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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2014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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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

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2014解讀

從蘇州市人社局獲悉,蘇州市工傷職工的定期待遇標準將進行調整。調整範圍包括2014年6月30日前領取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不包括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工傷職工)、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和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的人員

據悉,此次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標準包括:

(一)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在原傷殘津貼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金額分別爲:一級傷殘增加290元,二級傷殘增加280元,三級傷殘增加270元,四級傷殘增加260元。

(二)五至六級工傷職工,與原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係且難以安排工作的,由原用人單位按工傷職工調整前月傷殘津貼的10%增加傷殘津貼。調整後的`傷殘津貼低於蘇州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原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供養親屬撫卹金,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四)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個等級,月標準分別調整爲2559元、2048元和1536元。符合以上第(一)、(三)項定期待遇調整的人員,按以上標準調整後,增加金額不足原待遇10%的,予以補足。

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對象中,已參加工傷保險且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調整待遇所增加的資金由工傷保險基金列支;未參加工傷保險、參加工傷保險但不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五至六級工傷職工定期待遇調整所需資金,由用人單位按原渠道列支。2014年7月1日起,工傷保險待遇中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工亡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計發基數爲5118元/月。調整方案自今年7月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