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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失業保險領取支付期限有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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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失業保險領取支付期限

重慶失業保險領取支付期限有什麼規定?

重慶失業保險領取時間期支付期限有什麼規定?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具體劃分爲3到12個月不等,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請看下文。

失業保險金支付期限

繳費年限滿一年不滿兩年滿兩年不滿三年滿三年不滿四年滿四年不滿五年滿五年不滿七年滿七年以後每滿一年增加一個月,但最長不超過 
領取月數3個月6個月9個月12個月15個月16個月24個月 
1、失業保險金支付期限,按照累計繳費年限計算,最高不得超過24個月;                                        2、農民合同工按照單位爲其累計繳費年限覈定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總額的50%給予一次性發放。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具體劃分爲: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兩年的爲三個月;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爲六個月;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三年不足四年的爲九個月;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四年不足五年的爲十二個月;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七年的爲十五個月;

(六)累計繳費時間滿七年的爲十六個月。

以後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一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領取地點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爲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爲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爲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