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2.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體規章。
3.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其他應由總經理提名的進階管理人員;根據規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4.根據管理層人員職能分工,監督、指導各分管副總的工作完成情況及總經理直管的'職能工作。
5.組織制訂公司的發展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並分解年度經營計劃,監督落實計劃的執行,對執行過程與結果進行考覈。
6.總經理根據董事會要求,向董事會報告公司每月的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隨時報告重大合同的簽訂及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等。
7.整合公司各類資源,提高資產運營水平和資產回報率,協調各方面社會關係,保障公司平穩良性運作。
8.團結經營班子成員和廣大員工隊伍,提高幹部和員工工作積極性,使公司的人均產值達到或高於行業平均水平,保障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各項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