的講話並理解話語的言語能力,而不是可以聽到、看到的話語和寫作的產物,更不是語言學家對語言進行分析後所得的詞彙和語法規則。語言作爲事物標誌和交際手段而起作用。

洪堡特繼承了海德(Herder,1744-1803)的觀點,更多的把語言學看做人文科學,他堅決反對把語言看作是某種機械的和靜止的東西,不是“活動的產物,而是一種活動”。另一方面,民族語言和民族精神密不可分,聲稱“一個民族的.語言就是他們的精神,一個民族的精神就是他們的語言”。此外,他還創建 了語言類型學分類法,把親緣關係上相近的語言與語言類型上相反的語言相對立,語言類型主要有:一個詞代表一個意思的叫孤立語;由數個詞構成複合詞,而且詞形和意義又都不改變的叫黏着語;用詞尾變化來表示語法關係的叫屈折語。

洪堡特開闢了語言研究的人文傳統,導致了20世紀以來的人類語言學、功能語言學等的誕生,其影響滲透到哲學、美學、文藝學等等。他詳細描寫了比較方法的操作過程,着重強調語言間親屬關係的證明不是結構上的相似,而是共有的、語音上有着類推關係的語法形式。洪堡特的語言學思想不僅直接影響了德國的斯坦達爾,還間接影響了奧地利的舒哈特,意大利的克羅齊等。[3]

3.2自然主義學派的代表

施萊歇爾(eicher,1821-1868),德國語言學家、自然主義學派的創始人,是19世紀中期歷史比較語言學最有代表性的人物。他的貢獻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關於語言親屬關係的理論、關於重建始源語的比較方法及關於對語言的分類。他認爲、語言的發展有自己的規律,跟生物進化的過程是一樣的。他採用生物學對植物的分類方法來研究語言的歷史親屬關係,並採用雙名法。他把當時存在的語言總結最後得出譜系樹形圖。[4]

4.新語法學派

19世紀最後25年是歷史比較語言學的新語法學派時期,歐洲語言學拜託了早期的語文學道路,把語言作爲獨立的對象研究,並有了自己的研究方法—歷史比較法。

新語法學派所強調的一點就是“類推作用有普遍性”。“類推作用”除了用來解釋語音的不規則對應,還用來解釋形態結構劃一的變化。新語法學派的“類推作用”理論對形態的歷史演變作出瞭解釋。“在活的語言發展過程中所看到的形態因類推而劃一的現象,詞幹重新分解和簡化的現象,原有獨立詞彙單位的語法化(以後轉變爲構詞法附加成分和變詞法附加成分)的真實情況,語音現象和形態現象互相作用的情況等等—所有這些都大大地擴展了歷史語言學家的眼界,使他們有可能更好、更充分地闡明較遠的過去的事實。

新語法學派推進了歷史比較語言學,爲結構主義歷史語言學的誕生準備了條件。[5]

5.對歷史語言學的總體評價

19世紀末,語言學的發展是同否定施萊歇爾的生物主義和保羅的唯心主義連在一起的,強調語言的系統性及語言學的相對獨立性,併力圖確定語言體系的實質,建立語言學學科都 分類,歷史比較語言學的一些根本原則便已受到了懷疑。歷史比較語法的研究方法先是受到新語法學派,後又受到結構主義學派的衝擊。

歷史比較語法研究方法的優點是實用性強,善於吸收外來語文的長處。主要弊病是它依靠歷史比較搞重建而不過問“比較”的實質,僅僅停留在橫向對比上而缺乏歷史發展的縱向顯示。梅耶也不得不承認,比較語法的方法所提供的不是古代口頭歐語的“重建”,而是歷史上有文獻記錄的那些語言之間的一種有定的對應系統(語言橫向比較)。傳統語言學的研究方法通常以具體性(concreteness)和特殊性(specialness)爲標誌,而結構語言學則是以抽象性(abstraction)和概括性(generality)爲特徵。傳統語言學卻生硬地用拉丁語的範疇來分析現代歐洲的各種語言,分析內容完全無視表達這一平面,這就使其研究難免有教條主義,而結構主義則強調從“表達”和“內容”兩個平面的相互作用出發,去尋找語言的內在功能。

【參考文獻】

[1]劉潤清.西方語言學流派,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1.

[2]徐志民.歐美語言學簡史:80-95.

[3]王福祥,吳漢櫻.語言學歷史·理論·方法,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8.

[4]吳安其.歷史語言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12.

[5]A.B.捷斯尼切卡婭.印歐語親屬關係研究中的問題: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