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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積金貸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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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6日,成都市公積金多項新政正式落地,涉及貸款期限、貸款額度、貸款資金與繳存餘額掛鉤倍數等多項重大調整。

成都公積金貸款政策

  

其中最重要的包括現行個人公積金貸款最長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符合條件的購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能申請到70萬元等。據瞭解,新政首先是延長“貸款期限”,將現行個人貸款最長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則上不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

其次,調整“貸款額度”,將無差別的最高貸款額度調爲差別化貸款,即將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調至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的職工家庭,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爲70萬元(兩人及以上的職工繳存公積金);單職工家庭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爲40萬元(一人繳存公積金);

再次,將貸款資金與繳存餘額的掛鉤倍數,由30倍調整爲20倍。也就是說,帳戶的餘額,乘以20倍,就是你可以貸款的額度。同時,新政取消了“繳存餘額在1萬元以下的借款申請人,不受餘額掛鉤倍數限制,均可貸30萬元”的政策。

除此之外,《成都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業務管理辦法》(試行),對公積金租房提取業務作出調整。主要是‘一細化、一簡化、一調整’——細化申請條件,職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內無自有住房,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在成都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都可申請提取;簡化辦理材料,職工憑身份證辦理租房提取業務,不再提交租房備案憑證或公共住房承租協議,成都公積金中心與市房管局聯網查詢結果確認職工租房及房屋產權情況;調整提取金額,提取不超過年繳存餘額的50%;分區域設定提取限額,5城區和高新區每年提取不超過1.5萬元,二圈層和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新津縣不超過1.2萬元,三圈層不超過0.96萬元。

成都公積金新政策解讀

1、2016年成都公積金貸款年限:最長由20年提至30年

政策:延長“貸款期限”,將現行個人貸款最長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則上不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

解讀: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算了一筆賬,等額本息還款,以調整後的最高貸款額度70萬元測算,貸款20年,購房者每月將還款3970.37元。而貸款年限提高至30年後,購房者每月只需還款3046.44元,將減少支出923.93元。

2、2016年成都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能申請到70萬

政策:調整“貸款額度”,將無差別的最高貸款額度調爲差別化貸款,即將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調至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的職工家庭,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爲70萬元;單職工家庭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爲40萬元。

解讀:“差異化貸款政策體現了權利義務對等和公平性原則,1人繳存,只能享受1人的貸款權利,否則對其他繳存人不公平。”公積金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說。

3、2016年成都公積金能貸多少:30倍調整爲20倍取消保底線

政策:將貸款資金與繳存餘額的掛鉤倍數,由30倍調整爲20倍。“也就是說,帳戶的'餘額,乘以20倍,就是你可以貸款的額度”。同時,取消“繳存餘額在1萬元以下的借款申請人,不受餘額掛鉤倍數限制,均可貸30萬元”的政策。

解讀:公積金中心負責人以2015年的數據爲樣本分析,“按照公積金貸款人均40萬元測算,取消保底貸,可較之前政策多惠及約9375戶繳存職工,使更多的剛需職工享受到公積金制度的優越性”。

4、2016年成都公積金租房戶:連續繳存3個月可提取公積金

政策: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介紹,職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內無自有住房,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在成都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都可申請提取。

解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說,調整實現了3個目的:一是方便了租房職工提取;二是租房金額的區域差異化區分,契合區域租房價格實情,在全市統一資金池的情況下,兼顧了保障、效率與公平;三是有利於最大限度防止騙提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