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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證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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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員工證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員工證書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證書管理制度1

一、目的

本辦法適用於本企業爲滿足國家、地方、行業對職業資格要求所取得的公司職業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證書)的管理。

二、範圍

適用對所有員工的證書的管理

三、職責

人力資源部(以下簡稱人資部)是員工證書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分類保管員工證書(國家規定)。

(2)負責對員工證書登記臺帳,進行有效管理。

(3)負責建立證書管理的維護資訊,並根據證件期限情況在公司年度培訓摸底時及時向持證員工管理單位提供證件有效期限準確資訊。

(4)負責員工取證、複審取證員工的培訓管理。

四、證書管理細則

1、在職員工證書管理

(1)凡是透過包含由企業出資的取證培訓員工所取得的證書,該證書原件由人力資源部交檔案室統一登記保管。員工個人保留證書複印件。複印件由人資部蓋受控發放章標識,不準再複印。領取複印件時應在證書原件內設定複印件領條以作記錄。

(2)員工證書的原件原則上不準隨意外借。確有必要使用員工證書原件,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辦理借用手續。

(3)個人借用證書原件的應先收取押金人民幣200元,並按期歸還。部門借用員工證書原件的,需按期歸還。所借用的員工資質證書原件丟失的,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a、賠償用於取證的全部費用:

b、賠償因無法提供證書原件而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4)各部門需要向相關方面出示相關員工證書的複印件時,應當確認相關證件的有效性,必要時可與人力資源部聯繫確認。因各部門對證書複印件使用

不當所造成的後果,由該部門承擔。

2、終止勞動關係後人員證書原件管理

(1)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離開時,人資部在結清員工應付資質培訓取證賠償金後,向員工開具“領取證書原件的證明”的收條並加蓋公章證明收到原件

(2)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在取得人資部“領取證書原件證明”後,填寫“領取證書申請單”,將領取證書的名稱、領取證書原因列明並提交本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後送交人力資源部主管審覈簽字。

(3)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或退休離開公司時未按本辦法規定流程領取本人資質證書原件的,資質證書原件由人資部統一儲存,不再對其證書組織複試,證件超過有效期後自動作廢。

(4)凡是轉給員工本人的證書原件,須在該證書上註明此人已與xx-xx有限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公司員工證書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公司員工各類專業技能職稱和職業資格證書管理,明確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的管理標準和流程,保障公司生產經營需要,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證書類別

第三條、職稱是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及成就的等級稱號,如:工程師類、經濟類、會計類等。職稱分爲三個級別,即:初級職稱、中級職稱和進階職稱。

第四條、職業資格包括執業資格和從業資格。

(一)執業資格是專業技術人員依法獨立開展或獨立從事某種專業技術工作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準,如:註冊建造師、註冊建築師、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會計師等。

(二)從業資格是政府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某種專業技術性工作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準。

1、建築行業管理人員從業資格,包括: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檔案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造價員、測量員、試驗員、勞務員等。

2、特種崗位從業資格,包括:電工、鉗工、焊工、起重機械操作工、塔吊司機、塔吊指揮工、施工電梯操作工、爆破工等。

第三章、證書管理

第五條、行政人事部是公司員工各類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的主管部門,負責考試報名、評審、換證、協調使用、費用覈定以及證書的日常保管等工作。

第六條、行政人事部根據相關部門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組織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負責收集報名資料並進行初審,對符合評審、考試條件者進行統一報名。

第七條、關於員工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培訓及報考費用問題。

(一)公司員工專業證書(含職稱證、職業資格證)年審(含繼續教育)的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若員工在該證件年審合格之日起一年內離職,則本次年審費用由員工本人承擔,並在員工離職工資中扣除。

(二)員工新獲取專業證書(含職稱證、職業資格證)參加培訓和報考的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若員工自動離職的,該費用由員工承擔,並在員工離職工資中扣除。

第八條、公司員工已取得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的',證書原件必須交公司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及統籌使用;已具備註冊證書的公司員工,必須註冊到公司或公司指定單位。

第九條、安全員、質檢員、資料員、材料員和施工員崗位的員工必須持證上崗。員工已持證但未提交公司統一保管者,安全員崗位按500元/月、其餘崗位按300元/月處以罰款,若超過3個月仍未提交者,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關係或不予轉正。

第十條、各部門如需使用證書的,需填寫《員工專業證書使用申請表》進行申請,經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簽字領用。行政人事部每季末對員工專業證書進行一次盤點。

第四章、補貼標準

第十一條、執業資格補貼

(一)員工註冊在公司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公司每月補貼 2500 元;註冊在公司的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每月補貼1000 元。

(二)對單人具備多個執業資格的,補貼標準按照該員工具備各類執業資格中應享受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十二條、職稱補貼

(一)員工持進階職稱證,公司每月補貼 300 元;持中級職稱,公司每月補貼 100 元。

(二)對單人具備多個職稱的,補貼標準按照該員工具備各類職稱中應享受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從業資格補貼

非安全員崗位的公司其餘員工將其安全員證、安全C證用於項目使用的,每月補貼 500 元。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規定製定、修訂及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行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