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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熱心社會公益事業情況的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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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熱心社會公益事業情況的評語

近些年,由於市場大潮的衝擊,由於教育的上的失誤,有的人道德滑坡,人們的道德價值觀出現了一些混亂現象,道德評價標準失衡。遵守社會公德在一些人眼裏變得不值得重視,甚至會認爲講公德吃虧;自私自利的行爲變得不臭,甚至認爲是當今社會做人的行爲準則。社會上產生這種胡塗觀念的人不少,也影響了兒童青少年。

我們一起思考一下這個問題。自古以來,任何一個國家都有社會公德要求來維護民族團結、社會安定,促進社會進步。一旦社會公德被破壞,必然導致人們行爲失範、社會混亂,最終受害的還是廣大老百姓。遵守社會公德是利國、利民、利己的好事。如果認爲講公德吃虧,大家都只顧自己,吃虧的將是所有的人,也包括自己。比如,在一個居民小區裏,你也亂倒垃圾,我也亂倒垃圾,弄得臭氣熏天,蚊蠅孳生,聞臭味的是所有的住戶,帶着細菌、病毒的蚊蠅也不會選擇窗戶。如果大家都保護環境衛生,受益的是每家每戶;如果有一家只顧自己,這家就成了害羣之馬。此外,我們還應想到,一個人如果從小自私自利,只顧自己,不顧社會,不顧他人,這個人能在社會上立足嗎?哪個羣體裏歡迎這樣的人?凡是有人羣的.地方,對自私自利都嗤之以鼻。在學校裏,自私自利的學生在班集體中處境十分尷尬。對於個人來說,是否講社會公德,關係到他是否能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是否能獲得滿意的社會角色地位,從而必然影響他的身心發展和事業發展。因此,必須教育孩子從小養成遵守社會公德的良好品質。

社會公德的主要內容是什麼?教育孩子遵守社會公德應注意哪些問題?

教育孩子努力做到“五愛”。

所有的家長,對“五愛”並不陌生。從50年代開始,一代又一代的中小學生都接受過以“五愛”教育爲主要內容的道德教育。1982年,全國人大透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把“五愛”表述爲:“國家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1986年黨的十二屆六中全會透過的《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中再一次重申:“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基本要求,是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而且要求:“五愛”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體現出來,包括在“家庭內部和鄰里之間”也要體現出來。這說明對孩子進行“五愛”教育是所有的家庭義不容辭的責任。

我們在本書中對“五愛”的教育內容分別立題進行了闡述。家長在對孩子進行“五愛”教育中應該注意:

把情感教育與理性教育結合起來。

“五愛”,突出的是一個“愛”字,有了愛才會在言行中表現出公德品質。可是愛不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必須建立在大量感性知識和理性知識基礎之上,正所謂“知之深,愛之切”。比如愛祖國的教育,離不開祖國的大好河山,離不開祖國的悠久歷史,離不開改革開放以來的偉大成就。家長在教育中,要把自己的所見所聞、切身感受充滿感情地講給孩子,而且要鼓勵孩子知道得更多,認識得更深。

(二)“五愛”是一個緊密聯繫的整體,在教育中要重視這種聯繫,提高教育實效。

當我們和孩子一起暢談香港迴歸、澳門迴歸、祖國統一、大京九鐵路、三峽工程、航天事業成就時,“五愛”的內容都滲透在裏邊。只要家長在交談中加以點撥,孩子的認識就會提高,情感也會加深。

孩子年齡不同,教育內容和形式應有區別。

小學中年級以下的孩子,需要直觀、形象、生動的教育。中年級以後的學生喜歡走得更遠,接觸實際更多,而且開始對“字書”感興趣。中學生感情越來越豐富,渴望實踐,對富有哲理的名言、警句有偏好。家長對孩子的教育必須充分重視孩子的年齡特點,選擇合適的內容和方式。

教育孩子遵守公共生活規則。

公共生活規則是社會生活必需的、最簡單、最起碼的公德要求。只要培養起公德意識,做到並不難,而許多人走上邪路往往是從不講公德開始的。

愛護公共財物。

從小培養孩子要像愛護自己的東西一樣對待公共財物。教育孩子在外邊要愛護公共設施,保護文物古蹟,不亂寫亂刻。跟孩子一起外出時,對那些破壞文物的現象要表示義憤,進行分析批評,不能無動於衷。教育孩子在學校要愛護桌椅、教學器械、體育器材,積極參加維修桌椅等勞動。

遵守公共秩序。

教育孩子在公共場所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和紀律。在影劇院、體育場、公園、圖書館、商店、公共電汽車上,一定按規定辦事,不爲個人利益破壞規定。尤其是看到有人破壞規定時,不要出於從衆心理也跟着去做,應該勸阻那些違規的人。

維護公共場所衛生,保護環境。

現在,有些人不講公德,隨地吐痰,亂扔紙屑菸頭,亂潑髒水,甚至公然破壞環衛設施。要教育孩子分清是非,絕不能做這種不文明、不道德的事情。當發現孩子出現這方面缺點時,及時指出並立即糾正。教育並支援孩子積極參加大掃除和保護環境的各種公益活動,有機會時跟孩子一起參加,對孩子最有教育作用。

關心公益事業。

關心公益事業的最基本表現是助人爲樂。助人爲樂是出於單純和善良的動機,而不是爲了受表揚。社會上許多助人爲樂的人都是不留姓名的,應教育孩子向他們學習。

公益事業有固定性和非固定性的。像“希望工程”、社會福利活動、“春蕾計劃”(救助失學兒童)等是相對固定的公益事業;像爲得病的人募捐、支援災民、救助遭受不幸的家庭等是非

固定的公益事業。家庭要與孩子一起爲公益事業做力所能及的事情,要以我們的善良與同情心薰陶孩子,使他們從小有一顆美好的心靈。如果認爲公益事業“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採取不聞不問的態度,將會給孩子心裏埋下不良的種子。

家長們都期望年輕一代成爲文明、善良、有高尚公德的人,而實現期望是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從每個家庭做起。

社會公德是人們在社會公共生活中應遵循的基本道德,亦稱“公共道德”或“公德”,也即列寧所說的“起碼的公共生活規則”(《列寧選集》第3卷第247頁)。它是人們爲了維護公共生活、調節人們之間的關係而形成的道德行爲準則和起碼的公共生活準則。社會公德是社會存在的反映,是人類在長期的社會生活中根據生活實踐和共同生活的客觀需要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社會公德同個人私德相對,前者指同集體、組織、階級以至整個社會、民族、國家有關的道德;後者則指個人私生活中處理愛情、婚姻、家庭問題的道德以及個人的品德、作風、習慣等。兩者雖有區別,但不是絕對的,而是有緊密的聯繫,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在無階級的社會裏,社會公德爲人們所公認,並透過社會輿論、風俗習慣來維護和調整。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人民內部沒有根本對立的利益衝突,社會公德有可能成爲全社會統一的道德規範,併爲全體人民所接受。在我國,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是基本的社會公德。我國憲法還明確規定,遵守社會公德是一切公民的義務,違反社會公德,輕的要進行批評教育;重的如破壞公共秩序、擾亂社會治安的要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