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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實習總結模板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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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是指對某一階段的工作、學習或思想中的經驗或情況加以總結和概括的書面材料,寫總結有利於我們學習和工作能力的提高,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總結吧。總結你想好怎麼寫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律師實習總結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律師實習總結模板6篇

律師實習總結 篇1

一個月的實習過去了,工資也用光了,現在唯一剩下的,就是回憶。

說實話,昆明高新正信會計師事務所是一個小而溫暖的地方,像一個家。第一次看到到這個事務所的名字,是在釧向我介紹的雲南會計師事務所聯合招聘名單上,這個公司的位置並不顯眼,但卻是最適合我的一家,因爲他沒有要求應聘者必須過cpa。儘管在此之前我已經接到了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的實習邀請,但我心裏清楚那僅僅只是一個實習,沒有cpa證書的我是不可能在實習結束後順利轉正的。因此,我很看重這一次招聘會,特別是這個昆明高新。

招聘會是在雲南財經大學舉行的,那時我還在學校,不能到現場,只能讓小c幫我投遞簡歷。那是一個臘月的早晨,小c氣喘吁吁地打來電話,說投遞的四家會計師事務所對我的簡歷都很感興趣,其中昆明高新是最感興趣的,說讓我回昆明的時候直接去所裏面試。聽到這個消息我很興奮,數月來對工作的的尋尋覓覓,終於有一點眉目了。

接着12月20日考完英語六級,當晚就坐上了回昆明的火車。

回到昆明休息了一天,第二天就買了地圖找到了昆明高新所在的豐園大廈,在電梯裏整了整領帶,就大步大步地走了進去。

面試整個過程都很簡單,我也極力表現自己的優點,儘管筆試做得一塌糊塗,但我憑着三寸之舌,侃侃而談,面試官被我折服,於是得以順利進入實習生名單。上班第一天我才知道,實習生只有兩個人,另外一個是個女生,叫張豔,和我同級,天津財經大學學審計學專業,我們兩個是從20多個面試者中脫穎而出的,心裏頓時小有成就,但是後來的事情就然我高興不起來了。

實習的第一天和第二天都是看書,打掃衛生,打印複印檔案,還有整理以前審計留下的工作底稿。我還小有厭煩,誰知道大難就將降臨在我一個人的頭上。

就這樣審計完了東方糖酒公司,我一無所獲,當然,除了捱罵和勞累。

有了第一次外勤的經驗,第二家,第三家,第四家。。。就很好應對了,因爲在實習的過程中,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張豔就是我的小老師,很多東西都是張豔教我的,有時還幫助我抽憑。我實習的期間,學的本領大都是在這個專業知識深厚的小老師身上學到的,因爲我知道自己最欠缺的就是紮實的專業知識,會計這個行業,要的就是專業,像我這樣的半瓶醋,是不能幹好會計這一行的。

就這樣,我邊學邊做,一晃一個月就過去了,這一個月,我向孫老師學到了很多書本以外的知識和經驗,向張豔學到了很多專業知識和技能。另外,高新正信的所有人都給了我不同程度溫暖,所長教我學習基督教的福音,夏師教我用複印打印機,莫師和陶師帶我去吃的第一頓午餐,高師在專業知識運用上的詳細講解,還有年夜飯晚上很多同事給我進酒,歡迎我到來時的微笑,我真的感動不已。

感動過後,我也清楚自己不會留在高新正信,因爲和華能瀾滄江簽約和個人知識不足的問題,我只能離開這個給過我壓力也給過我溫暖的集體。我感謝這個集體在這一個月來給我的關心和教導,我相信這些積累對我以後的職業生涯是一中持久的鼓舞。

律師實習總結 篇2

一、實習目的

1. 透過實習,培養運用所學的基本技能、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去獨立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 透過實習,樹立職業意識,增強敬業精神,提升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3. 透過實習,進一步鞏固專業知識,提高專業技能。

4. 透過實習,提高適應社會的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5. 透過實習,將學到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6. 透過實習,學習一些辦案經驗,提高實踐能力。

二、實習單位及崗位介紹

xxxx律師事務所 是二○○一年經xx省司法廳批准的臨沂市首家市屬合夥制律師事務所。該所由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豐富執業經驗的律師組成,以爲大中型企業服務爲重點,以金融、知識產權、房地產、電力、涉外業務、公司法律實務、企業改制等業務爲專長。該所現爲xx蘭陵集團、臨沂電業局等十幾家企事業單位擔任法律顧問,承辦了許多在知識產權、涉及業務、經濟合同、非訴訟法律實務等方面在全國及省內有影響的案件。

我們的崗位是律師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協助律師解決相關的業務,包括:在律師業務活動過程處理一般事務性、聯繫性的工作;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即爲律師的開庭審理案件做好準備工作,使訴訟代理能順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師的指導下擬寫法律文書;進行或輔助進行調查取證工作,進行或輔助進行案源開拓工作。

進入律所的中不斷改革。律師的學習能力和接受能力始終得保持着高度自覺。在接受之後,又需要將檔案上的與實際情況相協調,尋找平衡點和漏洞點。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一個多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讓我瞭解到書本之外的法律。同時也讓我認識到學校之外的社會。周圍不再是清一色的學生,而是有着各個年齡、各個職業、各種素質間利益的糾葛。不同的案件,不同的當事人,他們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律師們看多了都有點麻木。律師在執業中要注重保護自己,掌握更多的社交技巧,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爲人處事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但實習給我的啓迪讓我繼續堅定認定自己的職業選擇。

律師實習總結 篇3

“天下之事,聞者不如見者知之爲詳,見者不如居者知之爲盡。”透過這次的兩個多月的實習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這個道理。

我這次實習的單位是位於浦東的三石律師事務所,主跟江律師實習工作。事務所並沒有因爲我年輕,尚未大學畢業,而隨便給我安插個無足輕重的閒職來敷衍了事。江律師和藹可親,對我悉心指導,而其他律師也給予了我許多幫助,正由於他們的傾囊相授,令我開拓了眼界,對律師領域的工作有了相當深入的瞭解,瞭解到了這個行當的意義,其中的箇中曲折,使我將來從事這個行當,或者其他與法律相關的行當時,能夠更加得心應手。總體來說,這次實習相當有意義,對我幫助很大,實踐出真知嘛。

下面我就透過這次實習的經歷,來談談我的收穫:作爲大二剛畢業的學生,實習工作的機會少之又少。這次炎炎夏日,連着二十多天的高溫,對我來說還真是考驗呢。拋開法律版塊的知識不談,在這次實習中,每天的上下班對我就是一種鍛鍊了。我體會的金錢的來之不易,父母每日爲生活奔波的辛勞。不由地,我在家中的家務也做得多了起來,時常幫着父母打掃衛生,準備飯菜。我感覺不僅大腦充實了,身體得到了鍛鍊,也精神也得到了昇華。

剛進事務所,一張張陌生的臉孔着實讓我有些恐慌。要讓這一張張臉變得熟悉起來,讓這一張張臉變得和善、可親,變成會心的歡笑和幫助的善意,而不是僞裝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棄、厭惡的表情,對我也是一種鍛鍊。平時同學之間,由於大家都沒有真正踏上過社會,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間,總是略顯稚氣。

我們會爲一點小事,一句無意間的話語而爭辯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難時,我們又會互相幫助。在學校裏,我們展示的是真實的我們。但我知道,在社會裏,就是純粹的爾虞我詐了,在一張張面具之下,心靈都是被紗布厚厚的紗布蓋上一層又一層的。當然,這麼說可能有所誇張,但人際交往確實是我這次實習中的一大課題。我始終保持面戴微笑,主動地向其他律師們詢問是否需要幫助,幫他們倒茶,有機會的話打掃會衛生,沒幾天,我和他們就打成了一片。他們也放心地把一些手頭工作交給我去做。負責知道我的師傅,江律師也帶我出去,參加諮詢、會見委託人、會見當事人、調解、庭審等等。從人際交往而言,我確實獲益非淺。

轉到工作上,則比較簡單了。律師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條款確實是兩碼事。律師的工作重頭應該就是見委託人吧,這類事情可不是能給我經手的。我的實際工作是整理文書。江律師細心教導了我格式的寫法,然後把他積存的一大堆資料交給了我。內容雖多,但熟能生巧,沒幾天,這些法律文書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師也把他們積存的檔案拿

了出來,有的律師可真夠邋遢的,居然夾着自己的律師證的複印件,我差點把它當證據整理起來。

其實作爲律師,在事務所呆的時間並不多。來事務所諮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們一般都是到處奔波,“拉生意、談生意、做生意”一個律師這麼解釋的。所以純粹呆在事務所裏,能學到的東西還是相當有限的。幸好江律師經常帶着我出去走走,讓我眼界大開。比如去監獄會見當事人,我就瞭解到了律師的談吐技巧,教當事人如何去應對,等等。根據科爾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論,人爲了尋找善惡的平衡點,永遠是往善惡兩端不斷徘徊的過程。

律師實習總結 篇4

20xx年3月1日-3月30日,我在秦鏡律師事務所進行了爲期一個月的實習(實際上由於週末,真正的實習時間也就20來天)。時間過得很快,不知不覺中,一個月就過去了,而我在這短暫而充實的一個月中也學習到了許多東西。

律師對於所有法律人來說都是一個很具誘惑力的職業。我學習法律已有四年,儘管知道大多數電視劇和電影中對律師的演繹是有所誇張的,但是仍然難以避免律師在我心目中略顯神祕的形象。是法庭上的滔滔不絕、慷慨陳辭?還是西裝革履、風度翩翩?是正義的捍衛者還是富人的代言人?是不是要在義和利之間進行艱難的抉擇?……但是不管是何種形象,我一直都認爲,法律人最好的代表是律師,而不是法官或者檢察官。律師的工作,能夠將法律作爲一門實踐學科的特徵發揮得淋漓盡致,同時,又不斷地將法律運用中的問題提交給理論來解決,推動了理論的發展。家裏幫我聯繫到秦鏡律師事務所實習,我覺得非常開心,因爲終於可以接觸到律師的日常實際工作了。

實習的第一天,律所的行政主管讓我填寫了實習登記表,分配了座位。律所根據業務合職能,分爲好幾個部門。我跟隨李律師,實習中接觸了大量訴訟業務與非訴業務。非訴現在已經成爲大多數律所的支柱性業務,上法庭對於當事人來說絕對不是件好事,法律除了在糾紛發生後作爲解決的依據而存在,更多的作用應該是預防糾紛的發生,律所的非訴業務正是預防糾紛或者爲更好解決將來可能出現的糾紛的重要一部分。律師們給我的印象就是敏銳、高效率、負責和耐心。律師的壓力也是非常大的,一個合同要幾易其稿,客戶的要求又常常變化,而時間又很緊,要是幾個業務集中在一起,那加班是不可免的了。

一個好律師必須思維敏捷,反應迅速,短時間內能夠抓住問題的重點。這難免讓人覺得律師都是比較強勢的,但是我所接觸到的律師們,尤其是女律師,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樣咄咄逼人的,而是溫柔親和的。我剛開始工作的時候對很多事情都是一竅不通,大家都非常耐心地指導我,還對我起草的檔案進行修改,非常的耐心和細緻。

一個行業區別於另一個行業,因素是什麼?學習了法律的人和沒有學習法律的人,區別又在哪裏?最根本的並不在於幾年的學習中得到了多少知識,記住了多少法條(這對於法律人來說很重要,但是並不是最重要的,因爲透過努力可以獲得),法學教育培養的是一種思維,即法律人的思維。這是我在學校得到的教導。在律所,我體會到這一說法是正確的。開始在律所實習,我又一次感受到,課堂上所學的知識能夠用到實際中的真是少之又少。因爲在此之前,我連真正的合同也沒有見過幾份,更不用提法律意見書或者律師函之類了,至於用律師的思維方式來考慮問題更是妄談了。

比如一天,李律師讓我爲某公司提出的問題查找法律依據。搜尋相關資料是律師必須具備的能力之一,這點是我們在學校也會用到的技能,因此不需要更多的指導。整個實習過程中,我經常要做的事情就是查找相關法律依據,因爲律師起草合同、出具法律意見以及律師函,都是必須要有根據的,不能光憑想象或者法理推斷(當然,法理推斷也很重要,它可以給出解決問題的思路,或者以此發現存在的問題)。另外學習到的一點是,當透過已有法律法規不能對實踐中的問題給出明確的答案時,律師還需要直接諮詢相關主管部門,以便得到一個明確的主管部門的操作意見。電話諮詢是律師在獲取資料時另一個很重要的技能。當然,想要利用好這個方式需要不斷地實踐、學習、再實踐……

律師實習總結 篇5

本人於20xx年四月在xx律師事務所完成了一個月的實習工作。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爲本報告。本實習報告正文部分將分三個部分完成。第一部分爲實踐經驗,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爲訴訟技巧,主要論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爲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規範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實踐經驗

1 以事實爲依據

?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並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爲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爲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蒐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並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援。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係。主要工作在於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係、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繫,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後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於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援。由於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於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習慣

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並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衝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後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並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於“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並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檔案

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於法律,但是確具有規範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爲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爲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檔案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進階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

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範性檔案的數量大於法律檔案。

4 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

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援。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基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採用了以下方式計算:

1 預期損失,根據05年同期營業額爲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後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爲利潤計算標準。

2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於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於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擔

3 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

4 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

如果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基本公式,利潤等於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麼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於重複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淨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這樣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援。

5 多種方式分析問題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爲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問題。訴訟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並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唯一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活靈活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成本高昂,耗費時間較長,且存在着訴訟風險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擇民事訴訟中的確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活切換,避免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成本。比如,當遇到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如果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涉,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爲了防止不利於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活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制力,確能夠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

二、訴訟技巧

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活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 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係

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序,因此重點在於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請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依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係。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泄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前準備,不利於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如果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於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機會

2 靈活運用證據規則

律師的主要工作是蒐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則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爲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十分注重證據規則的運用。根據證據規則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規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如在依據《民事訴訟規則》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請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請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

3 爭議問題後置

在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一些法律衝突或是法律規定不明確的地方,在法律適用上會產生爭議。在這種時候,對各種爭議解決的方法的選擇適用往往根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定。因此如何處理案件的爭議問題成爲律師在訴訟中面臨的一個工作難點。在我接觸的訴訟中,律師曾經使用將爭議問題後置的方法來解決法律爭議的問題。在庭審中,如果將爭議問題作爲辯論的重點,會遭到對方的集中反駁,稍有差池就會前功盡棄。而且從客觀上講,即便對方沒有充分的駁倒我方主張,對爭議問題的過多論述也會加深了審判法官對我方主張的懷疑。因此在訴訟中應該儘量迴避爭議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辯論過程中,在順位安排上儘量將爭議問題後置,將其作爲一個法律結果處理而不是法律適用前提。這樣即使爭議問題不被法院支援也不會影響其他的訴訟主張。

4 分散爭議問題

將爭議問題後置的方式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矛盾,但是並不是徹底的迴避矛盾,因此在法律爭議問題出現的時候,還可以將爭議問題分撒在各各訴訟利用之間。利用這種方式來回避爭議問題。當採用這種方式時,將爭議問題化整爲零,分解成數個獨立的問題。在闡述我方觀點的時候將其分撒與各各觀點之中,不但迴避了主要問題,在客觀上也加強了訴訟理由對法官的心裏影響。同時也能分散對方的注意力,使其顧此失彼,難以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而且即使單個問題出現錯誤時,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我方對爭議問題的觀點的說服力。

律師實習總結 篇6

今年暑期,從20xx年8月4日至20xx年8月23日,我在事務所實習了一個月的時間。嚴格來說,這並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義上的實習,因爲我還未透過司法考試,既無實習證而無法計算實習期,也未與律所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無正式身份,因此這次“實習”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義上的學習或社會實踐,只是爲了將我在學校的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但我仍然從中獲益良多。

駐馬店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工作人員爲我提供了一個充實自我、積累經驗的機會和平臺,我非常珍惜這個難得的機會並認真對待。在整個實習過程中我遵守單位紀律,服從工作安排,積極完成律師轉自交辦的工作,在律師的指導和自己的努力下,我瞭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師事務所的運作程序和律師的辦案經過及技巧,彌補了知識上的不足,增長了社會見識,對自己學習和掌握法律、運用法律以及人際關係方面的相處都有很深的體會。以下是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的見聞、實踐和感受寫下這份實習報告。

一、實習目的:主要目的是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透過實習達到與法律實踐相結合,從而鞏固知識和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更重要的是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會適應社會和掌握人際交往的能力;樹立正確的法律人生觀念和思維。

二、實習內容:我的主要工作歸爲一點就是協助指導律師辦理案件,並輔助地從事一些行政性事務。在實習中我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文書;撰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如代理詞、起訴狀、辯護詞等,當然最後還要經過指導律師的修改;我還跟着律師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幾起案件的旁聽,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中。在庭審中,我細緻地瞭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的全過程。我覺得有這樣一個鍛鍊的舞臺真是難能可貴。剛到所裏的幾天,我幾乎什麼都不會,幸好有指導律師的耐心教導還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員的幫助,我才能很快地學到了很多知識和技能。

這些工作有助於鍛鍊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整理卷宗瞭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因此,只要你用心,透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因爲工作的繁雜而輕易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學習到很多東西。

(二) 透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並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我們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實習期間很多律師給我們實習生上課,讓我們初步學習最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和基本注意事項以及相關技巧。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例如委託書、答辯狀等。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需要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以及對相關法律知識的運用、配合才能寫成功。我明顯感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驗的缺失。讓我明白應該更加努力學習和積累。慢慢取得進步。

(三)寫作技能問題: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

在我認爲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佔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爲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麼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佈過關於法律文書格式的規範,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爲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塗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爲依據,以事實爲準繩。律師在進行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係仔細分析和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