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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業大學2016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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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業大學,簡稱南工,具有百年辦學歷史,是國家首批入選“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2011計劃)”的14所高校之一。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南京工業大學2016年本科生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南京工業大學2016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高校代碼:10291(國標) 1110(省內) 1610(省內中外合作辦學)

高校名稱:南京工業大學

高校性質:省屬院校 辦學性質:公辦

校 址:丁家橋校區(南京市鼓樓區)

虹橋校區(南京市鼓樓區)

江浦校區(南京市浦口區)

 一、學校概況

第一條 南京工業大學是具有百年辦學歷史的百強高校,國家首批14所 “2011計劃”高校之一(“2011計劃”即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是繼“985工程”、“211工程”之後我國高等教育又一項體現國家意志的重大戰略舉措,首批透過認定的有全國14所高校)。

學校擁有中國科學院院士2名,中國工程院院士4名, 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8人,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8人,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11人。學科齊全,特色鮮明,擁有84個與社會和市場需求緊密結合的專業,與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70餘所高校和研究機構建立了科學研究、人才培養的合作關係,學校培養的學生中近20人成爲“兩院”院士。

 二、組織機構

第二條 我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條 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 南京工業大學紀委和監察處負責監督招生工作中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三、錄取規則

第五條 南京工業大學本科生招生對象爲: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的學生。我校以“廣招天下英才而育之”爲理念,堅持陽光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文化考試爲主,德智體美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六條 南京工業大學本科專業標準學制4年(其中建築學和城鄉規劃專業爲5年),學業合格者頒發南京工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

第七條 我校各專業(語言類專業除外)入學後外語教學均爲英語必修課。

第八條 我校所有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體狀況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九條 報考建築學和城鄉規劃專業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術基礎,色盲、色弱者不宜報考。

第十條 投檔比例按各省(市、區)規定執行,錄取時按照專業級差(級差值不超過5分)的方式擇優錄取(內蒙古自治區按照專業志願清錄取)。

第十一條 我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報考考生須符合“南京工業大學2016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招生項目有棒球、壘球、田徑。報考我校的高水平運動員考生,須符合各省(市、區)高水平運動員的有關報考條件,其中棒球、壘球、田徑項目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門測試,測試合格後,由我校根據考生專項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我校招收藝術類考生,報考考生須符合“南京工業大學2016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省專業統考成績和文化統考成績須達到該省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江蘇省考生的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等級中D級(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爲D級)不得超過三門。我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校考省份爲校考成績,其餘爲省考成績)加文化成績的綜合分進行排序,擇優錄取。注:校考綜合分=(校考專業成績/校考滿分)*100+(省考文化成績/省考文化滿分)*100。

第十三條(江蘇省考生適用)我校對除歷史或物理外的另一門選測科目不作限制,由考生根據興趣及擅長合理選報專業。

第十四條(江蘇省考生適用)我校普通類錄取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爲:選測BB(中外合作辦學BC),必測4C1合格。

第十五條(江蘇省考生適用)我校對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在考生投擋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級差分後進行排序。選測科目中物理(歷史)等級達A+或A,分別加3分、2分;另一門選測科目等級達A+或A,分別加2分、1分。

第十六條(江蘇省考生適用)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如總分相同,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第十七條(江蘇省考生適用)我校在本一批次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其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爲:選測BB、必測4C1合格。報考考生須符合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要求,且符合“南京工業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透過我校資格初審後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報考考生面試合格且透過公示後,由我校根據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四、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十八條 學費按照2014年江蘇省物價局的檔案(蘇價費[2014]136號)執行(元/人/年): 文科類5200、理科類5500、工科類5800、醫學類6800、藝術類6800、中外合作辦學21600。優勢學科在原專業基礎上浮10%、嵌入式培養專業上浮2000元。住宿費1500元/人/年。我校已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按學年預繳學費,學年末結算,畢業時清算,具體按照蘇價費[2006]319號檔案及本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執行收費及相關退費(如出臺新檔案,按新檔案執行)。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助、補、減”多元資助體系,設有各類獎、助學金100餘項,資助面廣,爲學生的成長成才提供了激勵和保障。

五、招生諮詢方式

第十九條 南京工業大學招生諮詢聯繫方式

電話:025-58139090

地址:南京市浦口區浦珠南路30號(郵編211816)

郵箱:

網址:

微信:南工招辦

 六、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中與各省(市、區)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各省(市、區)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