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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里士多德:日常語言、科學語言和哲學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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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亞里士多德從思維與存在的關係角度,對語言的層次進行了劃分,他提出了約定俗成語言論、由種加屬差來定義的本質主義語言論、不能定義的最高的種即哲學範疇的意義分析理論。深入理解和把握亞里士多德的日常語言、科學語言和哲學語言三種不同語言形式的思想,對現代哲學的研究具有主要意義。
  [關鍵詞] 亞里士多德,日常語言,科學語言,哲學語言

亞里士多德:日常語言、科學語言和哲學語言

恩格斯把近代哲學的基本問題規定爲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現代西方哲學把近代哲學的基本問題即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轉換爲思維、語言、存在三者的關係問題,而且語言是問題的核心。
  我們看到,現代西方哲學離開了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孤立地研究語言問題;而傳統馬克思主義哲學忽視了語言的中介,抽象地談論思維和存在的關係。我們很少注意到思維具有常識思維、科學思維和哲學思維的內在差異,語言具有日常概念、科學術語和哲學範疇的不同,而對象具有感性對象、知性對象和理性對象的層次區別;而且,不同的思維方式和不同的語言形式與不同對象世界有一種對應關係,並表現爲人類思維、語言及其所把握的對象世界的發展舶不同階段的深化。顯然,語言問題是重要的,語言是開啟思維和存在及其相互關係之門的鑰匙,而語言的層次與思維和存在的層次問題的深入研究是進一步深化哲學基本問題的重要途徑。本文透過對亞里士多德語言層次思想的考察,發掘古希臘智慧對現代哲學基本問題研究的重要價值。
  
  一、“是”和“善”的層次劃分
  
  由於亞里士多德的語言層次理論與他的本體論關係密切,所以,我們首先討論亞里士多德關於“是”和“善”的層次劃分理論。關於“是”或“存在’:(在希臘語中兩者是一個詞)的分層,亞里士多德是從兩個角度進行劃分的:一種是是否與運動和質料相結合的標準,另一種是是否與感覺和理性相結合的標準。
  亞里士多德認爲,在理論知識中,那些自身不運動而又和質料分離的抽象的“是”是哲學的對象,即“作爲存在的存在”或者“不同的動者”也就是“神”;那些自身運動也不與質料分離的具體事物的“是”是物理學的對象;那些自身不運動也不與質料分離的“是”是數學的對象,即“數”。哲學的知識是思辨的,數學的知識是分析的(邏輯的),兩者都與質料分離,因而都是超驗的和抽象的;物理學因與質料相結合,因而是經驗的或實證的。哲學的對象是不變的,物理學和數學的對象是變化的,由於不變的東西是可變的東西的原因和根據,所以哲學是研究第一原理的,即終極的形式因(或本質因)、動力因和目的因,而科學(物理學和數學)研究事物具體的、特殊的原因。
  亞里士多德根據是否與感覺和理性相結合,把“是”分爲感覺的“是”和理智的“是”。他把智者感覺論提到的人們日常感覺到的現象看作是有真有假的存在。他在《形而上學》第四卷第六章中指出:現象是相對於感覺、相對於意見的東西,是憑藉他物的東西,不是單憑自己的真的是的東西。現象的存在是它對某人、在某個時間、以某種意義和方式顯現成爲那個樣子。所以,可以把某人所感覺到的東西說“是”或“不是”,這就是我們日常思維的習慣,即感覺的意見和現象可能出現既真又假的矛盾,這種矛盾可以透過大多數人的意見獲得合理的排除。一切具體科學研究的是特殊的“是”,是變化的事物背後不變的存在,科學透過理智分析獲得這樣的理論知識。而哲學研究“作爲是的是”,是尋求普遍的、終極的存在和最高的原因的學問,是人類智慧的對象。他說,智慧是最高尚的東西的知識和理性的結合。亞里士多德認爲,不論是感覺的“是”,還是理智的“是”,或者是智慧的.對象“作爲是的是”,都有真假。因爲任何認識和理性都是以肯定或否定的方式表述的,即都可以說“是”或“不是”。人們在不同的認識層次上目的都是爲了求真,只有“是”自身與認識相符合,才能獲得真的知識。
  以上亞里士多德關於“是”的兩種不同的分層理論,實際上把存在分爲哲學的、科學的和日常的思維對象,即終極的存在、具體事物的本質存在和現象的存在三個層次。
  亞里士多德關於“善”的分層比較複雜,看起來似乎混亂不堪。然而,他對善的分層不僅是清晰的,而且意義重大,但被後人所忽視。一般認爲,善是倫理學的研究對象,而倫理學被亞里士多德劃人實踐知識,善就成了實踐智慧的對象;但是他把哲學看成是高於實踐知識的理論知識,而哲學思辨的對象又是“最高的善”。這樣,“善”既是理論知識中哲學的研究對象,又是實踐知識中倫理學的研究對象,這似乎使我們無法確定“善”是理論智慧的對象還是實踐智慧的對象。實際上,這是我們不瞭解亞里士多德“善”的層次理論所造成的。亞里士多德關於善的層次劃分理論是從兩個視角進行的:一個是從理性和非理性的角度,另一個是從理論和實踐的角度。
  亞里士多德不同意蘇格拉底把美德說成知識,也不同意柏拉圖把善和美德、真理和美德混爲一談。他把真理和至善看作是哲學理論知識層面上的概念,而把美德這樣的具體的善看成是實踐層次上的概念,即一個是形而上之善,一個是形而下之善。形而上之善是思辨理論的對象,它與求真有關;具體的善(美德)是實踐智慧的對象,他與人的行爲以及非理性因素(感情、慾望、意志)有關。“至善”是宇宙本體,是終極的動力因和目的因,它是不變的且與質料相分離,是“不動的動者”,即是“神”或“努斯”。從以上我們可以看到,亞里士多德關於善的層次思想,實際上就是道德形而上學和美德倫理學劃分的基礎;道德形而上學屬於哲學範疇,美德倫理學屬於經驗或實踐科學的範疇。總之,亞里土多德關於“是”和“善”的層次劃分思想告訴我們,人類用不同思維方式、不同的語言形式把握和表達不同的對象世界:第一,至真和至善是亞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學形而上學的研究對象,前者表現爲事物的形式因,後者表現爲事物的動力因和目的因,至真和至善的統一構成了亞里士多德的本體論。這一領域的知識用哲學範疇來表述。第二,事物具體的“是”和“善”是科學和倫理學研究的對象,前者是以求真爲目的理論知識,後者是以行動爲目的的實踐知識。這一領域的知識用確定的科學術語來表達。第三,感覺到的“是”和“善”是人們實際生活中的常識思維和日常語言的用法,對某個人是真實的感覺,但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見,因而感覺會產生矛盾分歧,矛盾的統一隻能靠大多數人的意見。日常思維和語言對求真是不足的,但對人們的生活實踐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