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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技能鑑定和高職學生的職業傾向鑑定研究教育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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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高職教學中滲透職業技能鑑定,有利於高職院校轉變思想觀念,加大對教學的改革力度可以鍛鍊,促進高職院校教學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高職技能鑑定和高職學生的職業傾向鑑定研究教育論文

關鍵詞:高職;職業技能鑑定;研究

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與知識經濟的出現,以學歷爲本位的高職教育已經不能滿足社會需求,學生畢業後無法適應企業工作崗位的實際需求,在就業競爭中處於劣勢。要在高職教學中滲透職業技能鑑定。

一、高職院校職業技能鑑定的基本情況

20XX年,國務院下發《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提出相關行業實行就業准入制度。根據政策要求,高職院校大都成立了職業技能鑑定所。其作用主要是面向本校學生開展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經過近十年的發展,高職院校的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爲推動職業技能鑑定工作,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大多執行雙證書制度,即在學生的培養方案中,明確將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納入培養計劃,並規定學生畢業不僅要透過全部教學環節,還要取得相應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儘管各校雙證書制度執行力度不一,但其客觀上都推動了高職院校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高等職業教育的目標是爲國家和地方經濟發展培養滿足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應用型高技能人才,滿足經濟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在“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下的高等職業院校,歷來重視職業能力鑑定和開發工作,很多學校成立了職業技能鑑定的機構——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實踐證明,在高職院校實施職業技能鑑定有利於凸顯工科高職院校辦學特色,體現工科專業優勢。

有利於學生就業質量的提高就業是高職院校的.生命線,學生的就業質量如何直接關係到高職院校的生存與發展。如今企業對人才的價值取向不再以學歷文憑爲唯一的依據,對透過了職業技能鑑定的人才更加重視。在高職院校教學中滲透職業技能鑑定,加強學生動手能力等綜合職業素質的培養,有利於增加學生職業技能的“含金量”,拓展學生的就業渠道,提高學生的就業質量。

有利於校企合作的開展以學校爲主導、企業積極參與的校企合作是實現高職教育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也是高職教育辦出特色的保證。一方面,透過了職業技能鑑定的畢業生可直接進入用人單位迅速頂崗,贏得企業的認同;另一方面,高職院校在教學中開展職業技能鑑定,也迫切需要與企業合作。

二、建設功能完備、先進的實訓基地高職教育實訓基地是職業技能鑑定得以順利進行的必備條件

有的高職院校因爲資金短缺,鑑定設備數量不足或者使用企業已經淘汰的陳舊設備,導致職業技能鑑定不能順利進行,鑑定質量得不到保障。加強考評員隊伍建設考評員的工作是職業技能鑑定的關鍵環節,在組織實施職業技能鑑定的過程中,考評員必須始終貫徹質量第一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職業標準與地方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鑑定計劃,規範鑑定實施過程。這就要求造就一支業務精通、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的考評員隊伍,必須以紮實有效的培訓提高考評員的業務能力,還要加強對考評員的業務考覈與管理。健全以質量爲主導的職業技能鑑定方式方法職業技能鑑定的方式方法是影響鑑定質量的主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國的職業技能鑑定方式方法仍存在不足,應逐步加以健全。實行考培分離。職業技能鑑定分爲“應會”、“應知”考覈兩部分,“應知”考覈一般採用筆試,“應會”考覈一般採取現場操作方式。編寫高質量的職業技能鑑定教材。職業技能鑑定教材是支撐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重要基礎,是提高學生綜合職業素質的重要保障。缺乏高質量且能滿足實際需要的教材,職業技能培訓的質量就無法得到保證。加強試題庫建設力度。職業技能鑑定試題庫是客觀公正、科學規範地開展鑑定的技術保障,其質量決定着職業技能鑑定的質量。隨着職業技能鑑定工種的不斷增加,試題庫建設滯後已經對提高職業技能鑑定質量產生了不良影響,因此,必須加強試題庫建設力度。完善職業技能鑑定的環境。切實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有利於保證職業技能鑑定質量,樹立職業技能鑑定的權威性。

我們要透過高職職業傾向與擇業意向鑑定幫助學生進行選擇職業。在應用職業傾向與擇業意向鑑定時,我們應當注意鑑定工作的科學性,即鑑定內容、鑑定方法的科學和規範。要運用經過反覆實地驗證、被證明有效和可信的鑑定工具,而且,在用這些工具進行正式鑑定之前,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先經過試驗驗證,並做出相關分析,證明其在本地區或者本校也是適用的、有效的。必要時,還可以在進行正式鑑定之前,抽取小部分人,先對鑑定工具做一致性信度測量,確信其能夠很好地反應學生的實際情況之後,再開始正式的鑑定工作。在進行鑑定工作時,要擺正心態,樹立“以人爲本”的觀念。運用到學生管理中,就是要樹立“以學生爲本”的理念。不能單純爲了應付學校要求或者政策規定而進行鑑定,而要實實在在地從學生的角度出發,爲了學生的發展來進行鑑定工作。在鑑定過程中,學生會表現出各種不同的職業傾向和擇業意向,鑑定人員不能表現出對任何一種職業傾向和擇業意向的褒貶態度等個人主觀色彩。職業傾向鑑定:對於職業傾向,至今沒有一個非常權威的定義,有人認爲它“是職業生活中表現出來的一種價值取向。”還有人認爲是它“喜歡且持久的一種取向,是瞭解一個人職業和教育行爲有用的工具。”還有一種比較普遍的定義,是霍蘭德的職業與環境理論,認爲職業傾向與人格特質有相同的意義,是人格特質與工作環境的一致。而對職業傾向的鑑定(又稱職業傾向測試/測評/測驗),也就是被測者基於對自己的自我評價,自己的理想職業、感興趣的活動、有能力勝任的活動以及喜歡的職業等來對其職業傾向所進行的一系列鑑定和測評工作擇業意向鑑定:擇業意向鑑定指的是在被測人考慮所有內外部和因素和條件限制情況下,對其將來選擇或者最有可能選擇的職業所進行的鑑定工作。與職業傾向不同,擇業意向不僅要考慮自身感興趣的職業,還要考慮一系列的內外部影響因素和限制條件,最終確定己的擇業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