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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東高考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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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東高考改革方案:合併高考二本AB線,採用全國統一卷,全面開放異地高考,從2021年開始,實行“3+3”考試模式,本科招生不分文理;外語科目一科兩考。以下是詳細介紹!

2017年廣東高考改革方案

2017年廣東高考改革方案

省份啓動時間改革亮點
陝西2022年實施2022年將開始實施新的高考政策,將不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的考試會有兩次機會.
江蘇2018年1.選考科目由“6選2”調整爲“6選3”。 
2.分值比480分高,接近700分。 
3.英語分值提高,聽力口語一年兩考。 
4.“小高考”13個科目均可考兩次。
廣東2016年展開
2018年啓動
1.合併高考二本AB線 。
2.採用全國統一卷。
3.全面開放異地高考。
4.從2021年開始,實行“3+3”考試模式,本科招生不分文理;外語科目一科兩考。
湖北2018年啓動
2021年執行
1.2021年起,全國統一高考科目爲語文、數學、外語,不分文理科。
2.考生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科。
3.總分值750分。
4.從2016年起,文理類本科錄取批次由3個批次調整爲2個批次,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併錄取。
西藏2018年1.高考科目調整:執行A類課程計劃的考生,統一高考科目爲漢語文、藏語文、數學、外語4門,漢語文和藏語文各按50%計入總分,以語文科目成績呈現;執行B類課程計劃的考生,統一高考科目爲語文、數學、外語3門。
2.不分文理,外語一年兩考
3.改進高校統一錄取模式,在考生總成績和錄取分數線公佈後填報志願
4.建立“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錄取制度,實行“學校+專業”平行志願投檔
貴州2018年1.2021年貴州高考實行“3+3”模式。
2.2016年將三本院校併入二本。
3.2018年起,高一年級將不再分文理科。
廣西2019年1.廣西統一高考科目將不再分文理科。
2.實行“3+3”模式;
3.外語一年兩考。
吉林2018年1.外語提供2次考試機會,取消文理分科。
2.選考科目實行“6選3”,高考成績滿分750分。
3.從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在保持現行錄取模式的基礎上,逐步取消錄取批次,探索一檔多投。
甘肅2019年1.實行"3+3"模式。
2.不分文理,外語一年兩考。
上海2016年1.合併一本、二本招生批次,擴大綜合 評價錄取試點範圍。
2.2017年起推動綜合素質評價資訊在自主招生等環節中開始使用。
3.推行“兩依據、一參考”的考試招生模式。
寧夏2019年1.2017年建立普通高中考試招生綜合素質檔案,在自主招生中使用。
2.2019年逐步取消錄取批次,推行“兩依據、一參考”的考試招生模式。
3.選考科目調整爲“6選3”。
4.外語考試一年兩考。
遼寧2018年1.2016年起三本合併到二本錄取。
2.2018年秋季入學高一新生文理不分科。
3.考試科目實行“3+3”,滿分750分。
4.外語一年兩考。
河南2018年啓動1.從2016年起,將平行志願投檔的範圍由普通高考錄取第一批、第二批擴大到本科三批和專科普通錄取批次(提前批藝術、體育、軍事等除外)。
2.是從2017年起,本科三批與本科二批合批錄取,逐步減少普通本科錄取批次。
3.是探索以專業優先的志願填報方式和投檔錄取方式改革,這是教育發達國家的普遍做法,也是本次改革的方向。
青海2018年1.實行"3+3"模式。
2.2018年全面實行平行志願。
四川2018年1.從2016年起,分步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並恢復外語聽力考試。
2.從2021年開始,統一高考考試科目設定爲語數外,外語考兩次擇優計成績。
3.2018年入學新生 學業水平考試全省統考。
4.高職院校2021年起實行春季招生
5.從2015年起,本科第二批次和本科第三批次合併錄取
福建2018年啓動1.取消文理分科,錄取機制:“兩依據、一參考” 
2.改革高考錄取評價方式 
3.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
重慶2018年啓動
2021年執行
1.不分文理科,外語一年兩考。
2.推行“3+3”模式,3門選考科目中,“6選3”模式成主流,即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自主選擇3科作爲考試科目。
3.從2016年開始,合併本科二、三本和專科一、二段兩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批次。
4.招生錄取將實行“兩依據,一參考”的錄取制度.
5.從2017年開始,統籌高職院校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分類考試招生方式。
海南2017年1.從2017年起,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併錄取。
2.實行"3+3"模式。
3.不分文理。
黑龍江2018年1.2018年秋季新學期啓動,2021年進行首次新高考。
2.考試科目實行“3+3”,滿分750分。
3.高中實行綜合素質評價。
江西2018年1.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2.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3個選考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
3.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成績計入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時,採取按等第賦分的辦法。
浙江2016年1.考試不再分文理,實行統一高考與高 中學考相結合。
2.實行“7選3”模式。
3.外語和選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報考2次,選用 其中1次成績。
4.實行“專業+學校”志願,按專業(類)平行投檔。
北京2020年1.2017年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2.調整統一高考科目,多元錄取機制。
3.選考科目調整爲“6選3”。
山西2015年啓動
2018年推進
2021年實施
1.不分文理科,外語一年兩考。
2.高考實行“3+3”模式,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科學業水平考試中自主選擇3科參加考試並計入高考總成績。
3.高考錄取調整爲“兩依據、一參考”。
湖南2018年1.考試科目實行“3+3”模式,不分文理。
2.將強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3.將優化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逐步減少直至取消錄取批次。
天津2017年1.取消文理分科,考試科目實行“3+3”。
2.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開始實施。
3.英語一年兩考,取較高的分數計入高考總分
4.2017年起高職院校在天津實行春季招生
山東2017年1.實行"3+3"模式,2020年只統考語數外。
2.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
3.2017年起不再分一本二本。
河北2018年1.合併高考錄取中的本三、本二批次。
2.2017年實行新的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3.高考科目由“3+X”改爲語文、數學、外語。
4.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5.取消部分地方性加分項目。
6.藝術專業錄取文化要求不得低於同批次錄取控制線。
7.聯考單招專業大類由3個增至10個。

  廣東省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取消一本線,保留本科線,文理不分科。

◆英語實行社會化考試,可多次參加。按150分制,取最高分,計入高考成績。

◆除語數英外,其餘學科都分等級考和會考。會考分合格與不合格,等級考按滿分60分制。兩者擇其一考試。最多可選6個學科參加等級考。最終選3科等級考成績(滿分180分)計入高考。

◆高考考語文,數學兩科,各150分。與英語成績和3科成績合併,總分630分。

  廣東省高考改革政策解讀

◆取消一本線,保留本科線。致使各大院校會設定自己的專業線,好高校,好專業的競爭變得尤爲激烈。

◆文理不分科會導致試卷難度上升,對善於文科的學生不利,善於理科的同學擴大了競爭優勢。

◆明面上,英語退出統一高考,但其實競爭變得更加殘酷。名校對於英語成績有要求,這就促使你不斷提高成績。改革前如果你的英語成績不夠好,可以透過優勢學科拉分。改革後,英語成績不夠好,甚至可能失去進入名校的資格!

◆三科等級考的存在,使得每門學科都要均衡發展。

  廣東省高考改革應對策略

◆夯實所有學科基礎,不讓任何學科成爲“短板”。

◆高中知識搶先學習,避免學習落差。新高一開學後,就將面臨“分班考”,分班考將是搶佔高中優秀師資的一個機會。很多學校都會拿高一期中試卷作爲考卷。這就要求你,各門學科在暑期達到高一期中水平。

◆極其重視英語,從現在開始抓起,力爭第一次英語社會化考試,就考最高分,減輕日後的學習負擔。

◆提前樹立目標,爲“高校自招”做準備。

  廣東省高考改革準確定位英語

◆高考改革後,英語實行社會化考試,一年兩考,三年六考。考生可多次參加,取最高成績。這就意味着考生如果能在自己英語水平最好的時候(中考後)把握時機,在高一就儘早考出最好的成績,那麼就可以在接下來的時間裏拿更多的時間來進行其他科目的學習。

◆英語課程需要我們科學合理地規劃。在高一想取得英語社會化考試的最高分,需要在初中做好充足的準備,做好初中三年英語的整體科學規劃顯得尤爲重要。力爭在初中三年夯實英語的基礎,一舉決勝中考進名校,摘取英語高考最高分,兩全其美!

  全國卷高考改革方案

全國高考改革方案初定爲考語數外三門(注:指全國卷,下同),外語一年兩考,再讓學生選考三門,按五級制評價。

高考改革方案具體如下:

1、高考命題杜絕繁難偏舊,基本以2013年的試題難度爲標準;

2、2016年,英語將正式退出新高考(也就是6月7、8兩天將沒有英語考試),但是學生的會考成績計入高考總分(A等100分,B等85分,C等70分),學生可以多次報考會考,最終以最好成績爲準;

3、在2016年之前,高考英語分值逐年降低:2015年,英語120分,相應的,語文將提高到180分;2016年,英語100分(會考),語文提高到200分;

4、除了少數民族加分政策以外,其它加分政策都將取消;

5、志願填報也有微調:考前填報,但從明年開始執行平行志願,第一志願可以同時報2個,第二志願可以同時報3個。

2017年英語分降語文分增,2016年,高考文史類、理工類總分均爲750分。語文(文理同卷)180分,數學(文)150分,數學(理)150分,文科綜合320分,理科綜合320分。英語文理同卷,實行社會化考試,一年兩次考試,學生可多次參加。英語滿分100分。

據瞭解,語文學科要加強對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考查,充分體現語文的基礎性和作爲母語學科的重要地位,注重考查內容與社會生活實踐的聯繫;發揮語文學習促進學生邏輯思維能力發展的重要作用,鼓勵學生獨立思考和個性發展。分值將由150分提高到180分。

數學學科要注重基本的數學能力、數學素養和學習潛能的考查,強調通性通法,注意數學應用,考查學生分析、解決綜合問題的能力。考試分值仍然爲150分。

英語學科要突出語言的實際應用,迴歸到學科應有的位置上,突出基礎知識、基本能力及課標的基本要求,降低英語學科分數在高考招生中的權重。考試分值由150分降低到100分。實行社會化考試,一年兩次考試,學生可多次參加,按最好成績計入高考總分,成績三年內有效。

  廣東省教育廳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辦法

爲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健康成長,切實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教基二〔2014〕10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現就建立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高中學考)制度制訂本實施辦法。

一、目的意義

高中學考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以下簡稱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完善高中學考制度有利於促進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健康發展;有利於學校準確把握學生的學習狀況,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改進教學管理,提高高中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高校科學選拔適合本校特色和專業要求的學生,促進高中、高校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提高人才選拔培養質量,爲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招生制度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全面考覈原則。促進高中學校全面落實課程標準,促進學生完成國家規定的高中各門課程的學習,全面提高科學與人文素養,提高德智體美各方面的素質。

(二)堅持個性發展原則。爲每個學生提供更多的自主選擇考試機會,促進學生髮展學科興趣與個性特長,促進學生健康、多樣發展,爲學生的可持續發展創造條件。

(三)堅持科學性原則。科學合理設定考試科目、內容、時間安排和成績呈現方式。考試方法簡單可行,可操作性強,確保高中學考的信度和效度,考試結果準確地反映學生的實際水平。

(四)堅持統籌兼顧原則。積極發揮高中學考對高中教育教學質量檢測和診斷功能,促進高中改進教學,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學習壓力。加強高中學考成績在高中畢業和高校招生中的應用,服務高校科學選拔人才。

三、考試科目和安排

(一)考試對象

高中學考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須參加。學生按課程標準修完某學科的規定學時,方可取得該科目的考試資格。2021年起,報名參加普通高校統一招生錄取(以下簡稱高校招生錄取)的高中階段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須持有規定科目的學考成績。

(二)考試科目

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設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學考範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資訊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與健康等14門, 分爲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種類型。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等6門科目,設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其中,不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科目爲合格性考試科目,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科目是等級性考試科目。學生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學習興趣和優勢有一定的瞭解後,從以上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確定3門等級性選考科目。參加等級性考試並取得合格以上成績的學生可不參加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爲適應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需求,語文、數學和外語3門設合格性考試科目。報考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和不參加統一高考的學生必須參加語文、數學和外語科目學考。參加統一高考的學生,可以不用參加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學考,用統一高考相應科目考試成績來替代學考成績。資訊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與健康等5門設合格性考試科目。

(三)考試內容和方式

考試內容。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門科目等級性考試內容,以國家頒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的必修和選修Ⅰ內容爲依據。14門合格性考試科目,考試內容均以國家頒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的必修要求爲依據。各科目考試命題必須緊密聯繫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在全面考覈學生掌握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注重加強對能力的考查。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制訂《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說明》,明確各科目考試題型、命題原則、試卷結構和計分辦法等。

考試方式。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考試以紙筆閉卷考試爲主;創造條件,逐步增加物理、化學和生物實驗操作測試、外語聽力和口語的考試。資訊技術、通用技術、音樂和美術考試實行筆試和實際操作(1-2項實際技能)相結合的方式,體育與健康學考以實地素質或技能測試爲主。

(四)考試組織和時間安排

高中學校要統籌均衡安排每學年的授課科目,統籌確定每個年級學生參加考試科目數量,原則上高一年級2個科目左右,高二年級6個科目左右,高三年級6個科目左右。爲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機會,考試成績以最好的一次作爲最終考試結果,並允許學生更換一次等級性選考科目。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9門科目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語文科目考試時間爲120分鐘,其他8門科目每科考試時間爲90分鐘。學完可考,每學年6月和次年1月開考,學生擇時報考。一般安排學生在第4學期末進行歷史、地理、化學和生物4門科目的第一次考試,第5學期末爲有需要的學生安排第二次考試;第5學期末進行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和物理5門科目的第一次考試,第6學期末爲有需要的學生安排第二次考試。從2021年1月開始,每次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9科全部開考。

資訊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與健康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爲60分鐘,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資訊技術和通用技術科目在高一或高二各考一門,音樂和美術科目在高一和高二各考一門。體育與健康在高中3年每學年進行一次《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在高三選擇2項終身受益的體育鍛煉技能進行測試。具體時間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課程教學進度統籌安排。省教育廳負責制訂資訊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與健康5門科目考試辦法,對命題、評分標準、考場設定、組織方式、監考要求和監督機制等方面內容作統一要求,並負責統籌指導各地做好組織實施,建立監督機制,加強巡考和抽查,確保考試的權威性、科學性和公信力。

四、成績呈現和使用

(一)成績呈現和公佈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9門科目,卷面滿分爲100分。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門科目等級性考試,以及語文、數學和外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 五等,0分不記等級。各等人數分別爲參加當次當科學考考生總數的比例依次爲15%、30%、30%、20%和不超過5%(含E等和0分)。在公佈成績時各“等”成績將再細化爲若干個“級”,等級細化具體辦法另行規定。其餘合格性考試科目(含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資訊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與健康等11門),考試成績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和公佈成績。經批准設立的內高班學生成績等級單獨劃定。

(二)成績認定及有效期

等級性考試科目獲D級以上成績可認定爲該科目考試合格。學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單科分數達到一定成績(具體標準另文通知),可認定其高中學考同一科目成績合格,學生可以不用參加相應科目的學考。方案實施前已取得我省高中學考C級以上等級成績的,可認定其爲高中學考的相應科目合格成績。

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或用於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學考成績,應屆生當屆有效,往屆生當年有效;用作高中畢業與學歷認定的學考成績,長期有效。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取得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高中學考成績,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成績證明,可辦理成績轉入,但不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也不用於高職院校招分類考試生錄取。由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轉入的考生,以及往屆生或社會人員需要參加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的',必須持有我省組織的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門科目中選擇的3門有效學考成績。參加高職院校招分類考試生錄取的,必須持有我省組織的語文、數學和外語等科目有效學考成績。

(三)成績使用

作爲高中畢業與學歷認定的主要依據。學生按課程標準修滿規定的學時獲得相應學分、高中學考成績合格,作爲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必要條件和主要依據。因高中學考成績不合格未能取得畢業證書的學生,學校應根據高中學籍管理相關規定,分別准予學生結業或肄業;學生結業(肄業)後繼續參加相應科目的學考,考試成績達到畢業標準後方可發給畢業證書。學考成績合格也可作爲高中階段其他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認定高中同等學力的主要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根據高中學考成績給學生排名。

作爲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監測的重要參考。高中學考在普通高中學業評價、質量監測和教學指導等方面具有檢測和診斷功能,是反映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高中學考作爲進行高中課程管理、評價和教育教學質量監測的重要手段,但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爲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

作爲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高中學考成績既是學生參加高考的基本資格,也是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考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學科特長和擬報考高校各專業招生的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科目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參加錄取。語文、數學和外語科目學考成績作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學考成績在高校招生錄取中的使用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高中學考制度是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舉措,涉及千家萬戶人民羣衆的利益,關係教育公平。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形成統一高效的高中學考工作執行機制。省教育廳負責全省高中學考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各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開展高中學考具體實施。各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區域高中學考工作,確保本區域高中學考安全順利實施。要加強宣傳和解釋工作,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援,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確保命題質量。加強命題隊伍建設,建立命題人員資格標準和命題專家庫,強化命題人員培訓。加強題庫建設,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切實提高命題的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

(三)嚴格考試管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認真組織高中學考工作。統一設定考點、考場,規範考場佈置、實施程序等。加強高中學考考試隊伍建設,明確普通高中學校職責,重視考務和監考人員培訓,確保各地學考考試過程的一致性和考試質量。加強安全保密工作,確保考試實施安全有序。加強考試監督和監考文化建設,建立健全誠信機制,嚴肅考風考紀,建立健全考試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對考試作弊等違規行爲,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高中學考測評與評價隊伍,統一閱卷和考覈程序、標準和方式,確保評分公正、客觀、準確。加強對評卷工作的檢查、監督和指導,確保評卷質量和公信度。重視考試研究,建立一整套科學、規範的考試管理制度和適應中學教育教學實際高中的學考體系,並使之隨着中學教育改革進程和教學、考試手段的現代化而不斷完善、發展,真正發揮獨特的育人功能,確保高中學考質量。

(四)強化教學管理和質量監測。嚴格落實普通高中課程方案,開齊開足必修課程,開好選修課程,供有需要的學生選擇學習。開齊開足資訊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和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嚴格落實物理、化學和生物實驗操作要求。高中學校要對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完成情況進行考查,確保完成必修學分。調整教學組織方式,合理編班,落實學分制和走班教學,滿足學生選學的需要。合理確定教學進度,嚴禁隨意增加或壓縮課程授課時間,不得違反規定提前開始或結束畢業班教學工作,統籌指導學生合理選擇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加強對學生學業和生涯規劃指導,培養學生自主選學能力,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和心理負擔。加強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高教學管理能力。加強設施設備、師資配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教學需要。加強對高中學考結果的研究與分析,做好教學反饋與指導,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職業高中和初中學考實施辦法將根據職業高中和初中教育的特點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