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協議書>

實用的就業協議書範文集錦八篇

學問君 人氣:1.42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書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書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就業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實用的就業協議書範文集錦八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學校及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專業年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學生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實習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於________終止。

實習期爲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實習內容

第二條甲方應該在乙方實習期間,爲乙方指派一到兩名實習指導老師,負責指導乙方進行實習。

甲方指派________爲乙方指導老師,指導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工作。

第三條乙方在實習期間,應該聽從指導老師的安排,認真完成指定的任務。

乙方在實習期間,應該虛心學習,發揚艱苦奮鬥、吃苦耐勞的精神,展現浙大學子風貌。

乙方同意根據雙方協商,在________崗位進行實習。

三、實習期間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進行實習,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周至少休息兩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時。

第五條甲方爲乙方在實習期間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在乙方實習期間,甲方享有對乙方在安全、衛生生產方面進行管理、保護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在正式實習前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實習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七條乙方在實習期間,甲方是否支付乙方報酬,由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決定。

第八條如果甲乙雙方就支付實習期間報酬的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以每(小時/日/月)____元的標準支付乙方報酬,工資於(每月____日/每日)統一結算。

實習期間加班時段的報酬標準參照本條前款之規定執行。

五、實習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甲方保證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安全與保險待遇。乙方在實習期間,享有同甲方臨時僱用員工在衛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發生損害時,同等的損害補償標準。

同時,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實習期間的勞動紀律

第十條乙方在實習期間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一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乙方的指導老師,可予與教育糾正。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爭議處理

第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進行協商解決,在必要時浙江大學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可以介入並提供參考解決意見。

九、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還就以下事項達成約定:

1、

2、

3、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2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與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覈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覈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覈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爲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主管部門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聯繫人及電話單位性質

檔案

接收單位名稱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畢業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

學院專業政治面貌

學位類別學歷培養方式

生源地婚姻狀況

聯繫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覈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簽字、蓋章:

  年月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培訓就業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方:

己方:

甲方吉大星脈計算機培訓學校(以下簡稱甲方)推出的國際軟件工程師培訓項目是由NITE、CSIP、微軟、吉大計算機教育聯合實施。該學校擁有有知名度的教育品牌、先進的計算機教材、科學的教育方法和考試認證制度以及服務體系,具有向國內外IT企業培養、輸送人才的優勢。

乙方在瞭解甲方的教育培訓及服務體系的基礎上,經甲方培訓,考試合格或實訓結業後,根據工作需求享受甲方提供的就業服務。

雙方根據《中和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平等的協商,雙方達成一致:

一、 期限

此協議於乙方考試合格畢業後開始生效,至正式入職後終止。

二、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負責對學生進行管理和教育,並提供相應的學習條件:

2. 負責教授教學計劃內規定的課程,爲考試成績和操行鑑定合格的學生頒發國家資訊技術緊缺人才職業技能證書;

3. 甲方百分之百保證乙方就業,否則退還全部學費。

4. 乙方結業後,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面試及評估後的企事業用人單位名單,確保其資料完整、真實;

5. 根據乙方的需求,甲方無償爲乙方提供上述就業服務;

6. 安排乙方與甲方鑑定就業協議的企事業用人單位進行面試;

7. 協助乙方在甲方現有的就業協議的企事業用人單位中順利上崗;

8. 自甲方爲乙方推薦工作後,滿足以下條件者,甲方可爲乙方免費提供再次

就業推薦:

(1) 乙方沒有任何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爲:

(2) 乙方沒有任何有損於甲方聲譽及形象的行爲:

(3) 乙方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如單位破產、轉業、解體等)

(4) 乙方應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非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工作;

9. 由於乙方原因導致不能推薦工作或推薦工作後,因其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工作的(經甲方調查覈實後如身體健康狀況、傷亡、觸犯法律及個人對此無條件放棄甲方給予推薦的工作等)情況,甲方不再負責就業推薦,且不退換任何費用;

10. 用人單位因個人原因個人技術原因辭退乙方,甲方負責再次推薦乙方就業,並免費再次培訓;

11. 甲方必須按計劃保質保量完成培訓工作;甲方確保教學質量,使乙方能夠順利結業,並能靈活運用所學知識。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刻苦學習,努力爭取獲得各種職業資格證書,大專以下學歷的學員必須取得相關學歷證書;

2. 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3. 成績優秀的學員可申請獎學金。

4.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必須在甲方修滿全部課程,考試合格並在實訓中心實訓合格後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全部就業服務;

5.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積極爲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6. 要與同學和睦相處,不得與同學發生打架鬥毆的現象,否則不負責推薦就業;

7. 不得有任何有損於甲方聲譽形象的言行;

8. 學員故曠課10課時以上或者不按時完成作業達10%以上者,不享受甲方的就業服務;

9. 更具甲方教育培訓要求,完成相應的課程培訓,並透過甲方教育培訓相應的各項認證考試和畢業設計,成爲合格的畢業生;

10. 乙方需要及時向甲方提供個人的相關資料(包括個人簡歷、照片、身份證、學歷證書、檔案所在地證明等等資料的複印件);

11. 乙方保證所提供給甲方的資訊(學歷證明、身份證明、技術證明等)的真實性,若乙方提供的資訊不真實或侵犯了第三方的權利,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 協議終止

1. 操行鑑定不合格者或在學習期間因違紀受處分畢業時仍未解除者,協議終止;

2. 安置工作後,無正當理由不就業者,終止協議;

3. 自行就業的學生或自動放棄就業機會的學生,協議終止;

4. 在待安置期間因個人原因長期內無法正常從業者,協議終止;

5. 由於學生自身健康原因,無法就業者,協議終止;

6. 本協議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或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履行時自動終止;

7. 乙方在未通知中心就業部相關工作人員的情況下,不參加事先確定的面協議終止;

四、 已畢業學員在校方的安排下可享受免費的技術更新。

五、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六、 本協議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出現爭議協商解決,若協商

不成,透過訴訟方式解決。

協議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全稱) 就業部代表人

簽字: 乙方

簽字蓋章: 蓋章:

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聊城職業技術學院

乙方:

爲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積極推行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爲社會培養高素質的高技能人才,本着互利共贏的原則,雙方就共建聊城職業技術學院 旅遊管理學院 學院 專業教學實踐基地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總則

1. 透過合作,形成以社會需求爲導向,以行業、企業爲依託的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推進校企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

2. 成立組織機構,負責制定學生實習、就業及其他校企合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 制定工作計劃,共同制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引入行業企業技術標準,共同開發專業課校企合作協議書程和教學資源;共同指導學生實習實訓和就業,形成人才共育、過程共管、成果共享、責任共擔的緊密型校企合作機制。

二、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

1. 甲方同意乙方爲甲方的校外教學及就業基地,列入協議用人單位,在尊重學生本人意願的前提下,嚮應屆實習學生和畢業生推介乙方。

2. 甲方與乙方合作,參照職業崗位任務要求,共同開發與實施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即共同確定學生的培養目標、教學計劃、課程設定等。

3. 甲方與乙方合作,引入行業企業技術標準,共同開發專業課程和教學資源。

4. 甲方與乙方合作,將企業和職業等要素融入校園文化,培養學生職業意識,形成良好的職業素養,促進校園文化建設與人才培養的有機結合。

5. 甲方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的要求,與乙方共同協商後,確定部分課程的時間、內容、人數和要求,與乙方共同制定具體實施計劃和安排,將課堂設在乙方進行,經雙方確認後組織實施。

6. 甲方與乙方協商後,安排學生利用週末和假期時間,有組織地安排相關專業學生到乙方進行頂崗實踐。

7. 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具體要求,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員工培訓等服務。

8. 甲方根據有計劃安排教師到乙方參加頂崗實踐工作,並協助乙方管理參加定期頂崗實踐

的學生。

(二)乙方

1. 乙方管理人員應甲方邀請,作爲相關專業的校外專家和企業兼職教師,爲甲方專業建設和課程建設出謀劃策,並安排相關崗位的一線員工實質性承擔甲方的授課任務。

2. 乙方可以接受甲方的專業教師深入到乙方企業參加頂崗實踐。

3. 甲方學生頂崗實踐期間乙方將按公司現有各類規章制度對頂崗實踐學生進行工作管理,按照同等對待,同工同酬的原則,按照____元/小時爲學生髮放頂崗補助。

4. 在頂崗實踐期間,乙方應負責爲學生提供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安排實習生在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關的崗位上進行工作,不安排實習生從事與學生專業無關的工種和崗位、危險和粗重工種以及其他教育部明令禁止的崗位。結合實際情況,爲實踐師生提供學習專業知識、從事專業實踐活動的機會,並委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指導。

5. 乙方安排專門車輛,組織甲方實踐師生的來回接送,並保證其途中人身安全。

三、合作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

四、其他

1.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2. 合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來解決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其他情況。

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作協議一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雙方應遵守有關條款。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就業協議書 篇5

靈活就業協議書 勞動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甲方) 靈活就業人員 (以下簡稱乙方) 爲進一步加強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的管理服務,指導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多形式實現靈活就業;做好其社會保險的建立和續接工作,提高實現靈活就業後的相關就業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協議期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靈活就業及社保關係接續的相關材料;

2、協議期間,甲方有權安排乙方臨時性接受上級檢查的工作任務

3、協議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實行跟蹤管理;隨時掌握其就業狀態;

4、協議期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配合支援有關方面的工作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協議期間,積極主動給予乙方的指導幫助,並實行限時服務;

(1)進行在就業政策指導,提供在就業政策諮詢;

(2)提供靈活就業技能培訓;

(3)提供就業資訊(勞務資訊);

(4)指導有關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接續事宜。

2、及時或定期審覈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品,並實行限時服務。

3、按規定及時向傻瓜機就業部門申報相關補貼手續。

4、協議期滿,主動向乙方提供是否續簽協議事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協議期間,享受國家和省政策規定的在就業培訓、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勞務中介服務。

2、協議期間,依照國家政策,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3、協議期間,免費享受再就業政策指導和再就業政策諮詢服務。

4、協議期間,接受甲方在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係續接工作方面的指導。

5、協議期滿可向甲方提出續簽或終止協議。

6、協議期間按規定可不進行失業登記,不繳納失業保險,且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符合規定的人員應領未領得失業保險金與再次失業後應領的失業保險金一併續領。

7、乙方根據自身年齡、文化、技能及身體條件、在協議期間、可以靈活選擇以下多種靈活就業方式。

a、1社區保潔、2社區綠化、社區保安、社區就業協管(資訊)員; b、1公共物業管理、2公共市場管理、3、公共交通管理c、1託老、2托幼、3病人看護; d、1家政服務、2配送服務、3保健服務 e、1商場服務員、2餐廳服務員; f、社區內外自主擇業

(二)乙方的義務

1、協議期間,應主動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進行靈活就業登記。

2、協議期間。按季度報告靈活就業狀況及收入情況。

3、協議期間,按時履行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4、協議期間,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臨時性任務。

5、協議期間,要配合支援甲方的工作。

三、協議終止

協議期間,乙方被用人單位錄用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視爲實現穩定性就業,本協議自然終止。

四、其他議定事項

五、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共同遵守,相互支援,相互理解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協議期限

第一次簽定:從年月日至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時間: 年月日時間: 年月日

第二次簽定:從年月日至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時間: 年月日時間: 年月日 第三次簽定:從年月日至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時間: 年月日時間: 年月日

就業協議書 篇6

一、簽約須知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爲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1、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2、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3、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爲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4、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覈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5、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爲準。

6、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爲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7、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在備註欄註明。

8、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二、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

1、到河南省轄市市管或區管單位就業的,需經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範經市人事局、師範經市教育局)蓋章同意;到縣及縣以下單位就業的,只需經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2、到河南省直、部屬單位就業的,需經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部屬單位主管部門係指在豫的主管部門;在省工商局註冊的非國有單位接收畢業生,須到省就業辦辦理審覈備案手續。

3、在省外落實接收單位的,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區直或部屬單位就業的,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單位就業的,經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省轄市單位就業的,需經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

4、到在京中央單位的,需經國家人事部門同意。

就業協議書 篇7

爲維護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和學院聲譽,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範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爲,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爲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製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範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爲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爲準,複印無效。

第七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就業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程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繫,提供就業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覈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後,上報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覈透過後,在學院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一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繫,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爲原件,複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覈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覈透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後,發放給學生。

3.對於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後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就業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標註在協議書“備註”欄內,其內容視爲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以欺騙手段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後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並以此爲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在一週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爲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籤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爲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覈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是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覈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向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於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2.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透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簽約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於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爲,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爲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資訊或不簽字,並以此爲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生事務發展部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原《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院管〔20xx〕24號)同時廢止。

附件:1.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2.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

附件1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附件2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

就業協議書 篇8

靈活就業合同書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姓名):根據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雙方簽訂靈活就業合同書。

一、靈活就業合同期限爲本合同期限爲有固定期限,期限爲年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靈活就業合同期滿不再續簽合同或合同期內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動中止,勞動關係自動解除。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崗位實行工時制度(a、標準工時制b、不定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甲方的規定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產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

三、勞動報酬

1、甲方以貨幣形式於下月 日前支付乙方當月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月工資標準爲 元(大寫: 元人民幣)。

四、社會保險

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工作過程中存在職業危害的,甲方應提前如實履行告知義務,保證乙方享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各項權利。

六、靈活就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靈活就業合同執行。

2、出現以下情形,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連續曠工超過3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2)乙方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 造成嚴重後果或較大經濟損失的。

(3)乙方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4)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考覈,考覈不合格的。

3、合同期內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

七、違反或解除靈活就業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靈活就業合同或者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勞動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管理。

2、培 訓: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崗前培訓及相關業務知識培訓;乙方應接受甲方組織的理論學習、崗前培訓及相關業務培訓。

3、考 核:甲方對乙方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覈,乙方應接受甲方的考覈。

4、其它事項 。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省有規定的,均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執行;凡屬國家、省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補充條款。 甲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名蓋章):

(簽章): 年月年月 簽訂日期: 日簽訂日期: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