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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電施工企業經營管理困難及建議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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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着能源供給側向清潔、環保方向發展,火力發電產能過剩,電力需求減少,投資方對其投資意願不足,傳統火力發電項目減少,而作爲整個火電供應產業鏈中末端的火電施工企業,整體效益幾乎處在盈虧平衡點。文章對火電施工企業經營管理中的困難及建議進行了探討。

火電施工企業經營管理困難及建議論文

關鍵詞:火電施工企業;經營管理;法制化;工程招投標;工程索賠

由於歷史原因以及火電廠建設複雜性,火電建設招標歷來是以初步設計階段說明、設計原則、圖紙(系統圖紙、佈置圖紙)、措施等爲依據,而作爲招標階段中主要依據的施工圖紙,在後期的施工過程中才逐步到位,由此埋下隱患,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各種矛盾凸顯。

1施工圖紙未到位,招標階段埋隱患,合同簽訂不科學

第一,火電建設招標階段,建設方以初步設計階段說明、設計原則、圖紙(系統圖紙、佈置圖紙)、措施等爲參考,予以招標,並附以嚴苛的條件和意想不到的風險。由於現階段建設市場的不對等性,爲響應招標檔案,防止廢標,施工企業不得不接受。如西北某一2×660MW工程中的升壓站絕緣材料表面塗敷RTV塗料項目,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無此施工項目,並在建設方提供的初步設計中,只有“本工程電氣設備選型暫按Ⅳ級污穢條件選型,電氣設備外絕緣爬距均按3.1cm/kV(最高執行電壓爲基準)選擇”,我方也按照此規定採購相關設備或材料,施工完成後,建設方在不追加合同價款情況下,強行要求塗刷RTV塗料。據瞭解,升壓站絕緣材料表面塗敷RTV塗料屬於新工藝,當時在建火電廠很少塗刷,僅在標準要求高的無人值守變電站中使用,作爲施工企業僅從初步設計和當時經驗根本無法預計。第二,未按國家相關規定簽訂工程量清單合同,且合同中霸王條款較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電力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火力發電工程》(DL/T5369-2011),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以國有投資爲主的火力發電工程項目,必須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而在現場實際操作過程中,因爲具體施工圖紙未到,編制清單工作量較大,編制精準度不高,實際執行過程中爭議較大,扯皮較多,有時甚至影響現場工程進度的推進,竣工結算因爭議較大,久拖不結等原因,實際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非常少,大多采用總價包乾形式。合同中除涉及變更外,其他涉及合同價款調整的條款幾乎沒有。與之相比,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涉及合同價款調整的有法律法規變化、工程變更、項目特徵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量偏差、物價變化、暫估價、計日工、現場簽證、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趕工補償)、誤期賠償、索賠、暫列金額等,能更好地解決與之相關的風險,管控相關分歧,更能有效約束雙方。更有甚者,總包方在概算費用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中,將涉及的預備費作爲其既得利益,剛性控制,不論你現場發生多大的不可預計、漏項,一概不予支配,未能起到應有作用,是一種變了味的預備費。合同中霸王條款比比皆是,如“本合同價格不會因爲任何未預見的外界條件、困難、風險和成本而進行調整”,在“變更”定義的解釋後面增加“合同價格不作調整”等。

2非施工方原因造成非正常工期(拖延、趕工)無補償費用

非施工方原因,造成非正常工期(拖延、趕工)無補償費用,且在合同中關於工期的考覈只有施工企業每推遲一天的處罰。隨着國家在環境保護方面力度的不斷加強,綠色發展、節能發展、創新發展方面的提倡和要求,結構性和供給側改革不斷深入,電力需求減少,火力發電產能過剩,投資方對其投資意願不足,使已立項未開工、已開工中途停工以及未審批立項已開工中途環保升級改造致使整體工期拖延火力發電項目不斷增多。有中途停建四年的項目,有整體工期推遲比原合同工期還長的項目。而這種推遲非施工企業造成,施工企業只能被動承受,造成成本不可控,如現場機械租賃費、腳手架管租賃費、剛性管理人員的人工費、看護維保人員的人工費、人工降效費等。而合同中對施工企業的誤期賠償約定非常詳細,具體到每個里程碑節點、具體日期、考覈標準、處罰金額;相反,合同中對業主方/總包方的誤期賠償約定含糊其辭、隱隱約約,如某一總包項目合同約定“業主發出的暫停指令非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業主提出相應的工期延長和費用補償的索賠,甲方在收到索賠款項後及時向乙方支付應付給乙方的部分”。這種約定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得到補償,

(1)業主方爲避免索賠,暫停指令幾乎不會發;

(2)乙方得到補償前提是甲方得到補償,換句話說甲方得不到補償乙方根本得不到補償,典型的爲規避自己風險,強加於施工企業的霸王條款。

3設計不嚴謹,變更設計和設計變更隨意

設計是工程造價控制的關鍵,設計應該是非常嚴謹的,設計變更更不應該隨意。而實際實施過程中,因爲總價包乾合同約定設計變更的調整額度起點較高(如某項目設計調整起點爲50萬元,50萬元以內不作調整)以及合同中其他霸王條款協同,設備廠家與設計院之間提資差錯,設計院受建設方付款的制約,設計院部分員工素質不到位、責任心不夠,以及把關和審查不嚴,造成變更設計和設計變更的隨意。如某項目除氧器吊物孔電動葫蘆(型號規格CD3-24),現場安裝完後,建設方要求改爲起吊高度爲33m的'電動葫蘆;某項目腹肌冷卻水泵安裝完成後,設計院以“由於廠家要求輔機冷卻水管上二閥門間距不小於780mm(原設計間距爲744mm),現對輔機冷卻水泵出水管上二閥門進行調整”,造成現場重新拆除和安裝。

4工程索賠異常困難,工程結算久拖不結,工程尾款遙遙無期

工程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時間補償的要求。爲保證雙方公平,加強各自責任建設,風險的管控非常有利,而且是雙向的,在工程建設環節起非常重要作用。而在實際過程中作爲施工企業很難得到應有索賠,實現起來非常難,原因有三條:

(1)合同中關於建設方(業主/總包)的約束或責任幾乎沒有;

(2)強加於施工企業關於責任、風險相關的霸王條款比較多;

(3)業主方設定關卡較多,要麼部分過程資料很難取得,要麼不按程序接收。

爲了維護建設市場秩序,規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活動,財政部和建設部於2004年10月20日出臺了《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未嚴格執行,工程結算久拖不結,原因有三個:

(1)誤把交付使用後質保期的消缺工作當成工程驗收前的消缺工作,工程遲遲不能透過驗收和交付;

(2)結算資料中涉及費用方面雙方爭議較大(主要是上述所講不公平條款所致),很難達成一致;

(3)實際工程中關於工程竣工結算審查期限約束力不強,無具體監管單位,無具體處罰細則。

工程尾款遙遙無期,附加不合理額外條件,如某工程約定“甲方在與業主辦理完相關質保手續並取得相關款項後,按以下原則辦理質保金支付和質保保函的返還”,把“甲方在與業主辦理完相關質保手續並取得相關款項後”作爲收款方收回質保金的前提,

(1)收款方無從知曉甲方需要與業主辦理哪些相關質保手續;

(2)收款方怎麼知道甲方與業主方已經辦理完相關質保手續;

(3)收款方怎麼知道你是否已經盡最大努力辦理與業主方相關的質保手續,使收款方既看不到希望也不知道怎麼能看到希望。

更有甚者,不但延期付款,也不按雙方合同約定付款方式“支票、電匯或承兌匯票”予以支付,強迫收款方以甲方房子作爲抵押或房屋租金作爲支付方式,因爲如果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執行,收款方根本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執行到位。

5相關建議

第一,強力推行行業標準《電力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火力發電工程》(DL/T5369-2011),完善和加強過程監督體系,出臺實施細則,真正使行業標準落地,從源頭上解決相關分歧的發生,風險的管控。以問題爲導向,倒逼設計的深入、合同的完善、清單的規範、實施的標準。

第二,規範合同的簽訂,維護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權利責任義務的對等,健全強有力的措施,嚴厲打擊霸王條款。建議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以國有投資爲主的火力發電工程項目,在招標前,合同文字一定要監管備案、審覈批准,凡有霸王條款合同不予批准招標。

第三,細化工程價款結算和付款相關規定,加大對責任方的處罰力度,使責任方不能爲,更不敢爲。同時有利於從源頭上解決欠薪資金來源,更有利於資金流動,增強企業活力,助推經濟發展。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S].

[2]電力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火力發電工程(DL/T5369-2011)[S].

[3]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S].

[4]尹貽林.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M].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10.

[5]尹貽林.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M].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