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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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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據瞭解,天津市已明確2016年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力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傷殘津貼、退休工傷人員補貼、供養親屬撫卹金執行新標準。以下是天津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方案的`詳細內容,歡迎閱讀!

天津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方案


 

  天津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方案

記者26日從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獲悉,目前天津市已明確2016年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力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傷殘津貼、退休工傷人員補貼、供養親屬撫卹金執行新標準。

根據有關檔案,2015年年底前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津貼分別增加:一級傷殘237元、二級傷殘227元、三級傷殘217元、四級傷殘207元。調整後傷殘津貼每月低於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標準爲:一級3058元、二級2925元、三級2792元、四級2659元。

2015年年底前鑑定爲工傷一至四級的退休人員(包括退職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補貼分別增加:一級傷殘60元、二級傷殘50元、三級傷殘40元、四級傷殘30元。調整後工傷人員補貼與養老金之和每月低於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標準爲:一級3058元、二級2925元、三級2792元、四級2659元。

此外,2015年年底前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9元,最低發放標準1315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51元,最低發放標準985元。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