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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書範文集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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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協議書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就業協議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就業協議書範文集錦八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僱主)

名稱: 單位類型:

工商營業執照號或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名: 身份證號:

戶口地址: 所屬辦事處:

常住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工作期限:從 年1月1日至 年12月31日。

二、工作任務:乙方在 崗位,擔任 工作。

三、勞動報酬:工資及計算方式: 支付時間:

四、福利待遇: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法規處理和賠償。

五、勞動紀律: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

乙方應服從甲方正常的生產(工作)安排,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及數量、質量指標。

六、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由乙方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出具意見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甲方負責人(蓋章): 乙方:

年1月1日 年1月1日

社區居委會意見(蓋章):

就業協議書 篇2

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是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以及學校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的依據。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和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統一印製,一式三份,由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統一發放,人手一份,按編號發放使用。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透過雙向選擇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就業協議要明確勞資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違約,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就業協議書怎麼用

應屆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後,須簽訂由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該協議書是轉遞畢業生檔案和戶口關係,辦理報到落戶手續的依據,學校憑畢業生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派遣畢業生的檔案、戶口等關係。如果不簽訂就業協議書,畢業生畢業後的人事檔案、戶口等關係就可能會被派回到生源地。因此,畢業生在找到合適的工作單位後,就可與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上除了用人單位蓋章外,還需由用人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蓋章。

畢業生到民營企業、三資企業、鄉鎮企業等單位工作時會碰到一個具體問題——這些法人實體沒有上級人事主管部門。這就需要用人單位到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來解決該單位接收畢業生人事關係的問題。只要用人單位持營業執照和公章到有關人才交流中心免費辦理人事代理開戶手續,就業協議書的鑑證、檔案的接收、進榕落戶、黨組織關係、甚至駕駛員安全組關係等,都可由有關人才交流中心來爲用人單位接收和辦理。

二、離職別忘了解除就業協議

就業協議書除了作爲學校轉遞畢業生人事關係的依據外,對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也具有一定的約束力,畢業生應比較慎重。在對用人單位有一定了解,確定要留下來工作後再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小李,在去年5月份找到一份工作,他見很多同學都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就不假思索地與公司簽訂了就業協議書,並把協議書反饋到了畢業學校。在公司工作了一個月,小李覺得自己不適合這份工作,沒有辦理任何手續就不去上班了。8月份當小李找到一份新工作時,新單位提出要與他簽訂就業協議書,此時,小李遇到了麻煩,學校已根據就業協議書將檔案、戶口等關係轉到了小李的原公司,該公司要求他支付一筆不小的違約金。

由此提醒畢業生,如果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後又覺得不適合這份工作,必須與原單位解除就業協議,並持證明回到學校辦理相關手續,找到新單位,可到其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改派手續,把自己的檔案、戶口等人事關係改派到新的用人單位。

三、違約金不超過一個月工資

從xx年開始,國家有關部門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後,如畢業生出現違約情況,違約金被限定不超過畢業生一個月的工資。這對於在求職中處於弱勢的畢業生來講是個好消息,用人單位對違約金再也不能“漫天要價”。

這個規定維護了畢業生的利益,但也希望畢業生能講誠信,不要頻繁流動。畢業生在就業之初頻繁的流動,對自身的職業生涯發展是極爲不利的。

某大學xx屆畢業生小陳,正在準備1月份的考研,在校內的一次招聘會上他被一家名企相中,小陳爲不錯過機會,便與單位簽訂了協議書,同時也不放棄讀研究生的準備。他在與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備註欄中,加上了“如本人考上研究生,憑錄取通知書,該協議效力終止。”畢業生還可以把協議期內工資的多少、違約時是否交納違約金等易產生糾紛的條款附加上去。同時畢業生需明確,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就業協議書的使命才告完成。

就業協議書 篇3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爲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爲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覈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爲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爲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爲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就業協議書 篇4

爲什麼要簽訂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是指求職擇業的應屆畢業生離校前與用人單位之間爲確立錄用或是就業關係而達成的協議。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以合同的方式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其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教育部學生司統一制訂格式,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印製。根據國家規定,在達成就業意向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應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其目的在於規範畢業生於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的行爲。因此,“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也稱“三方協議”。

因爲畢業生走入社會將需要辦理許多相關手續,如報到證的開具、學生檔案、戶口、人事關係、組織關係的轉移,然而這些手續的辦理依據就是就業協議書。所以學生要有法律意識,遵守國家的該項規定,簽訂就業協議書,依法維護自己的大學生的權利。

就業協議也是由學校作爲見證方,有利於保護畢業生的合法權益。經過學校和地方就業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後,具有一定的行政約束力,聘用雙方不得任意違約。就業協議書也是一種文字契約,確定了甲乙雙方的聘用關係,畢業生不得另單位,學校按就業協議的員工只能任憑單位宰割。就業協議也是學校和地方就業主管部門制定就業建議計劃的.基本依據,從而保證就業計劃的落實和實施。但是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目前人事部門認爲是緩派人員,不能調動檔案和戶口,這樣會影響畢業生工齡的計算、職稱的評定、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如果不簽訂就業協議就不能算是國家正式正派的畢業生。學校不能爲畢業生辦理派遣手續,畢業生也沒有派遣報到證。而報到證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本憑證,它和學生的學位證、畢業證。都被稱爲學生就業的必備三證。

而我們畢業生應該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向,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要得用人單位同意。如果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後,畢業生應該誠信履約,遵守用人單位的報到要求。而用人單位也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是取得畢業資格的學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爲理由提出違約,沒有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是無效。

因此、我們高校畢業生必須簽訂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協議書生效時間

第一條 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畢業生委託乙方安排其就業,推薦人員赴乙方工作。

第三條 甲方推薦的畢業生將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乙方保證甲方推薦的人員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乙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甲方推薦的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薦的人員自行安排。

第五條 乙方延長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作時間,應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爲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推薦的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推薦的人員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

第十條 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協議書第四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應爲甲方推薦的人員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爲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乙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乙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乙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書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書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推薦的人員:

1.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據本協議書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推薦的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違反和解除甲方推薦的人員勞務關係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經濟補償金:

1.乙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根據甲方推薦的人員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務關係前__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1.經與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一致,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其他約定

第二十九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

第三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1.乙方現爲在學碩士研究生,自願簽訂留所工作協議書,保證畢業後留所服務期_________年,起始時間從報到的次月起計算。

2.乙方在留所選擇具體工作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確定。

3.乙方應在規定學制內按期畢業並獲得學位。

4.乙方畢業前,甲方由人教處、研究生部組織導師和專家對乙方進行綜合評估(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動手能力及發展潛力等方面),根據該評估結果,確定乙方是否留用。

5.乙方畢業後被留用,應在一個月內到甲方報到,否則視作違約。

6.甲方按照_________號檔案的精神,從乙方簽訂本協議的次月起,爲乙方提供相應待遇,按月發放如下標準工資及崗位津貼:

基礎課學習期間標準工資爲_________元/月;下課題期間增加崗位津貼_________元/月,共計_________元。乙方在學期間應聘甲方崗位,按相應崗位發放工資及津貼。下課題的起始時間以課題負責人在研究生部的通知上簽字的時間爲準。

7.甲、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間享受與在職職工同等福利待遇,包括醫療、工會福利等,可以申請所內分房,計算相應分房工齡。

8.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按碩博連讀方式培養,本協議依然有效,甲方根據_________號檔案精神,在規定的學制期限內,爲乙方提供相應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服務期自博士畢業後起始。

9.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不得違約。

(1)如甲方違反承諾(不含本協議第四條的情況),甲方不要求乙方退還向其提供的工資及待遇(不包括住房),並賠償乙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乙方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所規章制度,或未能獲得學位,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須退還超出在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以外的工資及待遇(包括住房);

(3)乙方違約,應退還超出在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以外的工資及待遇(包括住房),並交納違約金_________元。

10.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研究生部備案。

11.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就業協議書 篇8

就業協議書有什麼作用?什麼是就業協議書?在、協議書頻道中提供本文,您將會得到解答。請看如下:

第一點 什麼是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是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以及學校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的依據。

簽訂就業協議書是國家爲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避免混亂,杜絕就業欺詐行爲,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嚴肅性,爲維護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的合法權益而採取的一項必要措施。

第二點 就業協議書的作用是:

一、就業協議由學校作爲見證方,有利於保護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二、就業協議經學校和地方就業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後,具有一定的行政約束力,聘用雙方不得任意違約。

三、就業協議是一種文字契約,確定了甲乙雙方的聘用關係,畢業生不得另找單位,學校按協議派遣後,用人單位不得拒收畢業生。

四、就業協議畢業生實現自我保護的基本依據。一旦發生勞動糾紛,沒有勞動協議的員工只能任憑單位宰割。

五、就業協議是學校和地方就業主管部門制定就業建議計劃的基本依據,從而保證就業計劃的落實和實施。

六、不籤協議的畢業生,目前人事部門認爲是緩派人員,不能調動檔案和戶口,這樣勢必影響畢業生工齡的計算、職稱的評定、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

七、不簽訂就業協議書,不能算是國家正式派遣的畢業生。學校不能爲畢業生辦理派遣手續,畢業生也沒有派遣報到證。報到證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本憑證,它和學生的學位證、畢業證。被稱爲是學生就業的必備三證。

八、畢業兩年仍然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將被派回原籍參加所謂的二次分配,原則上只能在本市或本縣就業。這樣勢必影響畢業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