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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醫療保險待遇支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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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待遇,是指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一定的費率和費基繳納醫療保險費,形成醫療保險基金,由基金對參保職工因疾病支付醫療費用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一定的補償。本文特意爲大家收集整理了黑龍江醫療保險待遇支付標準,供大家參考借鑑!

黑龍江醫療保險待遇支付標準

一、支付標準

1、普通門診:醫保範圍內的費用使用個人帳戶資金結算,個人帳戶不足的,由個人現金自付。

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的:在一個年度內門診醫療費用累計超過800元(含個人帳戶支付部分,不包括門診特殊疾病和門診特殊治療)以上的部分,由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以下簡稱公補資金)對一般公務員補助80%,醫療照顧人員補助95%。參保人員異地居住、長期駐外人員、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門診發生醫療費用補助標準同上述普通門診醫療費補助標準一致。

2、門診特殊疾病(門診十八種慢性疾病):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80%,參保人員自付20%,不設起付線,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對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金額爲5000元,超出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負擔。

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的:統籌基金支付限額內個人自付部分,由公補資金對一般公務員補助85%,照顧公務員補助90%;對照顧公務員每年超過最高支付限額規定的合理醫療費,由公補資金補助95%。

3、門診特殊治療:組織器官移植後抗排異反應用藥治療、惡性腫瘤放化療、尿毒症的透析治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爲90%,不設起付線。超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部分,由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支付90%。

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的:公務員醫療補助基金對門診特殊治療發生的醫保內個人自付部分補助75%。

4、異地轉診轉院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標準同省直在哈人員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費報銷標準。

5、普通住院:參保人員住院時首先自付起付標準的醫療費用(三級醫院:720元;二級醫院:480元;一級醫院:240元;一年多次住院起付標準依次降低100元,住院三次以上均與第三次住院標準相同)。精神病患者在省直定點精神病專科醫療機構住院,不設起付線,且不參與非此類別住院起付線遞減計算。

起付標準以上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根據醫院的不同等級支付,三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88%,個人自付12%;二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91%,個人自付9%;一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94%,個人自付6%;退休人員個人自付比例分別降低三個百分點。參保人員在精神專科醫院治療精神疾病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爲95%。

超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合理醫療費,由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支付符合規定費用的90%,個人自付10%。

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的:參保人員住院期間使用乙類藥品和部分支付的診療項目(不含醫用材料)個人自付部分,由公補資金對一般公務員補助80%,醫療照顧公務員補助95%;住院起付線部分,公補資金對一般公務員補助85%,醫療照顧公務員補助95%;起付線以上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公補資金對一般公務員補助85%,醫療照顧公務員補助95%;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保內個人自付部分,公補資金對一般公務員補助90%,醫療照顧人員補助95%。

6、異地居住、長期駐外、因公出差參保人員住院報銷標準同普通住院標準。

7、急診住院結算標準:發生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並按規定時限到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的急診住院治療者,其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按住院標準結算,但在起付線以上,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

8、轉診轉院住院結算標準:市內轉診轉院按再次住院標準進行結算。異地轉診轉院住院時,起付標準與省直同級定點醫療機構相同,在起付線以上、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根據醫院的不同等級支付,三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二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85%,個人自付15%;一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自付10%。超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合理醫療費用,由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支付符合規定費用的90%。

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的:住院期間使用乙類藥品和部分支付的診療項目(不含醫用材料)個人自付部分,由公補資金對一般公務員補助70%,醫療照顧公務員補助95%;起付線部分,公補資金對一般公務員補助50%,醫療照顧人員補助95%;起付線以上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應由個人負擔部分補助,公補資金對一般公務員補助55%,醫療照顧公務員補助95%;統籌統籌最高支付限額以上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保內個人自付部分,公補資金一般公務員補助85%,醫療照顧公務員補助95%。

9、省直機關工傷人員醫療費報銷標準:省直機關未參加工傷保險,但已參加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因工傷發生的醫療費暫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實支付,不設起付線及封頂線,但省直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支付範圍內個人部分自付的費用,由參保單位支付。

10、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生育醫療費報銷標準:省直機關事業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但已參加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生育發生的醫療費暫從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實行定額結算,定額標準爲:正常產1000元,會陰側切術1500元,剖腹產3000元;實際發生醫療費低於該標準的,按實際發生額結算。

11、門診搶救無效死亡報銷標準:符合醫保待遇規定的醫療費用,由個人帳戶支付,不足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80%。

二、一個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最高支付限額

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15萬元,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的支付限額爲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至25萬元。

三、離休人員、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醫療費結算

離休人員、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保險費收入劃分爲個人帳戶和統籌金兩部分。在具體結算醫療費時,也要分別結算個人帳戶和統籌金。

非異地居住離休人員、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在省直所有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和定點零售藥店購藥都可以使用個人帳戶,但當個人帳戶資金使用完以後,本人必須到當年所選的定點醫院門診就醫,醫保範圍內合理醫療費由統籌金據實結算。住院應在選定的定點醫院,結算時醫保範圍內合理醫療費由統籌金據實結算。離休人員、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如發生惡性腫瘤或相關專科疾病,經過原選擇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同意,並報省醫保局審批後,可轉到相應的專科轉診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治療,結算時醫保範圍內合理醫療費由統籌金據實結算。

異地居住離休人員包乾資金由省醫保局單獨管理,發生的醫療費由參保人員先行墊付,實行按季報銷。

四、省級以上勞動模範在報銷時的優惠政策

省級以上勞動模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按醫保規定報銷後,個人自負部分由勞動模範所在單位給予百分之二十的補助,補助費用由勞動模範所在單位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