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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傳》對中國古典美學思想的影響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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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傳》是一部古代哲學理論着作,是解說《易經》的論文集。《易傳》的主要思想是以陰陽爲主立論。當時的哲學家認爲自然界的所有事物都有相反屬性,借鑑了《易經》的主導思想,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以一陰一陽爲主要思想的哲學體系,這個體系包含的豐富的美學思想構成了中國古代美學思想的重要部分,並對中國古典美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具體影響表現爲以下幾個方面:

《易傳》對中國古典美學思想的影響論文

一、突出了“象”的範疇。

老子認爲美不是最重要的範疇,而是“道”“氣”“象”這三個相聯結的範疇。在《老子》一書中,“氣”“象”與“道”是緊密相連的,老子認爲萬物都有道和氣,所以萬物都有自己的形象,它們也不能離開道和氣。此時,老子的“象”的範疇還不具有明確的審美意味。《易傳》(主要是《繫辭》)對“象”進行了具體的界定,用“象”這個範疇概括整部《易經》,從而把“象”提到了十分突出的地位。《易傳·繫辭》雲:“《易》者像也,象也者像也。”認爲整個《易經》都是“象”,即都是以形象表明義理,《易傳》將象進一步明確化、規定化。此時《易傳》的“象”更接近審美形象,更有美學意味。

因爲“象”和藝術形象都反映了宇宙萬物的形象,可以表達社會生活的內容,但也有差別。“象”是基於圖像說明內涵,藝術形象是用來表達感情。因爲“象”和審美形象有關,《易》的審美形象致使很多思想家、藝術家思考藝術創作的規律。

二、《易傳》對“象”作了兩個初步的規定,即“立象以盡意”與“觀物取象”.

《易傳·繫辭》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指出人如果只按照邏輯和概念理解字面意義,根本不能充分理解語句的深層意義。每個人的生活環境、受教育程度和社會經歷不同,對事物的理解也不一樣,人的思想是範疇複雜的,俗話說的.“只可意會,不可言傳”,就是指用語言無法詳盡描述意義。但是《易傳·繫辭》又指出“象”是可以理解和充分傳達的。如,可以藉助於形象的事物傳達聖人的思想,形象可以將“言不盡意”的“意”表現得十分充分。

如果把“言”和“象”分開看,再結合“象”和“意”的關聯對比,就是把人的情感、萬物的形象和文明社會的思想聯繫起來,提出“象”對於表達“意”有着“言”所不能及的特殊功能。後來的“賦”“比”“興”的範疇又進一步對“象”“意”之間互相引發、結合的三種不同的關係作了概括。由此可見,“意象”這一美學範疇最早發源於《易傳》中“立象以盡意”這一命題。

《易傳·繫辭》中又提出了“觀物取象”的命題,這個命題主要概括了三個含義:

第一,“觀物取象”主要解釋了“象”的根源。如晉卦,“晉”爲晉升、上升的意思,是由太陽從東方大地上升起、篝火從野地上升起等物象形成的。第二,“觀物取象”說明“象”是在一個不斷認識的過程中產生的,同時是在不斷認識的過程中不斷創造的一個過程。“觀”的直接意思是觀察,“取”就是在“觀”的基礎上利用原有的意義進行創新,兩者都是圍繞“象”展開的。第三,“觀物取象”主要說明了人在觀察事物的過程中產生的想法,如,《易傳·繫辭》描述了人躺着觀看天空,側着身體觀看地面,在將天空的飛鳥和地上的蟲獸進行對比的時候,應該觀察整體,這樣纔可以把天地萬物結合在一起並論。這個藝術創造法強調再現,而突出模仿的中國象形文字也是以此爲主要造字方法的。這一點可以有力駁斥學術界存在的一種不正確的看法,即認爲中西美學差異之處在於西方重寫實與再現、中國重寫意與表現。

三、《易傳》中的辯證法對中國古典美學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首先,《易傳》中陰陽相融的思想建立了中國古典美學中美的兩種類型:壯美和優美。清代桐城學派理論家姚鼐曾討論男子氣概和女性氣質的美,二者不能“偏斜”,這是中國古典美學的一個重要觀點。其次,《易傳》的思想奠定了中國古典美學的藝術發展軌跡。《易傳》不是強調萬物變化,主要強調“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宇宙的變化規律和“天下之本”相關聯,強調“通其變遂成天下之文”.後來王充、葛洪、劉勰、葉燮、石濤、鄭板橋、袁枚等人都主張這種美的發展觀。最後,《易傳》“知幾其神”的藝術思想在中國古典美學中構成了一個審美標準化的概念。《易傳》在講宇宙萬物發展變化的時候,提出了“神”這個概念。《易傳·繫辭》雲:“陰陽不測之謂神。”《易傳·說卦》又把“神”的概念和“妙”的概念聯繫起來:“神也者,妙萬物而爲言者也。”這裏要指出的是,《易傳》的“妙”與老子提出的“妙”是有差異的。《易傳》的“妙”指世界萬物的極端微妙的變化與規律的把握;老子的“妙”則是體現“道”的無規律性和無限性,是通向整個宇宙的本體與生命。而莊子講的“神”則是指把握規律後獲得的一種創造的自由。經過莊子的發展,“神”的概念從一個一般的哲學概念轉化成爲一個美學概念,從而對審美和藝術領域產生了直接影響。

四、中國古典美學在《易傳》的思想下強調統一的觀念。

《易傳·文言》提出“修辭立其誠”,指出文辭必然要表現作者的思想感情和道德品質。藝術作品的審美價值與藝術家的人品大體上是統一的,藝術家高尚的品德能夠催生優秀的作品。此觀點爭論頗多,許多美學家、思想家支援該觀點,如劉熙載《藝概·詩概》雲:“詩品出於人品。”葉燮的《已畦文集》中也有類似觀點。當然也有一些人反對這種觀點。但是我們應當注意到,個別案例不能否定普遍規律。

葉燮曾說:“近代間有鉅子、詩文與人判然爲二者,然亦僅見,非恆理耳!”葉燮將“僅見”(個別例外)與“恆理”(普遍規律)加以區別,是很有見地的。人品對於藝術家來說是很重要的,它體現在藝術作品的思想價值上。這裏還涉及一個問題:作品的審美價值是由什麼決定的。凡是受儒家思想影響的美學家,在鑑賞一件作品時總是非常看重作品所表現出的作者的人品。

因此,“修辭立其誠”這一觀點對後人的藝術品藻的影響是很大的,提示後人要注意研究藝術家的道德品質和藝術作品的審美價值之間的關係。

結語。

《易傳》所包含的豐富的美學思想爲中國古典美學的發展提供了豐富的營養,其與老子、莊子、荀子等哲學家提出的美學思想共同構成了中國古典美學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