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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林業經濟近況及發展趨向農科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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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場取向是林業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

分析林業經濟近況及發展趨向農科論文

任何一種產業的發展,既要服從宏觀經濟發展趨勢,也要遵循其產業特徵。林業是國民經濟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計劃經濟時代如此,發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歷史階段也是如此。而且十多年的林業改革發展到今天,林產品的流通格局已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市場調節的木材已佔總產量的80%以上,統配材和非統配材的價格已接近“並軌”,林業生產者的市場意識不斷增強。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林業市場經濟,建成開放、高效的林產品和林業全要素市場體系已成爲人們的共識

2我國社會主義林業市場經濟特徵

2.1追求綜合效益極大化是區別於其它產業的重要標誌

由於森林既可向社會提供各種所需的有形產品,又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有着不可替代的環境保護功能,使得林業擔負着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兩大戰略性任務。因此,它必然要追求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的極大化。儘管對於不同的林業生產單位,其目的效益有所側重,但從林業產業整體上說,它所追求的應該而且必須是綜合效益的極大化。

2.2資金執行的漫長性與明顯的.風險性

森林漫長的生長、發育、成熟的生物學特性決定了投入資金在生產領域的長期澱積,而異常緩慢的資金運動,以及森林生存空間的複雜與廣闊必然使林業成爲風險性較大的產業。

2.3林業生產過程的雙重製約性

在森林培育過程中,森林的質與量不僅與生產者投入的資金、勞力、技術相關,而且和林木的生物學特性,和立地條件、氣候條件相關。一般地說,前者只能透過改變後者的條件而間接發生作用。因此,在人工參與的林分中,林產品使用價值和價值的形成,既凝結了人類的社會必要勞動,也是自然力長期參與持續作用的結晶。這就是說,林業生產經營活動不僅受制於人類的投入,而且受制於自然。這種雙重製約性是其區別於工業等產業的鮮明特徵。

2.4宏觀調控的必要性

2.4.1林業生產經營現狀需要強化宏觀調控

我國用材林蓄積可採量不足20億m,,且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只能維持在此水平上,可是社會對林產品的需求卻隨着人口增多,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增加。目前年產0.5億m3的商品材將遠不能滿足市場需求。而進口木材量受到一定限制。這樣,我國木材和其它林產品的市場供需缺口勢必越拉越大;與此同時,一些山區的林產品加工企業因產品不對路、質量差,出現滯銷售積壓;不少木材加工廠因生產設備陳舊、工藝落後、管理粗放,而使木材和竹材的原料利用率相當低下。這種嚴峻的林產品市場供求形勢客觀上要求國家強化宏觀調控,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的手段,加強對森林資源管理,整頓林產品加工企業,加快森林資源培育步伐,從開源和節流兩個方面縮小供需缺口,

2.4.2林產品供給和需求矛盾決定了必須強化宏觀調控

用材林進入中齡林後,即具一定的使用價值,並可進入市場流通。因此,生產者根據自身的利益對林地上的林分既可不採伐也可採伐,可少量採伐,甚至大量採伐,但社會對林產品需求卻有增無減,呈強剛性。彈性的供給和剛性的需求往往使一些生產經營者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超前過量採伐中齡林.而不顧森林資源是否可以後繼永續。所以,國家必須從宏觀上進行調控,實行限額採伐等方面的政策法規。

2.4.3生產階段均衡銜接要求宏觀調控

森林培育過程的漫長性,決定了各生產環節、各生產階段的長期性,這就往往給組織均衡生產帶來困難,特別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林業生產者要超前預知數十年後林產品的市場需求,不僅對個體林農是非常困難的,即便對國營林業企業的決策者來說,也是困難的。它不但要求生產經營者微觀上做好生產經營計劃,更需要強化宏觀調控,做好遠期林產品市場預測,使生產與營銷兩大階段銜接,使生產的各種林產品源源不斷地滿足變化着的市場需求。

2.4.4森林多功能的特點需要強化宏觀調控

森林有多種效益,但森林的經濟和部分社會效益只在採伐後,加工成商品透過市場交換才能實現,而生態功能與部分社會效益的發揮則只在森林夫被採伐時才具有,一旦森林從林地上消失,此種功能亦不復存在。可見,兩者不能在同一時間獲得,而多數林業生產者追求的往往是經濟利益。因此,合理分工.定向培育,使森林發揮其最佳綜合功能,也需要國家進行合理的宏觀調控。

3發育林業市場經濟主要對策

3.1改革林業經濟管理體制

當前,林業經濟管理體制還存在以下缺陷:一是林業企業尚未真正成爲市場主體,不少企業的經營決策權實際上還操在主管單位。二是營林與森工在企業性質、財務收支、職工工資福利上依然是兩種方式、兩種對待,不但造成了林業系統內部矛盾,而且使林業資金執行無法自我循環,弱化了市場參與能力。三是流通領域中,林區木材收購環節缺乏活力,價格也未完全放開,林業企業彼此間不能處於平等的競爭地位。

3.2強化約束機制

在發育林業市場經濟中,當前的主要問題有三點:一是木材流通中尋租現象依然嚴重,甚至一些管理部門也運用種種權力,在林產品營銷過程中徵取不合理的提留或款項。其結果增大了林產品成本,擠佔了生產者的收益,或迫使林產品價格上揚,增加了消費者的負擔。二是利益分配不公,林農得利過少,一家進山收購木材雖有其積極的一面,也有其消極的一面,一些地方的木材收購點,利用獨佔的地位壓低收購價格,拉大購銷差價,以肥自身利益,但林農得利卻減少了,林農造林育林的積極性也降低了。三是在一些地方林產品市場割據現象還比較嚴重,他們從局部利益出發,對外地林產品的流入和本地林產品的流出作出種種有悖於市場經濟原則的限制性規定,從而影響了林產品市場的健康發育。凡此種種,都有必要強化林業的約束機制。

3.3加快轉換林業企業的經營機制

企業的經營機制決定了其生產要素的彼此聯繫方式和對環境的適應能力,什麼樣的經濟體制便有什麼樣的經營機制與之相適應。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換過程中,林業企業應在目前三項制度改革的基礎上,着力使經營機制轉變爲激勵型、開放型和外向型,以激發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並透過發展外向型經濟使產品佔領更廣闊的市場。

3.4發展合作林業,實現適度規模經營

80年代初南方集體林區實行的“三定”,使集體林業開始了分散經營。十多年來的實踐,證明這一方式對於林業並不合適,因爲無論從資金、勞力,以及森林的管護等方面,存在着農戶單獨經營難以解決的困難。因此,自80年代末以來,在林業深化改革中,不少地方有意識地把分戶經營的零星林地集中起來,在“自願、互利”的原則下興辦合作林場、股份林場。這種林業經濟組織透過發揮合作主體的各自優勢,大大加快了造林育林的速度,提高了營林質量,使集體林業的林產品商品量和商品率大幅度提高,從而爲集體林業走向市場奠定了基礎。

3.5建立山區林農林業有償服務體系

山區林農包括經營規模小的鄉村林場,要促使其早日進入市場,提高其產品的商品率,使產品在流通中順利地完成“驚人一跳”,建立產前、產中、產後服務體系是一項迫切的基礎性工作,包括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林業科技推廣、林產品資訊諮詢、林產品營銷服務等等。

這種有償的完整的服務體系,不僅促使林農實行合理的專業化分工,供、產、銷緊密結合,而且可以使林農在商品化生產中無後顧之憂,放手生產市場需要的各種林產品,併爲集體林業規模經營,在市場競爭中發揮規模優勢,創造了必要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