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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2016年將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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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2016年將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雲南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和農村居民的新農合大病保險將於2016年統一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雲南省2010年初開始着手研究建立全省統一規範的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如今已覆蓋全省16個州市。

據瞭解,雲南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分兩個階段實施。2010年至2013年大病保險單獨籌資、主要由個人繳費;從2014年起大病保險從基本醫保基金中劃出、個人不再單獨繳費。雲南省人社系統管理的城鎮居民(含昆明市、玉溪新平縣新農合人數),從2011年到2014年底,共有63966人次享受了大病保險的待遇,4年共計報銷大病醫療費用4.7億元。昆明市民馬女士的兒子因顱腦腫瘤手術花掉了十幾萬元的醫藥費,2014年透過大病醫保報銷了8萬元。她說,雖然還有高額的術後治療費用,但有了大病醫保報銷後,高額的醫藥費也不是那麼可怕了,要是沒有大病醫保,恐怕要賣房子給孩子看病了。

2016年雲南省將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該制度的'最大好處是在原有的基礎上,將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和農村居民的新農合大病保險統一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縮小了城鄉差距。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待遇標準、籌資標準基本統一,可全面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同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將在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報銷範圍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合規醫療費的報銷範圍,充分發揮大病保險定向、精準的減負濟困作用,從而不斷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障水平。檢方建議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