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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談狄爾泰的生命解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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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關鍵詞】:生命;表達;理解;解釋

  【論文摘要】:
生命解釋學歷來是狄爾泰解釋學理論研究的重點。縱觀他的所有理論著作,我們發現他主要是從這樣幾個方面來論述生命解釋學的:一,表達;二,理解和解釋。正是從這些論述中,狄爾泰的生命解釋學得到了充分地展現。
  
   狄爾泰是二十世紀德國生命的集大成者,也是二十世紀重要的解釋學家。他認爲理解就是對"一直固定了的生命表現的合乎技術的理解。"[1]簡單地說就是透過固定了的表現對其中生命的領會。
   在狄爾泰的生命解釋學中,表達、理解和解釋是其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作者接下來就對這三個方面進行具體的分析,以期獲得對狄爾泰生命解釋學的進一步認識。
  
  一、表達
  
   (一) 生命表達:理解的直接對象
   狄爾泰在其理論中提出理解和解釋活動的直接對象是生命表現或表達,這是狄爾泰生命解釋學的基礎。他在早期認爲,透過體驗和反省固然可以實現自我認識,但是事件是不斷變化的,生命是無法直接觀察的,如果不借助某種表現或表達,我們就不能準確的體驗。事實上,每一種體驗、每一種認識和意志活動都傾向於產生一種表達,特別是那些潛藏於內心的意識需要透過表達或表現才能被我們認識到。所以,如果沒有對錶達的理解,反省是一個遲鈍的工具。只有建立在表達之上,對自己和他人的認識和理解才能更清晰、穩定和有深度。所以,狄爾泰特別注重表達對於理解、對於整個精神科學的作用。
  
   (二) 精神表達:生命表達的普遍特徵
   接着,狄爾泰又提出"生命表現出現於感覺世界,同時又是一種精神性東西的表達。因此,生命表現使我們能夠對這種精神的東西有所認識。" [2] 這裏,狄爾泰向我們展現了一切表達或生命表達的普遍特徵,即它們都意謂着什麼,它們都代表或指向在它們自身之外的東西。就是說,一切表達都有所表達,一切表現都有所表現。於是表達和表現就有了雙重特徵,它們既不是純現象,也不是純心理現象,而是二者的混合物。微笑的背後傳遞的是一顆愉悅的心,有形的符號後面是作者思想、情感、意志的流露。表達的這一特徵爲理解的可能性奠定了初步基礎,它構成了精神解釋精神的中介,構成了理解自己和他人內心經驗的中介。因此,狄爾泰大大拓寬了生命表現的範圍,人類的一切活動,一切作品甚至人類本身都是作爲精神的客觀化,作爲生命表現而存在的。
  
   (三) 表達的類型
   可見,狄爾泰的表達概念蘊藏着豐富的內涵,表達作爲理解和解釋活動的基礎,不僅在於表達是理解的直接對象,還在於理解的不同方式和結果取決於表達的不同類型或等級。因此,狄爾泰根據生命表現的不同等級,把表達分爲三個類型:
   第一個類型是表達,它包括約定俗成、以語言文字出現的一切。它的優點是可以精確地把一個人的思想傳遞給另一個人。"彷彿透過搬運,判斷毫無改變地從作出判斷的人的所有物轉變爲理解判斷的人的所有物。這就爲每一個上完善的.思想關係確定了理解的基本特徵。" "在這裏,理解只涉及思想內容,而這一內容在每一關係中都是自身等同的。"[3]這類表達構成了人類及其作品的大部分內容,也是傳統認識和理解活動所關注的一種表達類型。但在狄爾泰看來,這類表達也有不足之處,它沒有表達出心理生命的豐富性和特殊性。因爲狄爾泰認爲,心理生命是流動的,而概念、判斷和推理則是凝固的;內心體驗是唯我獨有的,語言則是交流思想的工具,一旦透過概念和判斷將人的體驗納入到語言中,這個體驗已是經過"剪裁"的體驗了。
   第二個類型是行爲表達。他談到人們在大多數情況下,並不是爲了傳達什麼而去行動,但是大多數行爲都是有目的的行爲。對於一個外在的觀察者來說,可以透過行爲來推知另一個人的精神內涵。比如,在通常情況下,拿着鋸子向一棵樹走去的人是想伐木,舉起錘子的人是想釘釘子。這裏,表達與被表達者之間的關聯往往是約定俗成的,而且,與第一類表達相比,它更能表達一個人的意圖。但是行爲並不能表達心理的全貌,狄爾泰把行爲中的意圖和動機區分開來。拿鋸子的人意圖是想把樹放倒,但動機可能極爲不同,伐木可能是爲了要木材,可能是爲了鍛鍊身體等等。意圖是行爲者的直接目的,而動機是行爲者實施該行爲的原因。所以,面對行爲這類表達,我們也必須謹慎從事。這就構成了行爲表達的一個不足之處,即行爲不僅受動機支配,還受外在制約。對於特定行爲,我們必須說明環境、目的和生命的關係。
   第三個類型是體驗表達。這是一種深層次的表達,它們是指人的人體姿勢、聲調,以及諸如聳肩、眨眼等無意識的自發行爲。透過體驗表達,不僅可以顯示自身意識到的情感,也可以顯示自己意識不到的情感。可以說,把體驗表達作爲生命表達的一個形式,並且把它看作是深層的形式,這是狄爾泰的一個很大的貢獻。在傳統認識論和理解理論中,這類表達往往被作爲偶然的和不可信的東西排斥在認識和理解活動之外。狄爾泰認爲,和其他表達比起來,這類表達受習俗和規則的支配最小,這就使得不同、不同時代和不同區域的人們之間直接的相互理解成爲可能。
   狄爾泰的表達理論告訴我們,人們可以用許多方式來表達自己,促進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和理解。反過來說,正是由於表達的多樣性和理解層次的多樣性,說明了理解的複雜性。
  
  二、理解和解釋
  
   從狄爾泰的表達理論中我們得知,理解的直接對象是表達,是對生命表現的理解,如果我們把生命表現看作思想的外在表現形式(如概念、判斷、行爲等),那麼對這些生命表現的"理解"就是一種思維的內在活動,是一種認識其心理生命的過程。在狄爾泰看來,"理解"就是"透過呈現於感覺中的表現認識其心理生命的過程"[4] ,對心理生命的理解分爲初級形式和進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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