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能夠成爲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應屆畢業生籤三方協議後能不能重籤,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應屆畢業生籤三方協議後能不能重籤?
可以重新簽訂。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本質上屬於一種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只要簽訂了一份三方協議就不能再簽訂第二份了,因爲一個勞動者不可能同時爲兩家用人單位服務,所以必然面臨違約的問題,這是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
擴展資料:
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爲: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
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