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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康復工作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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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康復中心工作制度

盆底康復治療工作人員職責

產後康復工作崗位職責

1、開展盆底功能檢查、盆底康復治療工作;

2、嚴格執行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

3、根據患者康復情況提出合理的康復指導意見,實施相應的康復治療項目,並做好門診登記。

4、盆底肌力測定儀、盆底康復治療儀等由專人管理,嚴格執行保管、維修、使用制度。

5、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盆底功能康復知識,提高婦女的自我保健意識和能力。

6、針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積極開展課題研究。

產後康復門診工作人員職責

1、開展產褥期常見病防治、盆底功能測定、產後康復治療、產後按摩、母乳餵養諮詢等項目;

2、對產褥期婦女進行宣教,提供多種健康促進方式,如產後按摩、產後康復治療、盆底康復治療等,促進產婦健康;

3、嚴格執行產褥期保健技術操作規章、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確保醫療保健質量;

4、認真填寫各項檢查及複查結果,提出合理診療意見;

5、宣傳母乳餵養知識、產褥期保健知識和產後康復知識,提高產婦自我保健能力;

6、做好門診登記,按時完成資料統計、分析和歸檔。

產後康復制度與職責

產後康復室工作職責

1、 保障母親及新生兒的身心健康,仔細觀察產褥期生理恢復過程,臨牀表現,主動進行衛生宣教和指導。

2、 給予產婦飲食指導,建議產婦食用易消化、富有營養的食物,指導產婦建立平衡,合理的飲食習慣,以確保有充分的乳汁供給予嬰兒。

3、 鼓勵和支援4—6個月母乳餵養,並做好母乳餵養知識,並做好母乳餵養知識宣傳教育,定期到病房指導。

4、 積極預防產後各種異常情況,促進產婦早日康復。

5、 做好產婦精神,心理護理指導。

6、 幫助產婦選擇落實計劃生育措施,予以避孕指導。

康復治療室工作制度

1、定期討論在貫徹醫院(理療方面)的質量方針和落實質量目標、質量指標

2、凡需康復治療者,由醫師填寫治療申請單,經康復科醫師檢診後,確定治療方案與療程,再由治療師執行治療方案。

3、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治療前交待注意事項;治療中細心觀察,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治療後認真記錄。

4、康復治療工作人員應經常與病人溝通交流,瞭解病情,觀察療效,介紹康復治療方法、作用及注意事項,更好地發揮康復治療作用。對不能搬動的住院病員,可到牀邊會診及治療。

5、初次進行治療的病人應仔細進行初次康復評定,明確功能障礙,確立治療目標,嚴格執行康復治療方案,治療過程中病人出現不適應及時通知康復醫師。

6、療程結束後,應及時作出康復評定,存入病歷供臨牀科參考。需繼續治療時,應與康復理療科研究確定。因故中斷理療,要及時通知康復理療科。

7、進行運動療法時,應掌握好適應症,循序漸進,在治療時要因人而異、因病而異,在運動療法實施後,要定時評定,瞭解運動處方是否合適,及時調整,再次實施,直至治療方案結束。下班時,要清點所有康復器械和切斷設備電源。治療中病員不得私自使用治療師安排外的設備。

8、愛護康復治療設備,使用前檢查,使用後擦拭,定期檢查維修。

產後康復按摩的好處

促進產後各系統、器官的恢復; 可預防和治療腰背痛、腹痛; 預防和治療痔瘡、便祕; 可預防治療產後恥骨聯合分離症、缺乳; 可預防和治療尿閉、尿瀦留、尿失禁; 可預防和治療產後出血; 可幫助恢復體力,消除疲勞; 美容、美體; 能夠恢復陰道緊縮度,提高性生活質量,加深夫妻感情; 有利於防止產後慢性病症。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管理和服務指南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加強產後母嬰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促進產後母嬰護理行業的健康發展,參考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衛生部《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範》、《新生兒訪視技術規範》、《兒童餵養與營養指導技術規範》、《醫務人員手衛生規範》、《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等相關政策法規及技術規範,制定本指南。

第二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是指服務對象爲剛分娩出院的產婦及其嬰兒的綜合性服務機構,服務內容包括嬰兒的餵養、健康保健和產婦的集中食宿、產後護理、形體恢復等。

第三條 本指南適用於各類開展母嬰護理與保健服務的產後母嬰康復機構。

第四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的運營應經有關部門許可,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切實保障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以“爲產婦提供助其康復的科學服務和良好環境,指導產婦學習科學餵養和護理嬰兒的方法、培養其做一位合格的母親”爲功能定位,由經資格認定的護理人員幫助並開展服務工作。

第二章設施設備與環境

第五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質,並取得相應的工商、食監、消防等許可。應選址於交通方便、環境安全衛生的區域,須遠離污染區和危險區,距離最近的綜合性醫院或婦幼保健專科醫院應不超過15分鐘車程。

第六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的建築基地應陽光充足,通風良好,視野開闊。可以爲獨棟建築,也可與其他場所如賓館共用一棟建築。如爲後者,產後母嬰康復機構與共用的其他場所之間應有必要的隔斷設施,保證嚴格的獨立性;電梯和樓道也應獨立,不得與其他場所共用。

第七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的牀位設定在12張以上。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建有居室、食堂、洗衣房、功能活動室、辦公室等基本場所;建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設施、排污設施。

第八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的每間居室和功能活動室應具備恆溫設施和空氣消毒設施。居室和功能活動室在使用時,室溫應保持在22-26℃,相對溼度在55%-65%,每隔幾小時開窗通風一次,每次15分鐘。冬季注意保暖,夏季注意降溫。

第九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需配置的基本設備爲:血壓計、體溫計、血糖儀、經皮膽紅素檢測儀、兒童體格測量用具(體重計、身長測量儀)、紫外線燈、奶瓶清洗消毒機(符合ISO15883)、電冰箱、洗衣機(可升溫至90℃-93℃持續5min功能)、氧氣瓶、應急藥箱、輪椅車等,此外還應配置與開展的服務項目相適應的.其他設備。

第十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當並且僅在公共區域、關鍵區域安裝監控設施。

第十一條 居室不應採用易燃易碎化纖及散發有害有毒氣味的裝修材料,人員出入和通行的廳室走道地面應選用平整防滑材料。

第十二條 居室應通風、採光、整潔、安全,居室之間應有良好隔聲處理和噪聲控制。每間居室使用面積不少於25平方米,只可居住一位產婦。母親牀單位佔地不少於5平方米,嬰兒牀單位佔地不少於2平方米。

每間居室還應具有獨立的盥洗衛生間,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配設坐便器、毛巾架、梳妝鏡、洗漱盆、廢紙桶、淋浴器、防滑浴墊、換氣扇等。

第十三條 每間居室應配設單人牀、牀頭櫃、桌椅、衣櫃、衣架、毯子、褥子、被子、牀單、被罩、枕芯、枕套、枕巾、時鐘、夜燈、暖水瓶、面盆、污物桶等。牀頭還需有電話與呼叫器,確保每牀均能與工作人員隨時聯繫。母嬰同室和家庭化房間應增加相應設施和物品如24小時冷熱水供應、電視、微波爐(可公用)、電熱壺等。

第十四條 餐廳應配設餐桌、座椅、時鐘、公告欄、廢物桶、洗手池、消毒設備和防蠅設備等。廚房應配設相應的炊具、用具、食品分類存放設備、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水電氣控制設備等。

第十五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內部可以設定醫務室,但須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配有專職醫護人員。醫務室應備有常用的醫療設備和藥品物資及急救藥箱、吸氧設備和輪椅車。

第十六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的各類設施設備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及時維修保養、更新改造,保證其始終處於正常狀態。

第三章人員配備

第十七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的負責人原則上要求年齡在60週歲以下,文化在高中以上,具有當地常住戶口或居住證,熟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瞭解行業基本知識和專業技能。

第十八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設立護理、康復、營養、餐飲、消毒、保潔、感染控制、質量管理、市場推廣等部門。

從事與母嬰護理相關工作的人員應當具有相關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獲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育嬰師證和家政服務師證,並經過相應的技術培訓及考覈。康復、營養、餐飲等部門也應配備具有相應職業技能證書的康復師、營養師、廚師。

第十九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當建立相應的服務質量管理部門,明確服務質量管理職能,規定其餘各部門的職責、權限。服務質量管理部門的負責人應當熟悉相關的法規、具有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有能力對服務質量管理中的實際問題作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服務部門和服務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二十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當爲產婦及嬰兒配備固定的護理人員,護理人員的數量以能滿足產婦及新生兒需要並能提供服務項目爲原則,建議一名護理員只服務一對母子 ,最多不得高於三對母子。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國家規定,產後母嬰康復機構用工須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並建立工作人員花名冊、檔案。

第二十二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經常對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工作,以提高員工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能。

第四章服務

第二十三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當建立入院評估制度,做好產婦和嬰兒的健康狀況評估。應當要求產婦提供分娩時的出院小結,並瞭解產前記錄(如本次妊娠經過、妊娠期胎兒生長髮育及其他監測結果)、分娩記錄、用藥史,特別注意分娩時異常情況及其處理經過,如產時出血多、會陰撕裂等;瞭解孕期胎兒情況,產程中是否有新生兒窒息、新生兒出生體重、性別、Apgar評分及出生後即刻的檢查結果等。對於處於傳染病傳染期的產婦,建議暫不予收住。

第二十四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在接收服務對象入住時應當與其簽訂服務合同,依法維護產後母嬰康復機構和產婦、嬰兒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五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當對產婦及新生兒實行程序化個案護理,視情況調整護理方案。 第二十六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對嬰兒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包括:

1、嬰兒系手碗條,並註明母親姓名、房間號、嬰兒性別等。便於嬰兒的操作前後覈對;

2、對父母進行嬰兒安全教育。母嬰同室應用安全鎖。有房間號、牀號。

3、嬰兒牀上不放危險物品如銳角玩具等。

4、 嬰兒護理操作儘可能在母親的居室內進行,減少母嬰分離,降低交叉感染的機會。

第二十七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鼓勵產婦多飲水、多吃含纖維素食物,以保持大便通暢。營養師應根據產婦的身體情況提供科學、合理的、個體化的營養方案。

第二十八條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值班、早晚交接班等制度,保證服務人員24小時值班。夜間值班護理人員必須在值班崗位值守留宿,不得擅自離開,值班人員喚視時應立即前往探視。每日晨,夜間值班人員將夜間情況在早交班上報告。

第二十九條 產婦護理服務:

1、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每日對產婦的生理、心理狀態和恢復情況進行測量和評估,並做相關記錄。具體內容包括:

1)一般情況:包括體溫、脈搏、呼吸、血壓、體重、產後宮縮痛、疲勞、心理、進食等。體溫、脈搏、呼吸應每日測量一次;

2)生殖系統:每天評估子宮復舊、惡露情況及腹部或會陰傷口情況。應對宮底高度、惡露的量、顏色、氣味情況進行記錄,發現異常應及時就醫。

3)乳房:包括乳房的類型、乳汁分泌情況、乳房腫脹及乳頭皸裂等。

2、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仔細評估產婦剖宮產及會陰切口,有無滲血、血腫、水腫及感染等。剖宮產傷口如有異常滲出應及時就醫。應指導產婦在每次如廁後均用清潔溫水清洗會陰,如有會陰切口感染者應進行常規會陰護理。

3、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當協助產婦做好個人衛生及衛生宣教如:清洗外陰、刷牙、洗腳、洗頭、洗澡等。

4、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貫徹 “24小時母嬰同室”的觀念,母親與嬰兒每天的分離時間不超過1小時,鼓勵按需哺乳。應幫助指導產婦進行正確的母乳餵養,促進母乳餵養成功,爭取做到純母乳餵養以滿足新生兒生長髮育的需要及促進產婦康復。

5、 產後母嬰康復機構應幫助指導產婦做好乳房護理,促進乳汁分泌,保持乳腺管通暢以減輕乳房腫脹,防止乳汁淤積,預防乳腺炎的發生。

中醫的產後康復

女性在經歷妊娠、分娩後,無論從生理和心理上,還是從體形到容貌上都會發生一系列變化,如面板粗糙、色素沉着、脂肪堆積、腰圍變粗等;在激素水平變化影響下可能會進一步出現腹脹、缺乳、惡露不盡、便祕、產後身痛等產後病,如不及時調理恢復可能會影響終生。 中醫養生歷來都非常注重產後調護。對於產後這一特殊體質、特殊階段的健身養生都有着獨特的理論和方法,並強調個體差異及整體觀念來調理。因而,在現代產後護理中,中醫調理在產後恢復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被人們關注和推崇。

1產後恢復的現狀及問題 從胎兒娩出到產後的六週叫做產褥期,民間俗稱“月子”。中國人非常重視傳統的“坐月子",將“坐月子”視爲產後恢復,恢復的重點放在產婦的產後營養和休養上。大多數“坐月子”的習俗都是有一定科學依據的,對產婦的身體修復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誤區,如緊閉門窗、不刷牙,不洗澡等,使傳統月子存在大量的健康問題,如產褥感染、母乳不足、過度肥胖、甚至出現內分泌失調等問題,從而影響了女性一生的健康。

2中醫對產後體質的認識 自然分娩時,產婦消耗體力、出汗與出血,中醫認爲陰血驟虛,元氣耗損,陽氣易浮。婦女產後有獨特的生理病理表現,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①產後氣不足而血亦虛。②產後易傷損奇經八脈。③產後多瘀血爲患。總之,產後元氣大損,陰血驟虧,百脈空虛,又多瘀血,乃產後之病理生理特點,故有“產後多虛多瘀’’之說。

3產後恢復中常用的中醫調理方法

3.1 藥物療法源自《錢氏世傳方》的生化湯,主要治療產後瘀血腹痛、噁心嘔吐、胞衣不下、產後寒熱等症,應用廣泛,成爲產後調理的第一方現代臨牀上也多用於子宮復舊不良、胎盤殘留、產後惡露不行以及子宮內膜炎。經中醫師結合患者體質、病情進行加減,調理產後缺乳、惡露不絕、大便難、小便不暢、胃腸脹氣等產後病效果顯著。

3.2經絡療法經絡療法是透過鍼灸、推拿等方法刺激人體的經絡和穴位,來激發人體的經氣,促進氣血循環、調理臟腑功能,.達到防治疾病的方法。其適應症爲產後缺乳、乳脹、產後肥胖等。

3.3藥浴療法藥浴療法最早見於《內經》.“摩之浴之”、“行水潰之”。產後藥浴以瑤族婦女的“月子浴”最聞名。月子浴的方法是將藥物採回煎好後,倒入浴盆中,置一小凳於浴盆中央,產婦坐於凳子上。盆外圍一席子成園筒形,蓋上簸箕,產婦在其內首先依靠藥液散發的蒸氣燻蒸,待浴盆內藥液溫度逐漸降至可以擦洗時,即用毛巾浸入藥液中不斷擦洗全身,直至全身面板潮紅、發熱、出汗爲止。坐月子期間,按照上法一般可洗浴3-4次。洗浴時間可在產後兩週後進行。月子浴常用的藥物有海風藤、雞血藤、絡石藤、鉤藤、寄生茶、桂枝、桑枝、透骨草等。這些藥物合用具有溫散寒邪、祛風除溼、舒筋活絡、強身健體的作用。可治產後惡寒頭痛、全身酸脹、手足 麻木、關節不利、腰膝無力等症,也可用於產後氣血不足、瘀滯所致的面黃、妊娠斑,有效改善面部氣血,起到潤膚美容的積極作用。

3.4飲食療法 “安身之本,必資於食”。治療缺乳的常用食物如下:豬蹄、赤小豆、紫河車、甜米酒、鯉魚、花生、黃花菜等。常用食療方:豬蹄湯、鯽魚湯、鯽魚通草湯、赤小豆散、黃芪通草雞等。產褥期飲食禁忌:忌食韭菜、辣椒、胡椒、小茴香、酒等辛辣溫燥之物,防生內熱。勿食生冷堅硬之物,以免其損傷脾胃。

3.5五行音樂療法產後抑鬱症是產婦分娩後出現的症狀,主要表現爲悲傷、沮喪、焦慮、易怒、自責、不能履行母親的職責、對生活缺乏信心等,同時伴有頭暈、乏力等軀體特徵,更爲嚴重者有自殺傾向。祖國醫學將之歸屬於“鬱證”。 五行音樂療法是利用五音內動五臟,五臟外應五音的原理,五行音樂直接或間接影響人的情緒和臟腑功能,辨證選擇曲目進行治療。

4中醫調理產後恢復整體思路探討 產後恢復的中醫調理不是簡單的一方一術的“月子護理”,而是集中藥、鍼灸、推拿、穴位埋線、藥浴、食療、五行音樂療等多種中醫療法、以及生活方式指導、心理疏導、康復運動、美容美體爲一體的綜合服務模式。

產後恢復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4.1 產褥期(產後42天)生殖器官的恢復和產後體質的調理。如透過藥物、推拿等方法調理產後惡露、便祕、腹脹、出汗、產後身痛等。

4.2母乳餵養期的營養管理、乳房護理。這項管理不僅解決產婦的乳汁質量和營養過剩的問題,同時,對於乳腺管不通,乳房脹痛,後期的乳房鬆弛、回奶,以及對日後可能發生的乳腺增生問題的都會進行有效的護理,並從源頭上加以預防。

4.3產後的脂肪管理、形體管理。產後腹部的鬆弛,脂肪堆積,都需要有科學合理的產後形體訓練指導,循序漸進,以達到理想的訓練效果,並配上中醫按摩和中醫藥浴、中藥美容去斑,使產後的容貌和形體更快地恢復。

4.4及時進行產後心理疏導、積極防治產後抑鬱。

總之,隨着醫學模式的轉變,中醫調理產後恢復這種集藥物、心理、養生於一體的綠色、無副作用的治療手段,具有其它療法無可比擬的優勢。相信中醫調理產後恢復的綜合模式,一定會受到更多的關注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