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社保政策>

失業保險審覈支付的相關規定

學問君 人氣:2.38W

失業保險審覈支付的相關問題解答

失業保險審覈支付的相關規定

求職補貼待遇的審覈與支付:

 ㈠申領範圍和條件: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後6個月仍未就業,繼續參加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創業培訓等就業服務活動,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請求職補貼。

1.“零就業家庭”的失業人員;

2.“4050”失業人員(女40週歲,男50週歲以上的失業人員);

3.夫妻雙方失業、市級以上勞動模範、企業復轉軍人、單親家庭、烈士直系親屬中的失業人員;

4.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

㈡申領程序: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後第7至18個月期間,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到戶口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填寫《失業人員申領一次性求職補貼申請表》、《未就業和求職情況證明》,社區簽署意見後,報所在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站審覈,對符合條件人員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站出具未就業和求職情況證明。申請時應提供下列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1.“零就業家庭”的失業人員持《零就業家庭審覈認定表》;

2.“4050”失業人員以本人居民身份證爲準;

3.夫妻雙方失業人員持《戶口本》、《結婚證書》、夫妻雙方《就業失業登記證》、《未就業證明》;

4.市級以上勞模持《榮譽證書》;

5.企業復轉軍人持《復員轉業軍人退出現役證明》;

6.單親家庭和烈士直系親屬持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證書;

7.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持《低保證》。

 ㈢下列人員不享受求職補貼:

1.已申領靈活就業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

2.憑營業執照已辦理了一次性申領失業保險金的人員。

㈣享受求職補貼標準可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月最低標準爲補貼基數,補貼總額最高爲補貼基數的6倍。

㈤經辦機構在失業人員申請次月底前將補貼金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在《就業失業登記證》上貼單並加蓋公章。

應屆高校畢業生失業補助金待遇審覈與支付:

㈠戶籍系我市並認定爲困難家庭,當年底未就業並進行失業登記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初次申領失業補助金的,應填寫《失業補助金申領登記表》,並持下列材料申領:

1.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

3.《河北省就業失業登記證》;

4.困難家庭證明檔案;

5.檔案。

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認定爲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困難家庭:

1.持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家庭;

2.父母雙方失業的,係指生源地爲城鎮家庭,其父母均處於失業狀態的登記失業人員(須提供父母雙方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3.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1-4級傷殘軍人子女家庭(須相關證件);

4.單親家庭、且無穩定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須相關證明);

5.遭遇自然災害導致家庭不能維持正常生活的(須出具村或居委會相關證明);

6.家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須出具醫療機構證明、病案資料等;喪失勞動能力的,須出具鑑定證明);

7.由於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即民政部門認定爲低收入的城鄉家庭(須提供低收入家庭證明)。

㈢申領失業補助金時間爲畢業後第二年的1-6月,到戶籍所在地的`市、縣(市、區)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㈣失業補助金標準爲高校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的市、縣(市、區)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的90%,但不得低於同級民政部門規定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申領失業補助金時間爲畢業後第二年的1-6月,從其提出申請當月起計算,按月領取,領取期限最長爲6個月。

㈤高校畢業生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停發失業補助金:

1.實現就業的;

2.家庭經濟狀況出現明顯好轉的;

3.無正當理由3次拒不接受勞動保障部門組織的職業培訓和介紹就業的。

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係轉遷後的待遇審覈與支付:

㈠失業人員省內轉移,由失業人員本人攜帶以下資料,向轉出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轉出。

1.失業人員本人身份證或者社保卡;

2.《就業失業登記證》。

轉出地經辦機構即時受理、開具《失業保險關係轉移聯繫函》、《參保人員失業保險關係轉遷證明》,同時轉出個人檔案資料,不劃轉資金。

失業人員持下列證明材料到轉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係:

1.《失業保險關係轉移聯繫函》;

2.失業人員身份證;

3.《就業失業登記證》;

4.個人檔案材料。

經辦機構即時受理,在轉入地經辦機構覈定剩餘期限內,按本地標準覈定失業人員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待遇標準,並按規定支付,將相關資料歸檔。

㈡跨省轉入失業人員由轉出地經辦機構向我市轉入地經辦機構覈實基金銀行帳戶資訊,劃轉失業保險待遇資金,開具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文書。失業人員本人攜帶以下資料向轉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係。

1.失業人員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

2.《就業失業登記證》;

3.轉出地開具的關係轉移文書;

4.本人檔案及其他材料。

經辦機構即時受理,查詢轉移保險待遇資金到賬情況。確定到賬後,按照本地標準計算失業保險待遇,及時支付,並將相關資料歸檔。

㈢跨省轉出失業人員由我市轉出地經辦機構向外省轉入地經辦機構覈實基金銀行帳戶資訊,劃轉失業保險待遇資金,開具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文書,轉移個人檔案。

跨省轉移失業保險關係需轉移待遇資金包括:失業人員應領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額的1/2的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補貼共3項資金。

失業保險待遇支付記錄:

失業保險待遇經辦機構辦理各項待遇支付手續時,應及時規範做好相關資訊記錄,以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