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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縣廉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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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高陵縣廉租房申請條件,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高陵縣廉租房申請條件

高陵縣廉租房申請條件

(1)具有本市新城區、蓮湖區、碑林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非農業常住戶口;

(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或經民政部門認定爲城市低收入家庭;

(3)不計算面積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使用面積低於9.8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廉租房不得申請條件

(一)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週歲。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二)離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爲且轉讓住房的建築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範圍。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並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四)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中已按《石家莊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四十五條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

(五)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

(七)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

(八)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