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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大病醫保政策2015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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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大病醫保政策如何?

廣州大病醫保政策2015解讀

廣州市醫保局介紹,本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與民政低保重殘醫療救助體系和大病保險報銷實現無縫銜接,參保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時實現了一站式結算,參保人只需持卡就醫,就可享受到大病保險“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

廣州市醫保局還介紹,廣州大病保險引入市場機制後,確定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承辦大病保險經辦工作。

2015年1月1日廣州市城鎮居民醫保與6個獨立統籌的新農合地區實施了全市統籌,並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政策,統一在一個資訊平臺上經辦管理,同步實現大病保險城鄉居民全覆蓋。參保人只要足額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即可在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的基礎上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廣州大病醫保

時間:2014年9月1日開始實施

對象:城鄉居民(截至7月,全市442.7萬名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

額度:最高報銷12萬元

實施至今,共28788人次享受大病保險,累計記賬金額約7092.31萬元,次均記賬金額2464元。

什麼病算“大病”?

“大病”不特指哪些病種,而是看發生醫療費多少。

享受對象

也包括城鎮職工嗎?

“大病醫保”待遇享受對象是城鄉居民,而非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廣州職工需要每月繳納重大疾病基金費用,即可享受大病保障待遇。

大病保險費哪裏來?

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劃撥,參保人員無需另行繳費。

是否“沒事不參保,有病才參保”?

應參保未及時繳費的參保人,不經審批不得中途參保。

大病醫保4提示

廣州大病保險支付比例達國家要求以上

在城鄉居民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住院或進行門診特定項目治療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保障範圍。

1.支付比例

屬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所對應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全年累計超1.8萬元以上部分

支付50%

全年累計超過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2015年爲18.28萬元)以上所對應的基本醫療費

支付70%

2.支付限額

在一個城鄉居民醫保年度內,大病保險累計支付參保人員基本醫療費用的年度最高限額爲12萬元。

大病保險實施後,參保人連續參保2年以上、不滿5年的,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3萬元。參保人連續參保滿5年的,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6萬元。連續參保首年計算時間爲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