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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學批評話語與中國現代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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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學批評話語與中國現代文學
文學在“推倒”舊文學和傳統文化的基礎上誕生,其所選擇和運用的批評話語不可能歸屬於中國傳統話語系統。然而,一陣風潮也不可能使中國文界盡得西方文化和文學某些概念之精髓,中國新文學界之於西方文學理論批評話語,在內涵的把握上難免帶有想象的性質,在具體運用上也體現着自以爲不言自明的自明性特徵。這從幾十年來對“爲人生的”、“爲藝術的藝術”觀念的接受及其相互關係的理解上便能清楚地看出這一點。

一 想象性闡解

對於“爲人生的藝術”和“爲藝術的藝術”這兩個西方文學觀念命題,中國文學界可以說是耳熟能詳。不過,縱觀這麼長時間的譯述和討論,一個不爭的事實已經被凸現出來:中國新文學家除了對“爲藝術的藝術”觀有過較爲明確和較爲詳盡的介紹與談論而外,對另一個重要命題“爲人生的藝術”的闡論一向都是語焉不詳;既說不清這一命題的具體內涵,也摸不透這一命題的主要倡導者和主張者是些什麼人。但這並不新潮社、文學會等作家團體將這一概念挪借來作爲自己的旗幟。一種不明就裏的概念把握當然不妨作爲一種觀念的標榜,即在尚未澄清其“所指”的前提下發揮其各種“能指”意義;可中國新文學界依據對“爲人生的藝術”概念的這樣一種粗疏的把握,就動輒搬出引經據典的架勢談論西歐文學史上所謂曠日持久的人生派與藝術派之爭,應該說屬於“煞有介事”的想象。
“爲藝術的藝術”確實是來源於19世紀一批文學藝術家的倡導和鼓吹。法國文學家戈蒂耶明確地提出過“爲藝術的藝術”,更多叛逆精神的波德萊爾提出了“詩的目的不是‘真理’,而只是它自己” ① 的見解,這一見解爲英國批評家布拉德雷“爲詩而詩”的觀念所印證,更受到從精神到行爲都趨向於反叛的王爾德的積極響應。這一派的文學觀雖然在現代中國基本處於被排斥的地位,但還是得到了比較系統的介紹,甚至在諸如創造社、彌灑社、淺草社、沉鍾社等文學社團那裏,還得到了一定程度、一定時段的標榜 ② 。但就“爲人生的藝術”這一更加普遍更加穩妥的文學觀而言,其來路既不那麼清晰,其內涵也被中國新文學家當作一種無須闡論的自明性命題加以模糊運用,以至於外延漫漶,到無所不包的地步。
正如沈雁冰在《文學與人生》一文中所表示的,中國新文學家只是模糊地知道,“西洋研究文學者有一句最普通的標語:是‘文學是人生的反映(Re-flection)’” ③ ,至於這句“標語”的主倡者是誰,則無人能夠明確。按照沈雁冰當時的一些見解,這種“爲人生的藝術”觀似乎出自於托爾斯泰:“我自然不贊成托爾斯泰所主張的極端的‘人生的藝術’……” ④ 周作人最先聯想到的文學家似乎是莫泊桑,他認爲“爲人生的文學”就是“人的文學”,是“用這人道主義爲本,對於人生諸,加以記錄研究的文字”,例如莫泊桑的《人生》之類 ⑤ 。當時又有人以爲可以追朔到福樓拜,這就是表示堅信“文學是表現人生的”觀點的李開中,他舉例說“偉大的文學家”都注意考察人生,福樓拜“常教他的學生去實地考查車伕生活然後用文字把他描寫出來” ⑥ 。樊仲雲翻譯的廚川白村的觀點,則認爲20世紀當代法國的寫實主義是“人生派”,羅曼羅蘭“是一個法國人生派最顯著的人物” ⑦ 。魯迅則認爲,俄國19世紀後期的文學,即“從尼古拉斯二世時候以來”的俄羅斯文學,就是“爲人生”的,代表人物則有陀思妥耶夫斯基、屠格涅夫等 ⑧ 。
或許西方文學史上確實存在過“爲人生的藝術”與“爲藝術的藝術” ⑨ 兩兩對舉的理論現象,直至今天,特別是在美術和詩歌領域裏,國外的理論界仍在用這兩個概念來概括文學藝術中的相關理論問題,認爲“‘爲人生的藝術’和‘爲藝術的藝術’是長期以來不斷重提卻難以解決的問題” ⑩ ;在有些理論家看來,這些有了相當長時間和理論積累的命題具備了相當經典的性質,故而用“AFLS”這樣的帶有約定俗成色彩的縮略語代替“爲人生的藝術”(art for-life’s sake)概念11 。沈雁冰當年也曾把這兩個概念只是當作“問題”,在《新文學研究者的責任與努力》一文中說:“雖則現在對於‘藝術爲藝術呢,藝術爲人生’的問題尚沒有完全解決,然而以文學爲純藝術的藝術我們應是不承認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