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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省穩崗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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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穩崗補貼政策具體是怎樣的?這對很多企業來說也是很值得關注的。下面整理了詳細的內容,以供參考!

2017吉林省穩崗補貼政策

  

關於進一步做好2017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各縣(市、區)社會保險局: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6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5〕82號)、《關於做好2016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6〕66號)和《關於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的'具體操作辦法》(吉社保〔2015〕62號)等檔案精神,現就做好2017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凡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均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補貼: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指標。

二、申請程序

符合條件的企業向當地社保局提出申請,上報材料,經社保局對是否足額繳費情況進行初審後,與同級人社、財政部門聯合認定,確定補貼數額後,由社保局按程序將穩崗補貼發放到位。

三、有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確保通知到所有參保企業。穩崗補貼政策是國家減輕企業負擔、保障職工生活的重要舉措。政策實施兩年來,部分地區政策宣傳不夠,導致工作推進緩慢。2017年,各地要透過在業務經辦視窗發放政策宣傳單、在門戶網站發佈政策檔案、電話通知等多種方式加強政策宣傳,確保所有企業瞭解穩崗補貼政策。各地要將參保企業都列入穩崗補貼政策宣傳範圍,已申請但未透過審覈的,要註明未透過審覈的原因,並通知企業;未申請的,要有企業放棄申請的書面材料。

(二)積極協同配合,確保發放工作有力推進。各級社保局要切實發揮好企業與其他部門的橋樑紐帶作用,加強與人社、財政部門溝通配合,積極推進穩崗補貼申領資格的聯合認定工作。2016年度以前的穩崗補貼還沒有發放完畢的,要在2017年5月底前將穩崗補貼實施兩年來的資金髮放到位。

(三)全面落實政策,確保穩崗補貼發放到位。各地要認真學習、落實好穩崗補貼相關政策,按企業及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比例爲企業發放穩崗補貼,如按其他比例實施或不開展穩崗補貼政策的要上報省人社廳備案批准後執行。

(四)注重跟蹤問效,確保穩崗補貼資金使用安全。各地要對穩崗補貼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補貼資金使用規範安全,對不按規定使用的行爲要予以糾正,切實發揮穩崗補貼資金的作用,提高資金使用實效。

(五)如實填制報表,確保相關數據真實準確。各地要指定專人負責統計工作,每月7日前,各地區彙總後及時準確上報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情況表》(具體見附件)。省裏將對穩崗補貼發放工作進行跟蹤問效,適時組織檢查,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各地在穩崗補貼發放過程中,如遇有關問題請及時與省社保局失業保險處進行溝通。

附件: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情況表

  吉林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2017年1月22日

拓展閱讀:

圍繞全省 “三大攻堅”任務,吉林省的失業保險工作在穩步推進的同時,着力在支援企業改革發展、穩定崗位、預防失業、擴大就業和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等方面下功夫,透過有效落實“穩崗補貼”政策等措施,使失業保險的功能作用不斷增強,效果日益凸顯。截至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共爲1812戶企業發放穩崗補貼4.98億元,惠及職工55萬餘人。其中,省直共爲111戶企業發放穩崗補貼3.35億元,惠及職工29.4萬人。引導企業在“去產能”和改革過程中不裁員或少裁員,取得較好效果,僅吉煤集團就少裁員7600人,通鋼集團少裁員5500人。

在取得階段性成效的基礎上,爲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去產能”、深化國企改革攻堅等重大決策部署,抓好發揮失業保險有關政策的落實,紮實推進工作開展,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於日前聯合下發《關於做好2016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工作的通知》,對做好此項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

《通知》明確,凡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2015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區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指標;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執行規範的企業均可申請2016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此外,《通知》還規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向當地社保部門提出申請,上報材料,經同級人社、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對企業進行聯合認定,確定補貼數額後,由社保經辦機構按程序將穩崗補貼發放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50%的比例爲企業發放穩崗補貼,如按其他比例實施或不開展穩崗補貼工作的須報省人社廳備案批准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