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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陵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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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賃房。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西安高陵區公租房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西安高陵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西安高陵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1、租賃型保障房應以已婚家庭、單親家庭和單身人員爲基本申請單位。每個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爲申請人,其他家庭人員作爲共同申請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收養關係,且共同生活的人員。

2、租賃型保障房供應對象爲本區城鎮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就業職工、有穩定職業且在本區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住房困難人員。

中等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標準按照本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確定。兩人家庭人均收入標準上浮10%,單身人員收入標準上浮20%。

住房困難家庭人均住房面積標準按照本區上年度城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60%確定。

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根據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變化情況,及時調整享受租賃型保障房待遇的`准入標準,報區政府同意後公佈執行。

3、申請租賃型保障房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區城鎮戶籍的家庭及人員(不含在校大中專學生);或具有本區居住證,在本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半年以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持有本區營業執照和稅務部門完稅證明1年以上、從事個體生產經營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員;

(二)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積符合准入條件的;

(三)單身人員須年滿18週歲且在本區具有穩定工作及收入。

下列住房面積認定爲申請家庭現有住房面積:

(一)本區私有住房(含已簽訂購房合同尚未入住或辦理權屬登記的住房);

(二)本區承租的公有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

(三)本區已達成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安置住房,或採取貨幣補償方式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未滿3年(含)的原住房面積;

(四)其他實際取得的住房。