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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論文之尊重文學的自然品性體現文學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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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列夫·托爾斯泰《論創作》一書(灕江出版社,1982年11月第一版),對文學有了更新、更深的領悟——

優秀論文之尊重文學的自然品性體現文學味

文學,就像大地上的植物一樣,也有着屬於自己的生長品性,其萌芽、拱土、拔節、抽穗、開花、授粉、座胎、結果,都是個自然而然的過程,你即便是作者,也不能人爲地顛倒生長的時序、主觀規定它的內在節律和基因組成。

譬如小說,它是靠細節和情節長成的物種,作者只能依情勢給它鋤耪、施肥、澆灌,你只能跟在它後面,按照它的引領,走向季節的遠方。所以,細節和情節之外,都是逆生的動作,會導致“種性”的變異和“生長”的中斷,你之所寫,就不再是小說了。

托爾斯泰說,你在寫小說時,不要總是大談學問,進行訓誡,不要按照自己的意志隨便打斷和歪曲小說的情節,這是迷途,會讓你走向歧路和死路。情節是小說世界“唯一的光明照臨”,它足以照亮致遠的路徑。它給你指引的,是敘事的平衡和自然,是藝術與生活的和諧相處,即合理性。

恩格斯在讀了小說《舊與新》後致信作者考茨基,認爲他對鹽場工人的描寫,與他在《斯蒂凡》中對農民生活的描寫一樣出色,成功之處,就在於考茨基對“兩種環境的人物”的刻畫,使用了符合情境的、雖“平素”卻準確的細節,讓人物自己脫穎而出。緊接着,恩格斯感慨道,德國、俄羅斯和挪威有許多優秀的小說家,但他們卻很少寫出優秀的小說,究其原因,是他們太喜歡用小說表達他們的政治傾向,把自己的“意圖倫理”硬塞給讀者。表達有傾向,也是可以的,但是傾向應該從場面和情節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來,而不是特別地把它們“指出來”。

托爾斯泰是文學家,恩格斯是哲學家,但他們都同時指出了小說的成功,根本的,是要靠“情節”(細節)的支撐。我的出發點,不是要倚重經典作家的權威性來闡釋自己的小說觀,而且這樣的觀點也是老生常談,是基本常識,我是以此來驗證:細節和情節,是小說這個“物種”的本質特徵,是客觀存在,因此小說家的寫作,也要有唯物主義的觀點,要尊重文學的自然品性,而不能自恃高明,隨心所欲。

文學既然有自己的自然品性,作家就應該有細心觀察、耐心等待、順勢捕捉的功夫。

文學本身,包括它的描寫對象、表達對象,甚至揭示對象,因都有着屬於自己的萌芽、拱土、拔節、抽穗、授粉、座胎、結果的自然過程,就要求我們的作者,要謙卑而耐心地觀察這個全過程,在凝聚了足夠的感情、積聚了足夠的經驗、獲取了足夠的體驗、受到了足夠的刺激之後,即外部的作用已化爲內在的能量,到了不吐不快的時候,纔可以動筆。一如托爾斯泰所說,“心頭自然而然地想創作(是好的),但是,只有到了慾望無法祛除、像是喉嚨裏發癢,非咳嗽不可的時候,方可放手去幹。”

這裏所說的足夠的經驗、足夠的體驗,是指對外部事物完整的把握和全部的感受(“爛熟於胸”),而不是側面、截面,更不是一隅、瞬間和片段。糧食釀酒是個複雜的過程——浸泡,入酶,發酵,生成醋酸,最後才變成乙醇(酒);海水製鹽也是個長期結晶的過程——先引入海水,然後過濾除去雜質,陽光蒸發,初爲水鹼,最終爲鹽。鄉下也有民諺,出水纔看兩腿泥,拔出了蓮蓬才帶出了藕。種種例證,都爲了說明一點:不進行細心觀察、耐心等待、順勢捕捉的倉促創作,往往失去了文學的自然品性,即帕斯捷爾納克所說“準確性”的表達,所呈現的往往是事物的中間狀態或片段,是醋而不是酒,是鹼而不是鹽,是蓮蓬而不是藕。

同時,認識事物、感受事物的階段性、侷限性,也規定了我們的寫作者不能、也不可能當下就能進入到事物的內裏、做出“準確的”意義判斷。

痛飲清泉時,人無暇大喊大叫;吞嚥食物時,人顧不上說稻優黍鄙;久曠相見時,只能奮不顧身地愛……泉水之甜、食物之美、性愛之妙,能夠娓娓地道來之時,都是在饜足之後。

也就是說,文學的反應,相對於生活本身來說,有“滯後”的品性,正如汪曾祺所說,耐得住品味的小說,寫的都是“回憶”。所以,寫作者不能跑到生活的前面,任性地指手畫腳。這個“不能跑到生活的前邊”之說,就是托爾斯泰和恩格斯所說的,小說要把生活的真相,用相應環境中的情節和細節自然而然呈現出來,而不要概念(主題)先行,人爲地說出來。

即便是“同步的”反映,在托爾斯泰看來,也是有害的。因爲人有“流動性”,客觀世界有“複雜性”。他以人作譬,“同一個人,時而是惡棍,時而是天使,時而是智者,時而是白癡,時而是大力士,時而是綿羊一樣綿軟而弱小的生物……”而“同步的”反映,只選取事物和人現在時的這一點、這一面,又怎麼能反映全貌、刻畫出“這一個”?

說到底,文學的美妙和高貴,就在於能“清清楚楚地”表現出人的流動性和世界的複雜性,所以托爾斯泰語重心長地說:“文學(藝術)是一項偉大的事業,對她不許開玩笑,或者抱着文學之外的目的(而不尊重它自身的.品性)。”

依着他的邏輯,作爲寫作者,對文學的敬重,表現爲一個最基本的態度,即:要始終聽從文學的召喚,清醒地知道,文學要求我們怎麼做、做什麼,而不是我們強迫文學怎麼做、做什麼。

托爾斯泰1887年在讀了小說《鄉村節日》後致信它的作者茹爾托夫說道,您是個莊稼人,又是一個誠實的人,而且有着豐富的鄉村經驗,但您卻不做忠實的呈現,而是用力寫旅行的夢境。爲了顯示高明,玩弄辭藻,炫耀技巧,營造了濃郁的“文學味”,甚至還有了諷刺小品的味道。而小說本身,卻沒有紮實的內容,也沒有多大意義,是冷漠的寫作,我不喜歡。

“文學味”是個讓人觸動的說法。

通讀托爾斯泰的這封信,始知,他所謂的“文學味”,是指作者不按照文學本身的規律進行創作,而是以報紙雜誌的選稿傾向、評論家的審美趣味和作者自己的主觀好惡(其中也包括讀者的閱讀時尚)爲立足點,讓創作服從於“小圈子”、文學界人士的價值取向,努力寫出讓這些人認爲好的作品。因此,農民出身的茹爾托夫怕別人說自己“土”,就努力辭藻、拼命炫技、刻意編造,以犧牲樸素而寶貴的農村生活感受和積累爲代價,以“媚雅”的姿態攀附到文學界設定的標杆上去,“你看,我也高明,我也文學!”

所以托爾斯泰認爲茹爾托夫的創作徹底失敗了,因爲他對“文學味”的過分追逐,使他遠離了生活的真味,他製造了虛假的文學。

觀照當下的中國文學,也充斥着過量的以“文學味”爲特徵的文學。

譬如我們的鄉土文學創作,一寫農村題材的小說,爲了凸顯批評界看重的“批判性”、“先鋒性”、“超驗性”,就不管土地是個“巨大而神祕的存在,它厚暗無涯,有無限的可能性”的這個基本特徵,也不管在土地之上,“它既可藏匿什麼,也可呈現什麼,絕不像陽光下的物事,涇渭分明、一目瞭然——因此,溫柔與堅硬,明亮與曖昧,恩情與仇怨,貞淑與猥褻,大度與褊狹,忠誠與反目,高貴與卑下,微笑與血淚……是相伴而生的;人與人之間,人與物之間,物與物之間,也不是非此即彼的關係,而是不此不彼、既此既彼”這一基本的土地倫理,而是無限放大對抗、誇大醜惡、渲染畸形趣味。一些被批評界吹捧的作品,把決定中國當代鄉村走向的複雜因素簡化到只有“官民對抗、家族情仇”,農民羣體本身對土地的作用被完全忽略,好像他們是毫無自主性、創造性,任人擺弄的提線木偶。

還有我們的所謂大地散文,更有“文學味”的不遺餘力地體現——

忠實地描繪大地物事、鄉村情感的散文,被批評界認爲品格低下,是“匍匐於鄉土、醉倒於村俗”的原始體現,於是推動着作者遠離鄉土,走進書齋,用西方的哲學、主觀的“主義”,在紙上規定中國大地上的生長。自然的山水、林木、花卉、穀物,在他們看來,太清冷、太雜沓、太寡淡,太缺少故事,太缺少傳奇,因而就太缺少文學味,必須打碎、重組、嫁接、誇張、渲染、哲學、人文、辭藻、弄玄、魔幻,寫觀念上的鄉土,“我心中的”鄉土。於是,一路大散文開來,寫出了一大批太像“大地散文”的大地散文,自己不斷喝彩,也逼着別人跟着一起喝彩。

因爲這些大地散文中的鄉土物事,與真實的生物形態、情感狀態、倫理品相相去太遠,是轉基因,是僞民俗,是虛假的情感,是不經的哲學,如果按圖索驥下去,吃了會中毒,看了會目盲,品了會亂性,信了會失序……因爲有這樣的認識,對這類散文,我本能地牴觸。

換言之,對“文學味”太濃的作品,因爲它背離了文學樸素而真實的自然品性,我們應該像托爾斯泰一樣,保持最起碼的警惕,並理直氣壯地說:我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