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和參考文獻
1.“注”指作者進一步解釋自己所要表達的意思,文中標碼①,註釋內容統一置文末,文末的序號與文中序號一一對應。 2.“參考文獻”指作者引文所注的出處,一律放文末,文中設序號[1] ,文獻說明統一置文末,文末的.序號與文中序號一一對應。頁碼置於文中序號之後,例:[1](P12)。 3. “參考文獻”也指雖未直接引述別人的話、但參考了別人著作和論文的意思,應在段中或段末設序號[1] ,並在文末註明。本項與第2項不必分列,交叉排序即可。文末的序號與文中序號一一對應。此種情況可以不註明頁碼。 4.同一參考文獻多次被引用,文末只標一個序號,文中應多次出現同一序號,在文中序號後加圓括號,註明所引文獻的不同頁碼或篇名。
注和參考文獻
學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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